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加班是指在我国法定的工作时间(每天8小时)以外,教师仍在工作单位持续工作。2001年底,笔者就加班的有关问题,对天津市各类型幼儿园的教师共196人(国办幼儿园教师占75%)进行了问卷调查。调查结果显示,98.l%的教师经常加班。加班的时限和人数比例是:平均每天加班0.5小时者占被调查者总数的59.2%,平均每天加班1~1.5小时者占总数的36.2%,平均每天加班1.5~2小时以上者占总数的2.6%。

教师加班是比较被动的行为。在8小时以外,教师为什么几乎天天加班呢?该项调查说明,幼儿园的工作安排普遍存在任务重、时间紧的现状,8小时以内做不完,不得不加班。调查和访谈显示,加班的客观原因,首先是为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做准备,其次是为幼儿园内部的检查评估做准备,第三是为弥补日常工作的不足,第四是为照看幼儿。一些教师加班的主观原因是为了获得园长的肯定和赏识。不少园长认为加班是觉悟高的表现,不少教师认为给园长留下好印象有利于日后的岗位聘任和职称晋升。

教师加班时间多用于硬件建设。各项任务占用加班时间的比例,按照顺序由多到少排列如下:布置环境、做卫生、开会、备课、制作玩教具、写评估材料等。由此可见,教师的加班时间主要用于幼儿园的环境即硬件建设。针对目前幼儿园发展中普遍存在的硬件硬、软件软的现状,幼儿园更应当注重软件的建设,即办园水平的提高。要努力练好“内功”,提高教职工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然而练“内功”只靠拼时间、拼体力是难以奏效的。

教师加班的效果不容乐观。多数教师对加班的效果不能做出肯定回答。调查表明,认为效果不好者占总人数的24%,认为效果一般者占总人数的60.2%,认为效果较好者占总人数的15%。

教师对经常加班持否定态度。教师们认为加班有很多不利因素。认为加班不利于休息与健康者占总人数的100%,认为加班不利于学习和进修者占总人数的88.8%,认为加班容易引起心理疲劳者占总人数的87.8%,认为加班不利于照料家人者占总人数的84.7%,认为加班不利于休闲者占总人数的67.9%,认为加班容易使日常工作懈怠者占总人数的37.8%。经常让教师加班是搞疲劳战术,还容易侵犯教师的某些权利,如休息、学习等。

加班不利于教师创造性的发挥。教师的工作和劳动具有创造性的特点,全面育人靠的是心与心的交流和沟通。然而,加班大都是进行集体劳动,容易使教师产生从众的心理和行为。久而久之,教师的个性消蚀在其中,是得不偿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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