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家伙,疯病又要犯了,绕花鼎想。它已对血顶儿丧失了教育的信心,懒得再回头去规劝,仍带着羊群闷头朝前跑。才跑出几十米,背后“呦———”传来一声急叫,叫声虽然很细,但尖厉嘶哑,余音颤抖,一听就知道是某个生命遭到危险后绝望的悲叹。它赶紧回头望去,“吱———”忍不住倒吸了一口冷气,只见血顶儿一只前蹄正踩在一只黑色的小狼崽的腰间,这一蹄子踩得不轻,蹄下的小狼崽中间凹陷两头翘起,身体造型像一弯上弦月牙;狼嘴张得像只喇叭,那刺耳的绝望的叫声就是从那只“喇叭”里吹出来的。血顶儿似乎还不解气,另一只前蹄又举起来像锤子似的敲下去,只一下,蹄下那只小狼崽的脑袋就像开瓢的葫芦,溅出红的狼血和白的脑浆来。

“咩———”血顶儿畅快地长叫一声。

剩下的一黑一黄两只小狼崽像被施了定身法,愣愣地望着血顶儿,一动也不动。它们一定没想通,它们活的“粮食仓库”怎么可以像踩猪尿泡似的踩它们呢?

血顶儿冲上去,亮出头上那对禾杈似的羊角,朝并排站立呆如木鸡的两只小狼崽用力刺去,轻松得就像在用竹签子捅两片半透明的嫩叶子,捅了个正着,两支尖利的羊角一下子从两只小狼崽柔软的腹部穿透过去,血顶儿随即抬起头来,两只小狼崽串在羊角上,就像串冰糖葫芦。

羊杀狼,还杀得那么利索那么痛快,这在奥古斯盘羊群的历史上还是绝无仅有的第一次,所有的羊都看得津津有味。年轻的羊们看得热血沸腾,有的朝血顶儿引吭高歌,有的朝血顶儿频频叩击前蹄,含有敲战鼓的意思。小公羊滚雪窝和小母羊金蔷薇还奔跳着要回转身朝血顶儿跑去呢。

“咩”、“咩”、“咩”、“咩”、“咩”;绕花鼎立刻动用头羊的权威,及时阻止滚雪窝和金蔷薇跑回血顶儿身边去。

它当然不反对杀小狼崽,要是可以举手表决的话,它会举双手赞成把世界上所有的公狼母狼大狼小狼通通消灭掉。两三个月大的狼崽子虽然毛茸茸的模样挺天真可爱,但已经有一副狼心狼肺,很快就会长成吃羊不吐骨头的大恶狼。从这个意义上说,现在除掉一只小狼崽等于将来为奥古斯盘羊群减轻一份灾难。这里也不存在什么大欺小的问题,大恶狼吃小羊羔的事比比皆是,狼欺得小,羊为啥不能用其狼之道还治其狼之身呢。问题在于到现在为止还没露面的那匹母狼,三只小狼崽不可能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也不可能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肯定是从母狼肚子里生下来的。从三只小狼崽长得胖嘟嘟圆滚滚营养很充足这一点来看,母狼肯定身强力壮,头脑机敏,性情残暴,很有点本事,不然的话,不可能把三只小狼崽养得那么好的。你杀死了三只小狼崽,母狼岂肯善罢甘休?这不是在引火烧身吗?

狼没来找羊,羊能远远地躲开狼,对羊来说,应该念阿弥陀佛了,可这疯子,竟主动去招惹狼,还不知会闹出多大的乱子来呢!

记得前年冬天一个雪霁天晴的黄昏,奥古斯盘羊群经过日曲卡雪山半山腰一条隐蔽的小石沟,刚巧小石沟里住着一匹才生下两只豹崽的母雪豹。羊群丝毫也没有要跟那对像剥皮老鼠似的小豹崽过不去,可母雪豹却误以为自己刚生下的毫无防卫能力的小豹崽受到了羊群的威胁,怒吼一声冲出来,见谁咬谁。羊群丧魂落魄,没命奔逃。母雪豹一直追到日曲卡山脚下,这才告一段落。这场冤枉官司,奥古斯盘羊群有一头母羊尾巴被咬掉,一头公羊屁股被豹爪撕裂,一头老羊在跳涧时摔伤,一只羊羔葬身豹口。这还是母雪豹感觉到自己的小豹崽受到威胁,倘若当时两只小豹崽确实被羊蹄踩死被羊角挑死,羊群即使逃到天涯海角,母雪豹也会咬到天涯海角来的。

