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洛姆关于爱的理论对儿童教育的启示

[摘要]弗洛姆关于爱的理论,对我国当前的儿童教育仍然富有深刻的启示意义。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给予儿童健全的爱;培育儿童健全的良知;教育者应学会自爱,健全自身的人格。

[关键词]弗洛姆;爱的理论;儿童教育

埃里克·弗洛姆是20世纪美国著名的心理学家、社会学家和哲学家,人本主义精神学说的创始人。弗洛姆的思想博大精深,其中他对爱的真知灼见对我们当前的儿童教育仍有深刻的启示意义。

一、给予儿童健全的爱

弗洛姆将成人对孩子的爱分为两种表现形式,即母爱与父爱。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弗洛姆所划分的母爱与父爱,只是就爱的性质而言,不一定与实际的母亲和父亲的身份相对等。这两种不同性质的爱有着不同的特征和功能。母爱作为一种积极的情感,它是无条件的、非功利的。母爱是对孩子生命和需要的无条件的肯定。无论孩子做错了什么,有没有实现父母的期待,母爱都会与他同在。正是这种无私的母爱,给稚嫩无助的孩子带来身心的满足和安全,为孩子的成长提供了坚强的后盾。父爱则是有条件的、功利的爱,其原则是“我爱你因为你实现了我的期望,因为你尽了你的义务,因为你像我”。Ⅲ孩子不需要通过努力就能得到母爱,但若想得到父爱就必须通过自身的努力。可见,母爱是不受孩子控制的,父爱却是孩子自己能够控制的,只要他愿意服从、遵守成人所规定的秩序和原则。随着孩子年龄的增长,需要独立时,父爱的积极作用就显示出来,它给需要交往、渴望融人群体的孩子赋予责任、纪律和理性,为孩子独立、走向社会提供必不可少的帮助。

在弗洛姆看来,母爱与父爱既有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对孩子而言,母爱是被动的,过分沉溺于母爱的孩子难以摆脱对他人的依赖,也就无法真正在精神上成长为独立自由的个体。当然,过早或过分接受父爱洗礼的孩子,虽然能够独立自主,但难免会变得过于刻板教条、冷漠无情。

可见,在孩子的成长中,既要有母爱的呵护,又要有父爱的约束。母爱的“爱的原则”和父爱的“理性原则”虽是一对不可消除的矛盾,而教育的艺术恰恰体现于如何在这二者之间取得平衡。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不经意间就走向了极端。要么过分溺爱孩子,无条件地满足孩子的各种需求,纵容孩子的任性行为,对孩子的言行举止不作任何要求,致使孩子养成依赖、脆弱的个性,不能独自面对未来的生活;要么又对孩子过于严格要求,铁面无私,赏罚分明,从而又使得孩子过早地世俗化,失去童真,缺乏爱心。以上两种情况还都只是各走了一个极端,最糟糕的是将母爱与父爱的消极方面结合起来,高兴时让孩子随心所欲、有求必应;烦躁时对孩子吹毛求疵、百般挑剔,致使孩子无所适从,陷于紊乱,长此以往,难免出现心理或行为的病态。当然,最理想的莫过于将母爱与父爱的积极方面结合起来,既要无条件地接纳孩子,让孩子体验到身心的满足与安全;又要对孩子提出适当的要求,让孩子更好地适应未来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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