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天余下的时间里,艾早的嘴角始终上翘着。她是自己在跟自己笑。艾晚不明白她有什么可乐的,她不声不响地乐成那样,是不是口袋里装了太多的巧克力。

晚上睡觉时,艾早的兴奋劲儿还没过,翻来复去,把木板床折腾得咯吱咯吱响。之后她实在耐不住,穿着棉毛衫裤跳下床,拱到艾晚的被窝里。“艾晚,”她趴在她耳朵边上小声说,“我想了个主意,把艾好带到陈清风那儿,看看他们两个谁懂的东西更多。一定有意思。”

艾晚说:“艾好不喜欢见生人。”

“有办法啊。”艾早胸有成竹:“就说陈清风那儿有很多书,我们带他借书去。”

艾晚想,这是个好借口,艾好一定会上当。

艾好小时候一切很正常,十岁那年生过一场黄疸肝炎,住了两个星期医院,喝了无数杯葡萄糖水,出院以后就开始吹气球一样地长。过完这个春节他才十四岁,体重已经超过了一百五十斤。因为肥胖,行动迟缓,一出门容易被小朋友嘲笑,他就总是窝在家里看书。越看书越不想出门,越不出门越长肉,如今的艾好,面色苍白,神情恍惚,眼睛离开了书本都不知道往哪儿看。在学校也好,在家里也好,他沉默寡言,从来不主动与人搭腔,仿佛周围的生活与他无关,书本之外的世界统统与他无关。

艾晚喜欢把艾好想像成一只书蛀虫,天天躲在书里吃那些铅印的字,吃得太多了,才长成现在的这个模样。

有书读的日子里,艾好心平气和。他像一只安静的猫咪,一声不响地蜷在窗下的椅子上,两条腿盘起来,书摊开在膝盖,脑袋一直勾到胸前,目光在字里行间来回穿梭,蜘蛛织网一样,飞快地把那些字句织进脑子,打包,压实,收藏入库。他那时候的嘴巴总是微微张开,呼吸显得急促,春夏秋冬脑门上总沁着一层细微的汗。有一回艾晚对他正看着的一本带图画的书起了好奇心,脖子伸过去也想瞄几眼,结果艾好冷不丁发现身边多了颗脑袋,整个人都吓得跳起来,带倒了椅子,眼梢处磕破好大一块皮。妈妈回家看见艾好脸上的伤,问清缘由,把艾晚好一顿骂。从此艾好看书时,艾晚再不敢轻易打扰他。

还有一回,妈妈让艾早洗碗,艾早忙着出门找同学,把正在看书的艾好拎过去帮她洗。艾好本人的脾气好,容易说话,让洗碗就洗碗。第二天妈妈盛饭,才发现三分之一的饭碗碰豁了口子。自然是艾早承担了错误后果。艾早不服气,对妈妈大喊大叫:“艾好能干什么?你这么护着他,他长大了能干什么?”妈妈回答她:“艾好长大能当科学家,你们两个谁能?”恨得艾早简直要背过气。

艾早对艾晚赌咒发誓:“再不给艾好借书了,饿死他!”

可是三天一过,艾早又忘了自己的誓言,东奔西走地为艾好张罗起借书的事情来。因为艾好一旦断了书就会发癔病,脸上通红,鼻尖出汗,喘息艰难,严重时手脚还抽筋。艾早毕竟是大姐,她不可能看着艾好死去活来而不管。她会带上艾晚一家一家跑,从小学同学家借到中学同学家,再借到教过她的老师家。她不住地说好话,不住地道歉,用她的甜蜜笑容和眼快手勤,把人家一家人都哄得滴溜溜转,哄得对方心甘情愿借出书来。

艾晚就觉得,很多时候艾早其实是艾好的半个妈妈,怜爱着他,也照顾着他。

老书新书,文学的科学的,中国的外国的,缺页少尾的和掉了封面不知作者是何人的,艾好这辈子读过的书,堆在家里,少说也有半房间了吧?艾晚时常在心里为他发着愁:要是有一天他把全世界的书都读光了,再也找不出一本书来给他读了,他会变成什么样呢?会奄奄一息地活下去,还是干脆死了呢?

艾好被艾早窜掇着走进陈清风的房间时,穿的是一件浅灰色的翻领棉袄,和一条同样浅灰色的涤伦布的裤子。衣裤的尺寸都因为他的生长过快而显得窄小,紧绷绷地裹在他的身上,使他看上去就像一颗灰白色的巨大蚕蛹,绵软,笨拙,带着一点稍触即破的羸弱。当时是中午刚过,屋外阳光很好,气温稍稍升高,一只不知何故在冬天出现的蜜蜂爬在窗玻璃上嗡嗡振翅。艾好的注意力被这只蜜蜂吸引了,眼睛眯缝着,粉红色的舌头不停地伸出来,舔着自己肥嘟嘟的湿润的嘴唇,仿佛唇上沾了蜜蜂喜欢的糖汁,他要替它吮吸和品尝。

陈清风依旧裹着那件毛领子的军大衣,脚上不穿芦花鞋了,换了一双黑色灯芯绒的老棉鞋。他面容肃穆地站在墙边,背倚着墙壁,面朝艾好,两手交叉在胸前,一眼不眨地观察艾好的每一个细小的举动。显而易见,他对艾早口中的这个聪明过人的弟弟有强烈的好奇心。

“膜翅目。”艾好忽然喃喃自语地冒出几个字。

陈清风没有听明白:“什么?”

