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阅读

1.阅读评价要综合考察学生阅读过程中的感受、体验、理解和价值取向,考察其阅读的兴趣、方法与习惯以及阅读材料的选择和阅读量。重视对学生多角度、有创意阅读的评价。语法、修辞知识不作为考试内容。

2.朗读、默读的评价。

能用普通话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课文,是朗读的总要求。根据阶段目标,各学段可以有所侧重。评价学生的朗读,可从语音、语调和感情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还应注意考察对内容的理解和文体的把握。

注意加强对学生平日诵读的评价,鼓励学生多诵读,在诵读实践中增加积累,发展语感,加深体验与领悟。

评价默读,应根据各学段目标,从学生默读的方法、速度、效果和习惯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3.精读的评价。

重点评价学生对读物的综合理解能力,要重视评价学生的情感体验和创造性的理解。根据各学段的目标,具体考察学生在词句理解。文意把握、要点概括、内容探究、作品感受等方面的表现。

4.略读、浏览的评价。

评价略读,重在考察能否把握阅读材料的大意;评价浏览能力,重在考察能否从阅读材料中捕捉重要信息。

5.文学作品阅读的评价。

根据文学作品形象性、情感性强的特点,可着重考察学生对形象的感受和情感的体验,对学生独特的感受和体验应加以鼓励。

在7~9年级,可通过考察学生对形象、情感、语言的领悟程度,来评价学生初步鉴赏文学作品的水平。

6.古诗文阅读的评价。

评价学生阅读古代诗词和浅易文言文,重点在于考察学生记诵积累的过程,考察他们能否凭借注释和工具书理解诗文大意,而不应考察对词法、句法等知识的掌握程度。

(三)写作

1.写作评价要根据各学段的目标,综合考察学生作文水平的发展状况,应重视对写作的过程与方法、情感与态度的评价,如是否有写作的兴趣和良好的习惯,是否表达了真情实感,对有创意的表达应予鼓励。

2.重视对写作材料准备过程的评价。

不同学段学生的写作都需要占有真实、丰富的材料,评价要重视写作材料的准备过程。不仅要具体考察学生占有什么材料,更要考察他们占有各种材料的方法。要用积极的评价,引导和促使学生通过观察、调查、访谈、阅读、思考等多种途径,运用各种方法搜集生活中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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