一般的食肉兽羊群惹不起,带崽的食肉兽羊群更惹不起。

而血顶儿竟然一口气杀了三只小狼崽!绕花鼎确实有一种天塌地陷的恐怖感觉,世界末日或许真的来临了呢。现在唯一的办法就是赶快离开这里,逃得越快越好,逃得越远越好。

它抬起前蹄,想在石头上重重叩击十三下;这是一个带着凶兆的黑色数位,意味着危险带三个加号再带三个惊叹号,让羊群跟着它拔腿逃跑。可它才叩了一下,那边的土坎上赫然冒出一匹大狼的剪影:毛色漆黑,眼角上吊,额际长着两只黄颜色的尖耳朵。哦,就是三个月前在小河边遇到的那匹怀孕的黑母狼,也就是曾经咬死母羊猴戏的那匹黑母狼!所不同的是,和三个月前相比,这匹黑母狼身段不再臃肿,腹部缩紧,显得很精干。绕花鼎觉得自己的判断和预感都是很灵的,三只小狼崽背后果然有一匹身强力壮的母狼,母狼果然很快就赶回到狼窝来了。

要是自己再早一分钟用羊蹄叩击石头就好了,绕花鼎想,那么黑母狼从土坎冒出来时,它已带着羊群安全转移,避免这种尴尬的会面。不过,现在这场面,让黑母狼亲眼目睹一下也好,绕花鼎转念又想,它带着奥古斯盘羊群离土坎有相当一段距离,土坎前只有疯羊血顶儿孤零零地站在哪儿;血顶儿浑身都是狼血,一对禾杈似的羊角上还像串冰糖葫芦似的串着一黑一黄两只小狼崽。两只小狼崽还没死绝,四爪抽搐,嘴角翕动,尾巴抖颤。这场景很说明问题,唔,杀死小狼崽的纯属个别羊的个别行为,与奥古斯盘羊群无关,请狼女士明鉴,千万别张冠李戴;瞧,我们和这个疯子保持着这么远的距离,说明我们是不赞成这种疯狂的举动的。

看来黑母狼是理解了绕花鼎的苦衷,它看都没朝羊群看一眼,长嗥一声,像黑色的闪电,居高临下扑向土坎下的血顶儿。它犯了一个母性在这种情景下必然会犯的致命的错误,没有对准血顶儿的脖子扑下去,而是对着血顶儿禾杈似的羊角扑下去;它看到串在羊角上的两个小宝贝还在动弹,它出于一种母性的强烈本能,要先把小宝贝救出来。它不知道只有消灭敌人才能有效地保存自己的道理,它不知道消灭敌人是第一位的,保存自己是第二位的。

它在空中画出一道漂亮的弧线,落点极其准确,两只爪子刚好抓住两只小狼崽,一扒拉,就把两只小狼崽从羊角上扒拉下来了,就像把冰糖葫芦从小竹棍上拔了出来似的。它和两个小宝贝同时落到地面。这时,它又犯了一个错误,它仿佛忘了血顶儿的存在,在落地的一瞬间,急忙用前爪把两只小狼崽搂进怀里,拼命舔它们闭紧的眼睛,大概是指望它们能重新睁开眼睛奇迹般地活转来,这当然是痴心妄想。两只小狼崽串在羊角上时,因羊角把窟窿封住了,血流得不多,所以还能垂死挣扎两下子,现在突然被从羊角拔出来,窟窿没了堵塞,血汩汩冒出来,生命之气也从洞里钻出去飘升天空,很快就气绝身亡。它仍然没完没了地舔着两只小狼崽的眼皮。唉,对一个母亲来说,天下最重要的事莫过于救活自己的孩子了。

话说血顶儿,是侧身站在土坎下的,与土坎的角度有点偏斜,头顶串着两只小狼崽,也阻挡了它的视线,再加上轻而易举取得的胜利陶醉了它的注意力。黑母狼登上土坎时,它竟然没发觉,直到黑母狼扑到它的羊角把两只小狼崽捋了下来,它才如梦初醒,哦,自己的面前蹲着一匹身强力壮的黑母狼。它两只羊眼聚焦,只一眼,就认出这匹黑母狼就是在它刚出生时咬死它妈妈猴戏的刽子手。

