遵照通州区教委关于今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精神,特制定我校2016年一年级招生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生对象

1.凡年满六周岁(2010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和电脑派位到我校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2.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父母名下房产在招生范围内。

二、入学登记时间及办法

本市:2016年6月18日(周六)和6月19日(周日)上午7:30至10:30;下午13:30至15:00审核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信息。

非本市:2016年7月3日(周日)上午7:30至10:30审核电脑派位到我校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信息。

北京市户口:

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家长需携带信息采集表、户口簿、实际住所居住证明(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发票或其他合法有效的房屋住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带适龄儿童到学校办理审核入学手续。其中,户口簿复印内容为1.学生本人页、2.父母页、3.户主页、4.首页及相应的变更页,并以此顺序进行排列,5.房本(购房协议能够证明房产主要信息页)复印件放在最后,A4纸复印,左上角装订后放入大信封中(家长自备大信封)。

非北京市户口: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家长需携带信息采集表和<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在通州区小学就读证明>原件,带领适龄儿童到学校办理审核入学手续。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1.如房产是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为房主的,还需提供以下相关证明:

(1)‘三代一簿’的户口簿。

‘三代一簿’指:适龄儿童的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适龄儿童三代的户口在一个户口簿上。

(2)如房产是祖父(母)为房主的,需提供适龄儿童的父亲为独生子女的证明;如房产是外祖父(母)为房主的,需提供适龄儿童的母亲为独生子女的证明。

2.因提供虚假证件而影响适龄儿童入学的后果自负。

四、咨询电话:80853103

北京小学通州分校

2016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