“膜翅目,蜜蜂科。”

这回陈清风懂了,艾好说的是窗玻璃上挣扎着的蜜蜂。

艾好继续背诵:“体长八至二十毫米,黄褐色或者黑褐色,生有密毛。头与胸等宽,触角膝状,复眼椭圆形,有毛,口器嚼吸式,后足为携粉足。两对膜质翅,前翅大,后翅小,前后翅以翅钩列连锁。腹末有螯针。一生要经过卵、幼虫、蛹和成虫四个虫态……”

陈清风猛地从墙上弹出身体,把艾晚吓一大跳。她看见他把两只手举起来,合拢了,捂在嘴巴上。

艾好眼睛不看任何人,只盯住窗玻璃上的小虫子,自顾自地背诵着:“蜜蜂社会是母系氏族,蜂王统治家庭。不是所有的卵都能受精。受精卵发育成雌蜂,未受精卵发育成雄蜂……”

“停停停!”陈清风伸出手掌,做了个篮球裁判要求“暂停”的手势。

“有错吗?”艾好惶惑不安,扭头用目光寻找艾早。

陈清风饶有兴趣地盘问他:“小家伙,你从哪儿读到这些?”

“百科全书。”

“喜欢研究昆虫?”

艾好摇头。

“那么,喜欢生物?自然?遗传学?”

艾好张着嘴巴,有点茫然地望着陈清风,好像奇怪这人干吗要对他盘根究底。

“喜欢地理?物理?空间科学?天文学?”陈清风步步紧逼。

“天文学好玩。”艾好的脸上有了一点笑意。“书上说,宇宙年龄已经一百三十亿年了,如果从大爆炸开始算起的话。可是宇宙到今天一直都在膨胀,目前膨胀进入加速期。”

“哦……”

“没有什么力量能够终止这种膨胀,明白吗?除非宇宙总物质的平均密度达到一个量级。”

“你觉得膨胀这个事实令人恐怖?”

艾好舔一舔嘴唇:“总有一天我们的宇宙像棉花糖,其大无比,可是虚空飘渺。那时候,所有的能量都用光了,发光天体再也不会发光了,生命全部归于死寂。”

连艾晚都听出来,艾好的声音平淡得像一杯白水,没有色彩,没有气味。从他的肥嘟嘟的孩子气的嘴唇里冒出来的这些令人震惊的词汇,听上去诡异,唐突,活像外星人在借助他的嘴巴说话。

艾晚注意到陈清风的面色肃穆得怕人,鼻尖上似乎沁出一些汗,油亮亮地发着光。他把同样在冒汗的手掌举起来吹气,然后合拢着搓擦,似乎要擦去心中的惊诧。

“我们不讨论这个话题了,说说文学。你喜欢什么样的文学人物?”

艾好脱口而出:“行者武松。他能够一口气喝下十八碗酒。”

陈清风噗哧一笑:“有意思,武松打了一只老虎你不提,倒记得他喝了十八碗酒。”

“喝酒就是英雄气。”艾好郑重其事地答。

陈清风笑着:“也对,也对。”再问:“《水浒传》一百零八将,你还喜欢谁?”

艾好舔舔嘴唇,一口气报出来:“豹子头林冲。黑旋风李逵。花和尚鲁智深。霹雳火秦明。”

“宋江和吴用呢?”

摇头:“他们打仗不行。”

“你很崇拜英雄?”

艾好又舔嘴唇,然后猝不及防地,思绪转到了另外一个问题上:“叔叔你知道他们用什么兵器吗?小人书上有,我能画出来。”

陈清风的面孔忽然红了一下。

艾晚同情地想,一定是艾好喊了他“叔叔”,他难为情了。他的年龄肯定不到“叔叔”那么大,艾好一点不会看人。

陈清风也够狡猾,不跟着艾好的思路走,绕一个弯子,背出一段文字:“霁月难逢,彩云易散。心比天高,身为下贱。风流灵巧招人怨。寿天多因毁谤生,多情公子空牵念。说的是哪位文学人物?”

艾好不舔嘴唇了,眨巴一下眼睛:“《红楼梦》金陵十二钗又副册,晴雯。”

“《红楼梦》开头的那段‘好了歌’,能背出来吗?”

艾好没有片刻犹豫,口中念念有词:“世人都晓神仙好,惟有功名忘不了……”一口气背到:“痴心父母古来多,孝顺儿孙谁见了?”

陈清风笑眯眯地:“这段歌词什么意思啊?”

“乱哄哄你方唱罢我登场,到头来都是为他人作嫁衣裳。”

艾晚没有读过《红楼梦》,不知道刚刚这句话同样出自这本伟大的书。可是陈清风是知道的。他现在百分之百地相信,艾好不仅仅是过目不忘,他能够理解文字中的意思。用《红楼梦》里的原话来诠释《红楼梦》,这孩子绝对不是简单的一句“记忆力超常”能概括。

陈清风于是转身对艾早说:“你的确有一个了不起的弟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