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龙在《人类的艺术》中谈及伊斯兰教时说: “从天性上看,伊斯兰教徒不算是讲究艺术的民族。雕工师傅、画家、瓷砖的设计师,只是为打破清真寺墙上的单调,才动手搞点装饰。”①此话明显失之偏颇。原因有三:其一,没有客观地认识到伊斯兰教发展过程及其同时伴生的开放文化观,使伊斯兰艺术广泛吸纳了各民族业已取得的艺术成就,从而营造出富有伊斯兰特色的艺术形式这一历史事实。其二,过于草率地判定伊斯兰装饰艺术不存在深层的文化意义和美学向度。其三,没能洞悉以《古兰经》为源泉的伊斯兰教使伊斯兰装饰艺术呈现出特有的宗教韵味。因此,有必要对这一问题做出比较公允、明确的辨析。

实际上,伊斯兰艺术成就主要体现在装饰艺术中。而伊斯兰装饰艺术又集中体现在清真寺建筑的墙面装饰以及织物、陶瓷、金属、玻璃等器皿的纹饰上。其美学原则既区别于西欧和中国,又区别于犹太教、基督教、佛教等其它宗教艺术,其内在的文化动因使之呈现出以下独特的艺术面貌:

一、 抽象中的冥索

多数学者把伊斯兰纹饰艺术发达的原因归于伊斯兰教的偶像崇拜戒律。《古兰经》虽没明文规定禁止具象绘画,但却提出:“我的主啊!求你使这个地方变成安全的,求你使我和我的子孙远离偶像崇拜。我的主啊!偶像确已使许多人迷误。”②并有传说,如果塑造了人和动物的形象而不能给其注入生气,在末日来到的时候将受到严惩。“在穆斯林看来,绘画人或动物的形象,即意味着与造物主安拉竞争,这样的人会在裁判日受到最残酷的处罚。于是,形象创造成为伊斯兰艺术中的一大禁区。”③由于《古兰经》对穆斯林信仰和生活准则的决定性作用,导致伊斯兰艺术致力于装饰艺术的发展。此外,宗教一般是通过非人化的偶像崇拜来诱使人们皈依教门,服膺教义的。佛教、基督教便是通过把具体可感的人加以神化,借以宣扬超脱物象的精神本体,并作为人类崇拜的偶像。在汉代末期,佛教正式传入中国之后,大规模的造像活动随即开始。魏晋之后,随着佛教的兴盛,造像活动日益发展,到南朝时达到高峰。不仅如此,当时的许多高僧,还在理论上论证了建造佛像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慧远在著名的《万佛影铭序》中就称: “神道无方,触像而寄,百虑所会,非一时之感。”④而规模和影响力居世界三大宗教之首的伊斯兰教选择的不是“触像而寄”,而是无形无相的某种理念,并视其为超越生命的存在。因此,基督教的耶稣、佛教的释迦牟尼均有确定的“实像”,而伊斯兰的真主却是虚拟、抽象的,是不可见的“虚像”。真主创造万物、主宰一切、全知全能,既无处不在,又无形无象、无始无终。既然真主是某种理念的代名词,那么,以抽象的 “有形”,反映真主无处不在的“无形”,才是通过艺术感悟真主存在的途径。这种靠悟性感知真主的特质是导致伊斯兰装饰艺术抽象化的另一原因。阿非夫·巴哈尼斯称,伊斯兰艺术重想象和冥索,西方艺术则重科学与思考。而想象和冥思正是抽象艺术的思维方式。更为重要的是,伊斯兰教重知识、崇智慧的远见卓识亦促使其工艺纹饰抽象化、复杂化,同时又为高难度的表现方式提供了思维能力上的先决条件。伊斯兰教的创始人穆罕默德多次表达过对知识价值的肯定,这种对知识和智慧的尊重与崇尚,使伊斯兰社会以开放的文化观广泛汲取古代波斯、印度、中国、希腊、罗马的科学技术和哲学思想,不仅迅速形成和发展了伊斯兰文化体系,也使宗教与哲学、科学协调发展。而从哲学上看,伊斯兰教主要接受了来自古希腊、古罗马的浸润,尤其是亚里士多德的逻辑学对其产生了深刻影响。“中世纪阿拉伯著名哲学家伊本·西那采取了带有新柏拉图主义色彩的亚里士多德哲学体系,认为感悟是人类认识真主和世界的一种最高能力,因此,一切失去物质和感性外壳的抽象概念是知识的最高形式,因为人的精神目光应从‘粗糙’的物质显示,从一些具象的事物和现象移开。”⑥伊斯兰艺术能够把几何纹饰发挥到极致,正是这种崇尚抽象思维的智慧使然。花卉、植物纹饰摈除了具象表达,以抽象化的象征性语言,描述“隐而未见的意向”,以近乎极限性的繁丽复杂,构筑视觉上的绚烂迷离。其作用在于打破了视点的固定,使观者在目光顺着藤蔓游走跳跃的时候,精神也随之飞升到永恒的天国乐园,体悟宇宙的精奥美妙,并最终感受到真主创造世界的神奇伟力。由此我们也就不难理解阿拉伯书法在装饰艺术中担当的重要角色。阿拉伯书法出现在装饰艺术中,不同于中国青铜器、古埃及器物上铭文的记载、述说作用,伊斯兰教不仅视书法为智慧的表征,更是象征真主的圣意,在装饰空间嵌入《古兰经》经文、圣训或箴言,真主便可以与信徒无阻碍地交流,书法几乎成了真主的替身。而在视觉上,这种宗教符号式的书法因素的入,进一步强化了装饰艺术的抽象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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