不是冤家不聚头。仇“人”相见,分外眼红。血顶儿还不仅仅是眼红的问题,它立刻觉得自己的前额湿漉漉的,像贴着一层浓浓的血浆,热得发烫;在它的感觉上,母羊猴戏将生命炸碎而飞溅到它额顶的那片血从来也没有干涸过,也从来没有冷却过;它看到自己的额顶笼罩着一片血光,一片灵光,在血光和灵光中,母羊猴戏被狼牙撕碎的特写镜头再次映显在它眼前;羊的胆怯和懦弱,羊畏惧狼的天性,都被迭现的血光、灵光和那个特写镜头压盖住了,一种不可遏制的复仇冲动从心底蹿向脑门,像两级跳远似的又从脑门蹿向角尖。它低下头,平举着禾杈似的羊角,朝离自己几步之遥的黑母狼刺去。

这时,黑母狼在两只小狼崽眼皮上舔了又舔,未能把心爱的小宝贝舔“醒”,终于明白自己含辛茹苦养大的一窝后代都被眼前这头臭羊给毁了。假如是豹子或豺狗趁它外出猎食之际戕害了三只小狼崽,它当然也会伤心,也会愤怒,但起码神志还能保持清醒,还能找出一点理由使自己保持心理平衡。不管怎么说,在弱肉强食的丛林里,总会碰到飞来横祸的,别说狼生下的崽子可能会被其他食肉兽吃掉,就是百兽之王老虎生下的崽子,母虎稍不留心,也会被胆大妄为的其他野兽偷吃掉;但眼前把它三个小宝贝送去见阎王的不是让狼见着发憷的豹子和豺狗,而是狼的传统美食———盘羊,这就使它的心理严重失衡,不仅伤心、愤怒,还有一种奴隶主眼瞅着奴隶造反的暴跳如雷,悲恸欲绝。

它早就习惯了蔑视羊,瞧不起羊,觉得羊的代名词就是任意宰割,因此,根本想不到要小心谨慎。它已气得快晕过去了,整个脑子都想着赶快扑倒眼前这头臭羊并将其凌迟成碎片,也没法再沉着冷静。

它停止舔两只小狼崽的眼皮后,抬起头来的同时,两条后腿用力一蹬,身体就像炮弹一样射了出去。它四肢离地,身体腾空后,才看清对面那头奇怪地长着一对禾杈似的羊角的臭盘羊也正平举着尖角向它迎面冲撞过来;青灰色的羊角闪烁着金属的光泽,角尖滴着寒光,咄咄逼狼。

黑母狼猛然想起两只小狼崽就是被这两支羊角串成冰糖葫芦的,自己虽然皮肉比小狼崽粗糙厚韧些,恐怕也很难抵挡得住这两支尖尖的羊角正面猛捅,就算不被像串冰糖葫芦那样串得顺溜串得彻底串成透心凉,但难免被在身体上钻两个洞。现在它和臭盘羊在空中连成一条直线,角尖正对着脑门,也许两个洞就刚好钻在眼窝上,变成瞎眼狼,也许两个洞就钻在鼻子旁,变成四只鼻孔。它舌头上急出一层冷汗,头脑刹那间清醒过来,好汉不吃眼前亏,好狼也应该不吃眼前亏,大丈夫能伸能屈,黑母狼也应该能屈能伸。它急旋狼腰,想改变空中路线,避开羊角的锋芒;它的脑袋在极短的瞬间扭向左侧,大尾巴“刷”地一甩,身体便成功地横了过来;但彼此的距离实在靠得太近,头和身体躲过去了,屁股猛地一震,有什么东西戳了进去,没感觉到疼,只是胀得难受,忍不住想排便,“扑哧”一声轻响,一泡稀薄的狼屎从肛门喷泄出来;奶奶的,叫羊给打出屎来了,这也太丢狼的脸了嘛,好难为情哟。

