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方式的多样性,必然带来教学方式、方法的多样性,在承认学生是学习主体的前提下,教学方式始终应当也只能服务于学生的学习方式,促进学生的学习质量和效率的提高,教和学的方式和方法必然是相辅相成联系紧密的统一体。课程专家们认为,改变单一的接受性学习方式,通过探究性学习、参与性学习、体验性学习和实践性学习,实现学习方式的多样化,从而促进学生知识与技能、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整体发展,对培养未来需要的创新人才具有重要意义。

现摘录《语文课程标准》与之相关的部分目标的设定与阐述如下:

★“能主动进行探究性学习,在实践中学习、运用语文。”

(引自‘总目标’)

★“写自己想说的话,写想像中的事物,写出自己对周围事物的认识和感想。”“热心参加校园、社区活动。结合活动,用口头或图文等形式表达自己的见闻和想法。”

(引自‘一、二年级段目标’)

★“能用简短打开书信便条进行书面交际。”“……关心作品中人物的命运和喜怒哀乐,与他人交流自己的阅读感受。”“愿意将自己的习作读给人听,与他人分享习作的快乐。”“能在老师的帮助下组织有趣的语文活动,在活动中学习语文,学会合作。”

(引自‘三、四年级段目标’)

★“修改自己的习作,并主动与他人交换修改……”“为解决与学习生活相关的问题,利用图书、网络等信息渠道获取资料,尝试写简单的研究报告。”“策划简单的校园活动或社会活动,对策划的主题进行讨论和分析,学习写活动计划;和活动总结。”“对自己身边的、大家共同关注的问题,或电视、电影中的故事和形象,组织讨论、专题演讲,学习辨别是非善恶。”

(引自‘五、六年级段目标’)

以上这些目标都有着丰富的内涵,提供了学生学习方式、方法改变的方向,为教师创新教学方式、方法开启了思维的窗户,开辟了广阔的空间。

为什么要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法呢?

首先,对学习要有兴趣,兴趣是自主学习的动力,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意义,使学生在小学语文学习中具有内部动力,不是“要我学”而是“我要学”,学习的自主性是需要培养的。

合作不是一种单向的顺从,而是一种相互认同、相互接纳。合作方式有多种,合作手段也有许多,但这些方法与手段,都是为合作的意义而存在的,即培养学生的合作精神和合作的技能技巧。

探究学习与合作学习、自主学习是相互联系的。自主学习应该是探究与合作学习的前提,合作在主动与探究的基础上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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