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27日电题:警惕孩子身边的暴力伤害―――教育学生学会自我保护变得日益迫切

    “这些学生太好抢了,他们一丁点儿的防备意识都没有。”这是“少年帮”系列抢劫案中犯罪嫌疑人磊磊(化名)在审讯过程中说的一句话。据了解,这个“少年帮”的成员一贯好勇斗狠,六个人有分有合,从今年7月份开始,有时几天连续作案,有时一天作案几起。三四个人一起敢抢八九个学生。由于多数学生被抢后没有及时报警,助长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交代案情时,犯罪嫌疑人伟伟(化名)说:“其实抢钱的时候,我们心里也十分害怕。不过,那些学生看起来好像比我们还要害怕。”“面临危险时,受害学生被歹徒嚣张的气焰吓倒了,手足无措,根本就不知道如何应对。”办案民警分析说,“这些抢劫案很多本来是可以避免的。”

    哈市一初中教师说,具体来讲,在学校的时候,学生要尽量和老师、同学在一起,行经楼梯间等地方要提高警惕。有人挑衅不予理睬,也不要表现得很害怕。遭到侵害不要不吭声,告诉老师和家长一起想办法。家长也应该培养孩子健全的人格和规律的生活习惯,时时关心孩子,了解孩子的心理需求以及发生厌食、不爱上学等行为的原因。孩子遇到校园暴力,不能让孩子失去对公平的信任,最好的办法是家长与老师取得联系,相互沟通。

    校园暴力的频繁发生,不得不促使我们将关注的眼光投向孩子的内心世界。有关专家指出,要加强青少年学生的心理知识教育和心理技能训练,提高其心理的容纳性和承受力。应该注重培育学生健康的心理,发现问题及时疏导。哈尔滨师范大学政法学院院长徐晓峰建议,各级学校要把应急自救教育列入学校的必修课或选修课。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预防意识。在教育活动中,不能忽视学生的心理培养,包括心理训练、冷静心态、勇敢精神、机智灵活、创造能力等。徐晓峰院长说:“为确保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在加强‘他护’的同时,大力倡导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显得既迫在眉睫,又意义深远。”

    有人给你起难听的外号,有人扬言要给你点“颜色”看看……校园里的宁静已经被屡见不鲜的校园暴力打破,发生在同学之间的“同伴暴力”极为普遍。

    这几天,在哈市南岗区一所中学读书的小军(化名)天天掰着手指头计算还有几天才能到元旦。因为那时就不用再去学校“受气”了。日前,在省妇联儿童部设立的热线电话里,小军倾诉了自己不敢告诉爸爸妈妈的秘密―――因为说话的声音又尖又细,15岁的他经常被同学们叫作“娘娘腔”。他不知道同学们为什么总是喜欢欺负他,经常称呼他是“小娘们儿。”最让他感到害怕的是,班级里的“老大”不仅对他呼来喝去,隔三差五还要拿他练练拳头。“他们学习不好,老师都拿他们没办法,再说告诉老师是小孩子才干的事。”无限烦恼的小军只能天天盼着学校放假。

    在哈市某小学读三年级的晓晓(化名)说,同桌有时突然抽掉他坐的板凳,有时还把他的书包抛来抛去。班级里的“老大”还有一天莫名其妙地打他耳光,连鼻子都被打破了。哈市某学校保卫科的一位老师坦言,在他们学校,因为一个举动、一句话导致学生双方大打出手,甚至拉帮群殴的事情时有发生。而在哈市某中学任教的一位班主任说,一次偶然的机会,她竟从一名学生的书包内发现了2把刀子……这种“同伴暴力”在相当一些学校都有发生,学生之间发生搜身、抢夺、殴打等现象,不少学生受到过不同程度的侵害,甚至引发了恶性校园伤害案件。

    今年11月份,哈市某中学的高中生李某转入一所职业学校后,多次受到班长贾某的欺负。11月上旬,当两人再次发生口角时,不堪忍受欺辱的李某掏出事先准备好的水果刀,将贾某刺成重伤。本来是校园暴力受害者的李某,变成了校园暴力的实施者。