其实黑母狼真该感谢肚子里那泡稀屎,要没有那泡稀屎,它很有可能被两支羊角叉住,抵在土坎上,就像被钉子钉牢了屁股,无法动弹,听凭羊来处置,那才真正叫丢狼现眼呢。

却说血顶儿带着为母羊猴戏报仇雪恨的强烈愿望,平举着羊角朝黑母狼撞去,只一个回合,就刺中了天敌,虽然没击中要害,只刺着狼屁股,但屁股也是肉,也是狼身上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它只要坚持住不让黑母狼的屁股从自己的角尖滑脱出来,再往前挺进几步,就能将对手抵到土坎上了;它刚要向土坎蹿跃,突然,一泡狼屎喷在它脸上,那狼屎稀薄如粥,黏稠如胶,狼是肉食动物,茹毛饮血,排泄物恶臭难闻,羊脸被喷了个正着,还有两小坨钻进鼻孔,还有一大块糊进羊嘴,犹如遭受刑罚,其难受程度可以与人类的坐老虎凳、灌辣椒水、钉竹签子、搔脚底板媲美。它立刻恶心反胃,脑袋被熏成一盆糨糊,四蹄被熏麻了,身体也被熏软了,急忙摇头甩脸想把脸上的狼屎甩掉一点,这一摇,脸上的狼屎倒没甩掉多少,只觉得沉重的角尖忽然变得轻飘飘,这才觉悟到自己犯了个不大不小的错误,把好不容易叉住的黑母狼给摇掉了;想补救,已经迟了,黑母狼已咕咚落地,打了个滚,站了起来。血顶儿不敢大意,急忙强忍住快要熏得它窒息的臭气,半蹲着身子探出那对禾杈似的羊角,防备黑母狼扑过来。

黑母狼这一跤跌得很惨。犬科动物不像猫科动物有极好的平衡能力,猫科动物无论什么姿势什么高度跌下来,都能四爪先落地,稳稳地站在地上,犬科动物如果下跌时姿势别扭,角度不理想,就会摔个嘴啃泥什么的。黑母狼是被从羊角摇甩下来的,姿势歪仄,角度偏斜,再加上屁股从羊角上拔出来后,两个血窟窿疼得钻心,似乎还伤着了筋骨,一条后腿不那么听使唤了,想在空中调整身体的姿势,也力不从心了,结果背脊先着地,砸得骨头都快散了架。要不是害怕血顶儿趁机再用羊角来叉它,它恨不得就这样四仰八叉躺着休息一会儿,养养精神。但那两支羊角在太阳下闪耀的光芒太刺眼了,角尖涂了三遍狼血,红得像刚刚从火炉里拔出来。黑母狼已领教了这两支羊角的厉害,不敢再像对待普通盘羊那样等闲视之,忍着浑身骨头的酸麻,忍着屁股一阵阵剧痛,翻爬起来。

哦,自己歪打正着,那泡很丢脸的稀屎,把羊糊成个大花脸,瞧那头臭羊又擤鼻子又吐口水的样子,快熏晕了吧,这倒是个反败为胜的好机会。它想抬起腿儿敏捷地兜半个圈,绕到血顶儿的侧面,去叼颈侧那根动脉血管。这是狼宰羊的拿手好戏,一经叼住,任你是盘羊山羊羚羊绵羊,都拐不了羊头,都得乖乖送命;这头臭羊起码有一半的心思都分散到脸上那泡稀屎上去了,很难再有效地进行全方位防御,它有把握偷袭成功的。

它刚挪动了一步,不行,一条后腿根本无法落地,一落地就牵扯到屁股,再由屁股牵扯到全身,疼得浑身直打哆嗦,更要命的是,屁股上被羊角捅出来的那两个洞洞,就像两只拧不紧的水龙头,滴滴答答直往下淌,听着心疼,看着心寒;这已经不是节约每一滴水的问题了,而是要节约每一滴血!它想,自己身体受了重伤,很难再继续进行有效的扑咬了,倘若再纠缠下去,伤口的血不断往外流,很快就会虚脱,到了那个时候,就是想跑也跑不掉了。趁着自己的血还没流干,趁着那头臭羊还没把脸上的稀屎处理干净,走吧,三十六计走为上;识时务者为俊杰;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留得老命在,秋后算总账;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母狼报仇,十月不晚。

黑母狼主意既定,便使出全身力气,朝血顶儿的耳根狂嗥数声,气势汹汹,仿佛马上就要扑上来进行殊死搏杀了。这叫色厉内荏,也叫虚晃一枪,目的是要夹着尾巴逃跑,却给对方造成一种大举进攻的假象。

