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起了玛丽·米勒。她不是我的第一个爱人,但是,她是第一个令我心碎的人。我发现自己爱上她的时候只有九岁,而她已经十八岁了——但是她却看不上我,从那时我体会到,这个世界可真是冷酷啊。以前,我还没有注意到冷酷到如此程度哩。我认为自己当时甚至像成年人那样感到痛苦。不过,我的那次悲哀,持续的时间并不是很长。在我的记忆中,很快,我就又对阿蒂米西娅·布里格斯产生了崇拜。她大玛丽·米勒一岁。当我向她流露真情的时候,她并没有就这件事进行嘲弄,也没有取笑我。她表现得很厚道,也很温和。不过同时她也很坚决,说自己不愿意因为孩子们而缠身。

除此之外,还有我的同学玛丽·莱西。不过她因为年龄稍大的原因也在后来离开了我们班。她的性格很野,也很果断,习惯独来独往。她不愿意受别人管制,人们都认为她改不了。不过人们的想法都错了。结了婚后,她便马上安下心来,不管从哪方面来说都可以称得上是个模范主妇。同镇上其他的主妇一样受到别人的尊重。四年前,她还活着,那是她结婚已经有五十年了。

吉米·麦克丹尼尔是我的另一位同学。他和我年龄相仿。他父亲经营着一家糖果店,因此他便成为了镇上最令人羡慕的小家伙——被人羡慕的程度仅次于汤姆·布莱肯希普——因为,虽然我们从来都没有见到过他吃糖果,但在心里我们还是认为吃糖是他的家常便饭。他装成从不吃糖并且对它无所谓的样子,因为他并不被禁止吃糖果——反正糖果有的是,他想吃多少都有。不过还是有旁证说明他不过是当着大家的面表示看不上糖果,因为全镇就数他的牙齿最坏。在我的记忆中,他是第一个听我讲吉姆·沃尔夫和猫的故事这个幽默故事的人。在那次值得纪念的插曲过后,一个早上,我给他讲了这个故事。他一直在大笑,甚至连牙都快被他笑掉了。之前,我从来没有如此得意,如此快乐过。在这之后,我也很少如此得意,如此快乐。四年前,在我回那里去时再次见到了他。他在一家生产雪茄烟的铺子里做事。他身上的围腰一直拖到膝盖处,胡子也几乎有这一半长了。要我认出他来并不难。他结婚已经有五十四年了。他有很多儿女、孙子和重孙子,人们都说——他的后裔数以千计——可是,在这个快乐的小老头儿身上,我还是很容易就找到了他孩童时代的影子。那时我们还都乳臭未干,我第一次给他讲那个猫的故事。

阿蒂米西娅·布里格斯在拒绝我后不久就出嫁了。她嫁给了石匠里奇蒙。早年时,在卫理公会主日学校里,他是我的老师。他的一个特点最令我羡慕:有一回,他被锤子打伤了大拇指,结果他的指甲变得弯弯尖尖,永远歪扭变形了,那形状活像鹦鹉嘴。今天,我肯定不会再将它看成是什么好看的装饰了,但是在当时,对我来说,它却是很有吸引力的,认为很不简单,因为在镇上,这是独一无二的。他挺和气,也挺体谅人,对人有耐心和同情心,因而我们这些小东西非常欢迎他。那个学校里,备有细长形、蓝颜色的纸板票签,每张上面都印有一首《圣经》上的诗。

如果你能背出两首诗,就能够得到一张蓝色的票签。如果背五首,就可以得到三张。这些票签可以用来到小书摊上去借书,每星期借一本。在两三年里,我会经常地受到里奇蒙的关照,他也从没有凶过我。每到星期天的时候,我总是背诵和上个星期相同的五首诗。对此,他总是感到很满意。似乎他从来都没有注意到,接连几个月,他每个星期天听到的都是同样的,关于那五个蠢笨的童贞女的诗。我总是能够拿到票签,去换一本书看。这些书都特别沉闷,因为那些小书摊上的书里,尽是些好男孩、好姑娘,连一个坏孩子的影子都没有。那些内容沉闷、枯燥,不过总好于没有,有他们作伴,我高兴的同时也感到不满足。

