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吃饭时,发现女儿的右手食指上包着一片创口贴,我问:“啥时上‘战场’挂的彩啊?”“才不是呢?今天我去办公室送作业,王老师让我帮着倒垃圾时,被桶沿咬伤的!”

一听此话,我马上紧张地拆开那片创口贴看了看,发现伤口挺长也挺深的,我脸上的表情也阴沉了许多!本想说些什么,但一看女儿,又咽了回去!

“除了送垃圾,你们还做过哪些事情?”

“办公室的垃圾都是我们代劳倒掉,有的时候还能幸运地被老师叫去帮着扫扫地、擦擦玻璃。”

“对了,班里的男同学,有时还会担当‘运水员’,就是把大桶水从仓库搬到办公室。因为我力气小,所以这个活我一直没有做!”女儿口气中流露出的是失望!

“对了,今天高峰和周桐因为抢着擦黑板,把讲桌上的花盆打碎了,被值日班长好一顿批评。我感觉他们两个挺冤枉的!”

“先吃饭吧!”我边说边夹块菜放入女儿的碗里!

“如果不是因为今天垃圾桶里有那么多的水,我就不用这么费力,也就不会被桶咬着手了!不过,今天的垃圾是我自己送的!”女儿说这些话的时候,脸上充满了自豪,并没有因为手上的伤而有一丝丝的后悔。

听完女儿的一番话,我心里很不是滋味。

女儿为帮老师做事情而感到自豪,说明她是一个懂事的好孩子,因为她能体谅到老师的辛苦!

我和她妈妈都是老师,我们能体会到老师的辛苦,但面对女儿手上的伤口,我们的心里是酸楚的。

如果女儿今天伤着的不是手,而是……我不愿多想,也不敢多想!媒体上曾报道过:一位学生因为给老师打热水,而被热水烫伤,最终家长将这位老师和学校告上法庭。

学生就是学生,他们在我们面前是那般柔弱,需要我们细心的呵护。但低头想想,女儿经历的那些事,是否就在你的校园里上演?学生帮我们,是他们对我们的“爱”,但我们不能把这份“爱”当作是应该,我们没有权利让学生为我们做事,学生也没有义务为我们做事!

(作者单位系山东省胶州市第二实验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