也不知道是狼跟军事家学的,还是军事家跟狼学的。

血顶儿果然上当,使劲摇晃着羊角,连连后退。黑母狼突然一个转身,钻进灌木丛,吊着一条后腿,用三只腿一颠一颠小跑着向荒草掩遮的小山沟逃去。

等黑母狼逃进小山沟,血顶儿才发现自己中了狼的金蝉脱壳之计。它追了几步,灌木太密,盘羊的身体钻起来挺费劲,再说脸上那泡稀屎糊得它实在不好受,用一句如坐针毡的成语来形容一点也不过分,再不赶紧揩洗掉,怕会被活活臭死掉的。唉,只好眼睁睁看着黑母狼逃跑了。

这时,几百米外站着观战的羊群“咩咩咩咩”兴高采烈地欢呼起来,羊把狼斗成重伤,迫使狼夹起尾巴逃之夭夭,这在奥古斯盘羊群称得上是空前绝后的创举;自从盘古开天地,三皇五帝到如今,都是狼吃羊,现在却是羊打狼,怎不叫羊欢欣鼓舞?公羊滚雪窝和母羊金蔷薇率先向血顶儿奔去。很快,年轻的羊们都朝血顶儿蜂拥而去,那蹦蹦跳跳欢快的神情,那发自心底的“咩咩”叫声,都表明它们是在迎向一位凯旋的英雄。

只有绕花鼎和一些上了年纪的老羊还站在原地没动。这场让羊看得眼花缭乱的狼羊搏斗才持续了短短几分钟,却让绕花鼎看得目瞪口呆。它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一匹年轻健壮的大母狼竟然会输给公羊血顶儿,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看不懂啦,老羊们。

现在,奥古斯盘羊群的观念发生了颠倒性的变化,几乎所有的羊都把直的角视为时髦,视为潇洒,视为力量,而把盘成花结的角视为落伍,视为丑陋,视为懦弱,美与丑互相交换了位置。凡是头上的角还没长齐长硬的年轻公羊,都急急忙忙跟着血顶儿学,将正处在生长期的柔嫩的羊角嵌进电击石,强迫羊角改变形状,企望能像血顶儿那样拥有一对禾杈。年轻的母羊们为这种违背常理的不健康的现象推波助澜,用鼓励的眼光望着那些想改变羊角形状的公羊,朝它们抛媚眼,送秋波,毫不隐讳地传递出这样一条信息:公羊能否将自己的角弄直,是数月后发情期雌性重要的择偶标准。这使得年轻公羊改变羊角形状蔚然成风,形成了一股不可抗拒的潮流。

不仅仅年轻的羊们把血顶儿视为楷模,当做英雄,滥施崇拜,连成年羊也卷进了这股旋涡,对待血顶儿不再当疯子看待,眼光里没了鄙视与唾弃,而是一种羡慕与嫉妒的表情;就连一向老成持重的上了年纪的老羊们,也一反因循守旧的常态,把血顶儿当做群体的骄傲,闲来没事,就会走到血顶儿跟前,用舌头舔舔那两支禾杈似的羊角,表明自己赞赏的态度。

它绕花顶虽然身为头羊,但也不能太违背众羊的意愿,也不能公然站在臣民的对立面;在奥古斯盘羊群,头羊的统治是建立在力量与威信上的,它是靠众羊的拥戴才登上头羊宝座的,也是靠众羊的支持才坐稳头羊这把交椅的。水能载舟也能覆舟,得罪了大多数,弄不好就会被众羊废黜罢免掉。它也只能顺着潮流走,反潮流是有可能被潮流淹死的。

在大庭广众面前,它不得不违心地对血顶儿表示钦佩,让血顶儿和自己并排站在一起,以示宠爱,甚至在进食时,找到一块鲜嫩的草地,也让血顶儿和自己共同啃吃,以示优惠。但在内心里,它并没改变对血顶儿一贯的看法:一头神经错乱的疯羊。是的,血顶儿一口气消灭了三只小狼崽,还把黑母狼打成重伤,似乎长了羊的志气,灭了狼的威风。但它总觉得这纯属偶然,不足为训。羊是斗不过狼的,这就像太阳不可能从西边出来一样确凿无疑。倘若真像众羊现在所认为的那样,盘羊只要拉直了头上的两支羊角,就能打败狼,那么,整个盘羊的历史就要重新写了。

可惜,奥古斯盘羊群整体头脑发热,缺少明白羊。

将拉直的羊角视为革新与荣耀,将盘成花结的羊角视为保守和耻辱,毫无疑问是把传统的审美观念和价值观念作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调整,受害最深的当然是它绕花鼎。它绕花鼎之所以能击败众多的竞争对手,当上奥古斯盘羊群的头羊,最关键的一条,就是头上的羊角比普通公羊多绕了一个花结。

普通公羊是一个花结,而它是两个花结,一个硕大的花结里又套了个小花结,花花绕,绕花花,一只鼎,也就是最美最好最大的意思。它也一直把自己那两支羊角能绕得如此圆溜如此艺术而深感自豪,可突然间,绕成花结的羊角不再是一种美,而变成了丑,不就是否定了它的存在价值了吗?不就是从根本上动摇它的统治地位吗?