二十年前,里奇蒙先生对离镇三英里远的那个小山上的汤姆·索亚历险记岩洞产生了浓厚的兴趣,经常去那里远足。在一八四九年,淘金者们涌过汉尼巴尔小镇时,我们许多成年人都染上了黄金热。据我了解,孩子们也没有逃脱掉这一厄运。夏季的星期六假日里,我们经常乘船主人不在的时候,借了他的小艇下行三英里,到岩洞凹去(密苏里人管山谷叫做凹)。在那里,我们立桩为界,装着挖金子的样子。开始淘一天金挣半块钱,后来便增加两三倍。再后来,随着想像力更加适应淘金热,就发了不少财。多么愚蠢、没有预见性的孩子们啊!我们从来都没有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这个岩洞凹和附近全部的小山上,到处都是黄金啊!——但我们就是不知道,并且当这些是尘土。我们让那些秘密的宝藏白白地浪费在这里,而自己却身陷贫困,为了面包而向世界各地漂流,苦苦挣扎——这都因为我们不具备预见的才能。在我们眼里,这个地区都是尘土与石块,可事实上只要我们能将这些东西碾碎,并按照科学方法进行处理,这些就是金子。换句话说,整个地区全是水泥矿——如今这里是最优质的波特兰水泥的出产地,每天五千桶,拥有价值二百万元的水泥厂。

我在几个月前,接到了那边发来的电报,说那个汤姆·索亚历险记的岩洞被碾成了水泥,问我有没有什么话想就此对公众说。不过,我没有任何要说的。只是觉得可惜,我们丢掉了自己的水泥矿,不过到了今天,还在到处对这个问题进行谈论已经毫无价值,反正肯定是令人心痛的。汤姆·索亚历险记岩洞长七英里—— 也就是说,将岩洞隐藏起来的高高山脊,朝着密西西比河岸边伸去,足有七英里,直达萨弗顿镇。

鲁伊尔·格里德利有一小段时间里曾在我们学校读过书。那时他显得年龄大一些,差不多十二三岁的样子。后来,爆发了墨西哥战争,他做了志愿军,并在我们镇组织了一个步兵连。由二十五岁的希克曼先生担任连长。他一个二十五岁,个子很高,身子笔直。是个长得很漂亮的运动员。他穿着两侧贴有黄色宽带的灰军裤,身边挂着一把刀。每当这个穿着漂亮军装的连队在街上开步走时——这是他们的训练项目,一天要搞几次——只要不上课,孩子们便会全体出动参观。至今我还记得连队行进时的情景。我几乎还能感觉到当时我那一定要加入其中的热切心情。但是,人家要十二三岁的孩子没有什么用处。而当我有幸参加另一次战争之前,自己那种想要杀害没见过的人的愿望已经早就消失了。

我见过那个上了年纪还神采奕奕的希克曼。他似乎是我所见到过的最老的人了——许多许多年前,我曾经看到他训练一班勇士进行残杀。当时他还年轻,是个非常神气的连长。同当年相比,让人感到既惊异又伤感。希克曼早已死了——这已经是老话了。正像苏西所说,“有什么意思吗?”

鲁伊尔·格里德利参战去了,十五六年了,我们都没有听到他的消息。有一天,卡森城里,我正在人行道上和一位编辑争吵时——那个编辑的身体强于我的,更适于打仗——我听到一个声音传来:“我来做你的后盾,给他两下,萨姆。”说话的人是鲁伊尔·格里德利。他说,他不是凭我的脸形,而是凭借我说话时慢慢吞吞的样子将我认出的。

那个时候,他到了里斯河矿,不久便在他所在的矿区竞选打赌中输了。按照事先的规定,他需要买一袋五十磅的面粉,在乐队的引领下,扛着走过镇上,然后把它交给胜利者。当然矿场上的人全都来了,热闹异常。胜利者拍卖了这袋面粉,并将所得的钱捐给了美国环境卫生基金会。见此大家开始变得越来越兴奋。买下面粉的人为了捐款基金会,就再将这袋面粉卖出去。这样一而再、再而三地被转卖。这个消息被电报传到了弗吉尼亚市,引起了轰动,人家纷纷给鲁伊尔·格里德利打电报,要他带上这袋面粉到弗吉尼亚市拍卖。他带着面粉来了。

并且事前准备好了一辆四轮敞篷马车和一个铜管乐队。在金山,这袋面被一再转手,然终在傍晚时分被送到了弗吉尼亚市,在那儿卖了出去——然后又被多次转手,为环境卫生基金会赚得了两三万元。格里德利带着这袋面粉又穿越了加利福尼亚州,将它先后带到各个市镇拍卖。这袋面粉在萨克拉门托和旧金山卖出了大价钱。他又带着它向东走,在纽约和其他几个城市进行拍卖,后来又到了圣路易,接着在规模宏大的博览会上拍卖,最后将它做成小饼,以每个饼子一块钱的价格卖出。这袋面粉的最初价值十块钱,到了醉后也许净赚都有二十万元,这些钱都被捐给了环境卫生基金会。这件事情也是老话了,因为鲁伊尔·格里德利早已死了很多年了。