    今年,哈市南直中学操场上发生了一起校园暴力事件。一名年仅14周岁的初二女生,持刀刺伤了三名学生,其中一名女生受重伤。哈市南直中学校长李勤超介绍,伤人的是初二四班的学生,父母离异多年,她跟随父亲生活。当天,该女生听说自己同班的同学和初二四班的同学打架,于是就赶了过去。事发后,他们从这名女生身上找到了一把20厘米长的月牙形尖刀。

    还有许多低年级的学生经常遭受高年级学生的欺负和人身威胁。记者在哈市解放小学、红岩小学、第32中学等学校走访时,许多学生都表示,曾经遇到过被高年级的学生谩骂、用篮球砸头等行为。

    除了“同伴暴力”,更加困扰学校和家长的是社会闲散青少年对在校生的“暴力干扰”。据哈市公安部门统计,当前校园暴力案件中有相当比例是社会闲散青少年到校滋事。他们年龄不大,很多未满18周岁,多数成帮结伙,长期活动在学校周边,对学生拳打脚踢,勒索学生钱财,甚至也发生过团伙抢劫、强奸等恶性案件。这些校园暴力的实施者多是一些有劣迹、行为不轨的青少年。在哈市第47中学,一位女生说,学校经常有外校人员来骚扰,见到同学就说“没钱花了,拿点零花钱吧”。如果不给,就随手打人。前几天,一个女生的自行车就被外校的学生强行骑走了。

    黑龙江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的工作人员介绍,2004年我省检察机关批捕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2130人,作出有罪判决的2081人,较去年上升1.6%,其中,相当一部分案件发生在校园周边。据了解,未成年人犯罪的侵害对象绝大多数也是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犯罪率的增高意味着被侵害的孩子也越来越多。

    哈市第14中学的学生说,校园暴力经常发生在校内厕所、走廊等不易被老师发现的地方,身上带钱多的学生容易成为受害对象。在被打或被人恐吓之后,他们大多数忍气吞声,很少有学生向老师或家长反映。

    多数学生受到暴力侵害之后不向学校或是家长说明情况,是担心受到报复。“我就是不想让学校老师和家长知道。”日前,在哈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的办公室,记者见到了来此报案的两父子。正在上高三的小张戴着一副眼镜,憨厚老实,始终一言不发。民警向其询问被抢劫的事情时,都是父亲在旁边帮助回答。张某告诉记者,今年11月3日12时许,孩子中午放学回家途经道外区河谷街铁道口时,突然后面出现4名少年将孩子打倒在地,抢走他身上仅有的几块钱和一个MP3。受了委屈的小张回家后,没有将被抢的事情告诉任何人,反而装作什么事也没发生过。事发后的第5天,父亲偶然间发现儿子身上留有几块青紫淤痕,便追问孩子是不是和同学打架了,被谁欺负了。几经追问,孩子才说出放学回家的路上被抢的真相。而当被问到“为什么不向家长或者老师说明情况”时,小张只是回答了一句话:“当时我怕挨打,就把自己的MP3给他们了。我担心报案之后他们会来报复我,所以不敢和别人说。”

    除此之外,还有许多学生在遭到侵害后,出于“爱面子”的心理而不报案,哈市一位中学教师说,被抢事件多发生在初中、职高和技校学生中,而这个年龄段的学生刚刚开始形成独立性格,但还没有发展成熟。在遭到侵害后,很多人都会认为没面子,并且认为告诉老师、家长会更加没面子。这些孩子处理突发事件时,表现得十分封闭,这和这个年龄段的心理特点有着直接的关系。

    哈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办案民警分析说,害怕老师、家长的责骂是孩子遭受侵害之后沉默的另一个原因。而另一方面,滋事者大多会找一些认识又不太熟悉的对象下手,尤其是在游戏厅和网吧有过交谈的。因为这一层关系,受害学生更不敢对老师和家长说明情况。在11月28日警方打掉的“少年帮”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交代在被抓获的前一个月里,他们专门选择哈市道里、南岗、道外、动力等区各所中学的学生下手,接连作案34起,涉案金额7万多元。哈市公安局治安科科长王维良告诉记者,根据目前掌握的情况可以断定,到现在还有相当一部分受害学生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和警方取得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