其实,从血顶儿斗垮黑母狼数分钟后,它就感觉到自己正面临一场深刻的政治危机,这绝不是神经过敏,而是有充分的事实作依据的。当黑母狼夹着尾巴,瘸着一条腿,拖着一只被戳出两只血洞的屁股,逃进灌木丛后,母羊金蔷薇第一个欢呼雀跃,第一个撒开四蹄朝血顶儿奔去。它很注意金蔷薇的举动,它看到金蔷薇跑到血顶儿面前,一点犹豫也没有,一点停顿也没有,立刻将柔软的脖颈伸进血顶儿的颈窝,交颈厮磨,这叫什么动作嘛,完全超出了雌雄之间正常交往的界限,明目张胆地在调情。

金蔷薇是它“号”过的母羊,按照尊卑有序的传统习俗,它头羊“号”过的母羊,已没有权利再跟别的公羊谈情说爱,别的公羊除非活得不耐烦了,也不敢再对被头羊“号”过的母羊存非分之想,这早已成为奥古斯盘羊群羊羊皆知的禁令。但事实上,自从血顶儿斗败了黑母狼,这条禁令就被彻底打破了。金蔷薇黏黏糊糊的就是跟随在血顶儿的身后,对它绕花鼎反倒不理不睬了,很明显,金蔷薇感情跳槽,在爱情上炒了它的鱿鱼。

给头羊戴绿帽子,真是大逆不道,理应受到众羊的谴责,理应受到最严厉的惩罚,可是,绝大部分的羊不仅对这种犯上作乱的行为不予谴责,反而用欣赏和羡慕的眼光望着血顶儿和金蔷薇,好像英雄加美女,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奶奶的,全体臣民都同意给头羊戴绿帽子,这头羊还当得有什么意思。戴绿帽子的头羊,还奢谈什么威信与尊严。现在是在爱情上炒了它的鱿鱼,接下来会不会在王位上炒它的鱿鱼呢?

这种担心也是有来由的。

以往它绕花鼎不管走到哪里身边总是跟着许多羊,众星拱月般地围着它。它是核心,它是领导,它是群体的灵魂,有崇拜者围在身边,说明它有吸引力和凝聚力,对一个领导来说,崇拜还是要搞一点的。可现在它身边的羊越来越少,廖如晨星,都跑到血顶儿身边去了。瞧瞧血顶儿,无论走到哪里,那对禾杈似的羊角就像一面很有号召力的旗帜,会聚拢一批年轻的羊,身后会跟着许多忠诚的追随着。这不是在拉帮结伙吗?这不是在搞第二核心吗?居心何在?

扪心自问,它绕花鼎并非妒贤嫉能心胸狭隘的羊,倘若有一头大公羊确实羊角盘得比它花结更多更大,更圆润更漂亮,身体也比它更魁梧更雄壮,智慧比它更发达更出众,能更好地率领奥古斯盘羊群走向兴盛与繁荣,它可以让贤,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嘛,长江后浪推前浪,新陈代谢,这是不以羊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它退居二线,虽然心里不痛快,但还能想得通的。现在的问题是,要取而代之把它顶下台的是血顶儿,这家伙身体没它雄壮,智慧没它出众,就凭着那对拉直的羊角,就凭着那股疯劲儿,就要顶替它头羊的位置,这就使得它不仅有一种失落感,还有一种被嘲弄的愤懑,更有一种为奥古斯盘羊群前途担心的忧患意识。

盘羊之所以叫盘羊,就是因为头上那对羊角朝两边盘绕,形成花结。它绕花鼎虽然不知道当初造物主为啥要把盘羊的羊角绕成花结,但既然是造物主的安排与设计,必然有其深刻的道理;肆意违背造物主的意旨,能不受到惩罚吗?