我这一生中第一次遇见犹太人就是在那个学校里。过了好久,我才摆脱了对犹太人的那种畏惧心理。按照我的想象,他们身穿沉闷的,蛛网状的古老服装,像影子一样将我带回埃及。按照我的想象,我就同那古代的法老们以及所有阴影般的知名共同生活。这些男孩子们被我们取了个集体的名字叫做莱文。那在议会区里成了唯一一个真正漂亮的大俏皮话。我们叫他们“二十二”——甚至在这个笑话早已过时了的时候,我们照样这么说,并且附上说明,好让别人都明白它的意思: “双莱文——二十二。”

我还记得其他一些男孩子的名字。欧文·艾尔斯——不过他死了,所以也就无关紧要了还有乔治·巴特勒,我记得他有七岁,是个小孩子,系了一根带有铜扣子的蓝皮带,因为这个,所有男孩子都恨他并且妒忌他。本·巴特勒将军是他的叔叔,他曾在巴尔斯高地以及内战中的另外几次战役中表现得很勇敢。他很早以前便死了。

早已经死去的威尔·鲍恩,埃德·史蒂文斯以及约翰·布里格斯都是我特别亲密的伙伴。这里面只有约翰还活着。

在一八四五年,我十岁的时候,麻疹开始在镇上流行,死掉的孩子们的数量非常惊人。几乎每天都要出殡,镇上的母亲们都被吓疯了。我的妈妈也非常发愁。为了帕梅拉·亨利和我,她整天担心受怕,想尽一切办法防止我们同传染源接触。不过仔细想想,我认为她判断有误。照我看来,如果当初依照我的想法去办,情况会好一些。我已经记不清当时自己是不是害怕麻疹,但有一点我很清楚,由于那个时候我在精神上总是受到死亡的威胁,于是便越来越厌恶那种焦虑不安的心情。我记得,当时我实在感到太腻烦了,一心盼着事情不管好坏,能有个结局,并且愈快愈好。我的心情被这份急切搅得日夜不宁。我下定决心要将这种不安的心情结束,不管怎样将事情了结掉算了。

威尔·鲍恩得了麻疹,病得很严重。我心想,不妨去他那里,将病传染上。我从前门进到屋子里面,偷偷溜过房间和客厅,注意着不让别人发现。后来终于到了威尔卧室所在的二楼后边,人不知鬼不觉地偷溜了进去。不过,我的胜利也只能到此为止了。没过一会儿,他妈妈就当场抓住了我,并将我拽出了屋子,还臭骂了我一顿,将我赶走了。她吓成那样,几乎说不出话来,脸都白了。我意识到,下一次必须干得更好些。后来我真的干得不错。开始,我先在屋子后面的巷子里转悠,透过栅栏的缝眼张望。

后来我确信情况有利,便从后院溜进去,走后门上楼进入了卧室,躺到了威尔·鲍恩的床上,倒是没有被旁人发觉。我已经不记得在床上睡了多久。只是记得,对于玩耍来说,威尔·鲍恩对我几乎没有任何价值。因为他病得非常厉害,甚至连我正睡在他床上都没有注意到。当听到他妈妈走过来时,我就蒙起了脑袋。不过,这个办法最终还是失败了。当时正是盛夏时节——那条被单非常薄,任何人都看得清下面躺着两个人。这样过了没多久,鲍恩太太就将我从床上拽了起来,并且亲自送我回了家,她一手将我的衣领子紧紧抓住,毫不放松,直到她将我交到我妈妈的手中为止,同时免不了要将她对这样一个孩子的看法诉说一番。

结果便是我染上了一场严重的麻疹病,它把我带到了鬼门关。令我对任何事都不再有兴趣,并且是全然没有什么兴趣——这真是个最最平静、最最安宁、最最甜美、最最可爱、最最迷人的境界啊。这种滋味,是我生平再也没有享受过的。那个时候,其实我快死了。人家已经下过这个结论,而且已经通知全家来见我最后一面。我将全家每一个人都看得很清楚。视觉上一点误差都没有。他们都在哭泣,倒是我无动于衷。我只是隐隐约约地感到一点儿兴趣,这不过是因为我成为了当时倾诉感情的对象,所以我感到高兴而又得意。

后来坎宁安医生断言,对于我的病情,他已经无能为力。于是他在我的全身洒满一袋袋发烫的灰。那些灰被撒在我的胸膛上,手腕上,膝盖上。就这样,令他大吃一惊却令我无比遗憾的事发生了——我又回过来了,他把我又拖回到了这个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