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区划

我国的行政区域,基本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县(自治县、市)、乡(镇)三级,共有34个省级行政单位: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和2个特别行政区。

23个省是黑龙江、吉林、辽宁、青海、山西、陕西、海南、甘肃、河北、河南、山东、江苏、浙江、江西、四川、湖南、湖北、广东、福建、贵州、安徽、云南、台湾;5个自治区是内蒙古、广西、西藏、宁夏新疆;4个直辖市是北京、上海、天津、重庆;2个特别行政区是香港和澳门。

56个民族

中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由56个民族组成。由于汉族人口众多(占全国总人口的91.6%),习惯上把其余55个民族统称为少数民族。55个少数民族中 100万人口以上的有壮、满、回、苗、维吾尔、彝、土家、蒙古、藏、布依、侗瑶、朝鲜、白、哈尼、黎、哈萨克、傣18个民族,其中壮族人口最多,达 1800万人;10万至100万人口的有畲、傈僳、仡佬、拉祜、东乡、佤、水、纳西羌、土、锡伯、仫佬、柯尔克孜、达斡尔、景颇15个民族;不足1万至 10万人口的有撒拉、布朗、毛南、塔吉克、普米、阿昌、怒、鄂温克、京、基诺、德昂乌孜别克、俄罗斯、裕固、保安、门巴、鄂伦春、独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