狼吃羊,羊被狼吃,是从亘古沿袭至今的丛林生活规律,而奥古斯盘羊群年轻一代的羊们被血顶儿偶然取得的胜利冲昏了头脑,趾高气扬,不可一世,整日里摇晃着角,对飞过的金雕路过的狐狸大声咩叫,仿佛食肉的飞禽走兽已经不在话下。唉,且不说世界上还有比狼更凶猛得多的野兽,就是那匹黑母狼,也狼还在心未死,反攻倒算的危险依然存在。无视弱肉强食这条规律的存在,不顺应客观规律去生存,终究会受到客观规律的制裁的。

疯子的本质,就是在极度膨胀的虚荣心的驱使下,践踏正常的生活秩序,颠倒正常的命运轨迹,造成一种虚假的伟大,最后不仅葬送自己,还要危及群体的生存。

感谢上帝,那些个染上了疯病的年轻公羊们,由于不像血顶儿那样是从小就把羊角嵌进电击石里磨砺,由于不像血顶儿那样在羊角才冒尖尖的时候就开始操练,所以它们尽管疯狂地日以继夜地在电击石在树杈在两块岩石之间的缝缝里苦苦修炼,一心想改造旧角,造就一对像血顶儿那样禾杈似的直角,但效果却并不理想;那些个羊角虽说还没完全长够,也没完全定型,但毕竟已弯成圆圈,有的已开始盘花结,且大部分羊角都已硬化,想把长弯的羊角扳直,谈何容易。结果,疯狂了一两个月,只有小公羊滚雪窝的角在朝左右两侧弯成半圆后,改变方向,朝前伸去,伸出一尺余长。还有一头名叫短腿的公羊和一头名叫火鼻的公羊的角绕了半个花结被强迫改变方向朝前探出半尺角尖尖,其他年轻公羊的角,白费了许多力气,白吃了许多苦头,两支羊角依然弯弯绕,绕弯弯,无非本来应该盘得很紧凑的花结在它们的瞎折腾下盘得松松垮垮,角尖稍稍有点向前刺探的意思而已。

假如那些头脑发热的母羊们从下一代羊羔抓起,情况就会变得非常糟糕了。

不过,绕花鼎觉得奥古斯盘羊群这股疯狂劲儿不会持续很长时间的,它有一种强烈的预感,灾难即将降临,羊们终究会明白疯子就是疯子,只会给群体添乱,不可能给群体带来生存意义上的利益和好处。

日曲卡山脚的积雪开始融化,草籽在湿润的泥土深处开始绽芽,早春二月,生活在大霸岙的奥古斯盘羊群进入了发情期。

在我们生存的这颗蔚蓝色的星球上,凡高级生命,都有争偶的现象。人也不例外,所谓追求异性,所谓情场角逐,其实就含有一种竞争的意味。在动物界,各种不同的动物在争偶时的表现各不相同,可说是五花八门,琳琅满目,但大致可分为和平型与战争型两大流派。

和平型的争偶,通常是在发情期由雄性嗅着雌性的气味,像被一根无形的线牵住似的,跑到雌性的居住地,或用嘹亮的叫声,或用绚丽的皮毛使自己引起雌性的注目,以求得到青睐;倘若这时有另一个雄性也同时被雌性的气味所吸引跑了来,两个雄性之间便会展开一场公平的竞赛,或者比谁的叫声更雄壮更威风更有“男子汉”的气概,或者比谁的皮毛更倩更亮更能体现“男子汉”的风度,一方被比下去后,便会知趣地离开,到别处去寻找艳遇。

战争型的争偶,一般就是两个以上的雄性同时出现在雌性面前,不问青红皂白,凭着体力和智慧,大打出手,非得把对方打败赶走,才能占有异性。当然,有时习惯于和平争偶的动物在一种特殊的情景下也会动真格地打起来,但一般来说,习惯很牢固,不太容易打破。而习惯于用战争手段来争偶的动物,到了发情期,是看不到和平景象的。

在一般人的印象里,都以为食肉的猛禽猛兽,如鹰、雕、豺、狼、虎、豹等等,平时凶残狠毒,到了发情期,肯定都是好战分子,为了爱情不惜诉诸武力,属于战争型的争偶动物;而食草的飞禽走兽,如鸽、鹊、牛、羊、兔、猴等等,平时温顺善良,到了发情期,肯定是用和平的方式解决争端,属于和平型的争偶动物。

