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教师与幼儿互相作用的原则

在设计语言教育活动时,教师要考虑幼儿主动活动与教师参与活动的比例关系。实际上,这也是幼儿在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和教师在活动中主导作用的具体化问题。当然,幼儿和教师在活动中的主体和主导关系是相互作用的,会根据具体活动内容、活动要求而发生变化。当需要的时候,教师在活动中参与主导作用发挥得多一些;不需要时,教师参与主导作用就发挥得少一些。如何才能做到教师与幼儿相互作用发生适度的影响呢?主要应注意以下几点:

1.了解每一个幼儿(包括个别幼儿的特点在内)的发展水平。由此,教师决定自己在活动中参与组织成份的多少。

2.找出语言教育活动中出现的新的技能、新的语言要求。由此,教师策划自己参与指导的重点和难点。

(3)活动内容与方式相适应的原则

在语言教育活动中,各种活动内容和方式之间存在一定的关系。不同的活动内容可以选择相同的活动方式;同一个活动内容也可以选择不同的活动方式。因此,教师在设计语言教育活动时,应注意活动内容和方式相适应的问题。

1.根据具体的内容决定采取适当的活动方式。如学习童话《金色的房子》,教师可以考虑采用表演游戏的方式来帮助4~5岁幼儿理解童话内容,体会作品角色的情感心理。若是一首短小的儿歌或学习某个讲述内容,就不能用表演方式进行了。

2.根据教育对象选择活动方式。如有的故事内容很适宜进行表演,但表演对参加活动的某个年龄班幼儿有较大难度,这时教师应考虑改用其他活动方式来进行。

(4)不同领域相互渗透的原则

在语言教育活动中,幼儿学习吸收的主要是语言信息材料,但也包括那些与语言有关的其他信息材料。如活动中除了有语言,还可能有音乐、美术、动作等不同发展领域活动因素并存。

作为语言活动的设计,应坚持从语言角度来设计活动。在设计活动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教育活动的要求、内容和形式应从语言角度进行思考,为幼儿提供适宜其语言发展需要的学习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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