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技能可依据所提问题的类型不同而进行分类,比如美国的贝尔在《中学数学的教与学》中按照事实、技能、概念、原理四种对象与认识、理解、应用、分析、综合、评价六种认知水平交叉结合,把问题分成24种类型(如事实理解、事实分析、技能应用、技能评价、概念认识、原理综合等)。也可根据提问的目的和作用分为引入性提问、复习性提问、启发性提问、显示性提问、表现性提问、激趣型提问、联想型提问、类比型提问、悬念型提问、迁移型提问、暗示型提问、猜想型提问、发散型提问、反馈型提问等类型。这是从教师的主观愿望的角度考虑的分类。实际上,提问是师生双方的共同活动,更要关注的是提问对于学生思维活动的激发和主体作用的体现问题。因此可以按问题本身进行分类如概念性提问、定理性提问等;还可以按照学生的认知水平进行分类,有低级认知问题、高级认知问题;还可细分为记忆型、理解型、分析型、评价型等。由此可见,因为各自分类的角度不同,得到的分类也各有千秋。

一、提问技能的类型在课堂教学中,教师的提问是师生交流的重要环节。改进课堂教学,不仅要关注提问的数量多少,而且还要关心提问的质量,即问题的难易程度,是否引发了学生的思维活动?并且还要考虑在一节课中,高级认知问题与低级认知问题各占多少比例为合适?这里有问题本身的层次高低,还有学生认知水平的程度差异。过去对提问技能的分类,往往只考虑其中一个侧面而不易把握整体。贝尔的分类方法显然已注意到这个分类的缺点,他的二维方法可供我们参考。

在此,笔者改进贝尔的分类,提出新的二维方法进行分类。

首先,可把在数学课堂上所有可能提问的数学事件罗列出来,我们发现无非是四个类型:数学事实、数学概念、数学原理、数学技能。具体界定是:所有的操作结果、所有客观存在的数学现实,都可以归入“数学事实”;凡是人为规定的数学事件属于“数学概念”;所有的数学公理、定理、公式、规则、约定都可以归为“数学原理”;注意数学概念可能包含若干数学事实,而数学原理又可包含若干数学概念,它们之间具有递进的关系,后者的层次要高于前者。凡是通过操作可以程序化、自动化的数学行为称为数学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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