事实刚好相反。越是长着尖爪利牙,越是能很容易把求偶时的竞争对手置于死地的猛兽,越是恪守和平竞赛的规则,例如豺狼虎豹中排榜第一的豺,在春秋两季的发情期里,有两只单身公豺同时看中一只母豺,它们会小心翼翼地避免挤在一起向母豺求爱,而是彼此之间相隔一段距离,从两个不同的方向向母豺嚣叫;即使两只公豺不小心走到一起了,多半也是用叫声进行威胁恫吓,很少真的动手打起来;即使出于爱的狂热真的动手打了起来,也绝不会进行致命的厮杀,只要有一方停止了噬咬,朝比自己更强壮的另一方袒露自己最易受伤害的脖子,另一方便会立刻松开爪牙,很绅士地结束战斗。可以这么说,所有的猛禽猛兽都有一种与生俱来的禁杀同类的自我约束机制,一种除非神经错乱不会被轻易打破的禁忌,求偶期也绝不例外,不然的话,所有的猛禽猛兽恐怕早就因自相残杀而灭绝了。

与此相对应的是,越是没有杀伤能力的草食动物,越是爱争勇斗狠,例如长期以来一直被人类视为和平象征的鸽子,两个雄性为了获得交配权,不由分说就会厮打起来,不打得头破血流精疲力竭不会罢休;就算其中有一只雄鸽被打得吃不消了想投降,胜利者也绝不会优待俘虏,非穷追猛打把对手远远赶走才行。

曾经有动物学家做过这样的实验,将两只雄鸽和一只雌鸽一起关进一间小鸽棚。几秒钟后,两只雄鸽便打得难分难舍;半个小时后,其中的一只满身是血,躺在地上已不会动弹,另一只跳到倒霉蛋的背上,“咕咕”叫着,用喙嘴从垂死的对手身上把羽毛一根根拔下来,甚至啄咬对方头上的伤口,不知道是要扩大战果还是嫌血流得不够多。显然,在杀伤力弱的动物身上,没有禁杀同类的自我约束机制,它们没有在自相残杀中灭绝掉,这是因为这些动物虽然好斗但不能很快把对手杀死,在野外失败的一方较容易逃之夭夭。

盘羊属于战争型的争偶动物。

盘羊的发情期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为公羊争偶期,第二个阶段为雌雄结对期。如果可以套用人类的婚姻形态,那就是恋爱阶段和结婚阶段。但盘羊的恋爱与人类的恋爱大相径庭,不可同日而语;人类的恋爱花前月下,海誓山盟,亲亲昵昵,甜甜蜜蜜,男的不时给女的送些鲜花、蜜饯、漂亮的服装、金光闪闪的戒指项链,用礼物博取欢心;盘羊的恋爱可没人类那么文明美好,盘羊的恋爱其实就是公羊之间一场场激烈的争偶搏斗。公羊唯一能送给异性的礼物,就是当着自己中意的母羊的面,把另一头公羊打得落花流水,狼狈逃窜。

盘羊的恋爱很像是一场擂台赛。

一到发情期,母盘羊就会一反娴静的天性,粗声粗气地咩叫着,用挑剔的眼光望着处于饥渴状的公羊,三三两两散落在山顶或山腰相对平坦的树丛草地里等待着公羊们用特殊的方法来恋爱。每一处有母羊的地方就好比是一座擂台,先有一头公羊走进擂台,流连忘返,围着母羊绕圈子,试图接近母羊;但这时候的母羊,一个个心如坚冰,爱的心扉关闭得严严实实;公羊晓得自己必须拿出足够的“聘礼”才能赢得一颗芳心,于是,这头公羊便会瞪着血红的眼睛,摇晃着硕大的羊角,抻直脖子,运足底气,“咩咩咩”高叫一通。那叫声的大意是:

———我有野牛的体魄,我有野猪的胆量,我有老虎的凶猛,我有山豹的残忍,不怕死的尽管上来好喽,我正愁没有“聘礼”呢。

也有可能那通叫声表达的是这样一层意思:

———是我先看中这头可爱的母羊的,请遵守先来后到的次序,谁胆敢加塞抢先,我是不会答应的,我要誓死捍卫我的权益。

总有求偶心切色胆包天的公羊不怕威胁,也不理会先来后到的次序,跑进“擂台”来,于是,争偶之战拉开了序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