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小学数学课程演变发展的分析

综观小学数学课程演变的历史沿革,从民间传授计算术到小学堂算术,再到小学数学,发展道路漫长而曲折。以科学的态度审视、分析这一历史画卷,从中探寻一些带有规律性的历史经验与引以为戒的历史教训,对于我们理解当前的课程教材改革,明确今后的发展趋向,都是极为有益的。

(一)对课程目标演变发展的分析

一个世纪以来,我国小学数学课程目标有了很大的变化。由最初“熟习日常之计算,兼使思虑精确”,演变为知识教学、能力培养、思想品德教育并重。每一次都有所继承,也有所发展;有所扩充,也有所概括。

这些变化,反映了我国各历史时期社会政治、经济发展对教育的要求。清末民初,以功利性目标满足“自谋生计”之需为主,与当时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的小农经济是相适应的。建国以后,逐步明确两方面的任务,即“适应进一步学习和直接参加生产劳动的需要”。这两方面的教学任务,与我国当时只能普及小学教育的国情是相适应的。到了80年代后期,又进一步确立了“提高民族素质”的宗旨,反映了增强综合国力,适应国际竞争的需要。

这些变化,也折射出教育思想观念的转变。从只注意传授知识与技能,转变为知识、能力并重,再发展成既重视知识、能力,又注重非认知因素,即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素质教育思想。

从小学数学课程目标的具体内容来看:

数学基础知识的教学目标,主要演变轨迹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由局限于算术和珠算,偏重于“数”,发展为“数”与“形”两方面,并明确规定在“最基础”的范围内。二是由只提出程度要求“牢固”掌握,发展为兼顾教法、学法要求,即在“理解”基础上掌握。也就是说不仅要求学生能计算、会应用,还要求使学生懂算理、会思考。进一步的发展趋势,将要求让学生在获得数学知识、运用数学知识的过程中学会学习,以适应未来“终身教育”社会中个体发展的需要。

数学能力的培养目标,起初只要求“习熟运算之法”,“兼使精细其心思”。从1963年的大纲开始提出四种能力,但只有计算能力有比较具体的要求。对于培养逻辑思维能力和发展空间观念方面的要求,很长一段时期内没有明确规定,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培养措施的落实。直到义务教育大纲才比较明确地阐述了两种能力的内涵,并规定了培养要求。同样,培养解决简单实际问题能力的要求,也有一个逐步明确的过程。从只要求将计算运用于日常生活,到要求“能够运用数学的知识解决日常生活和生产中简单的实际问题”,再发展到“能够探索和解决简单的实际问题”。在这过程中也走过一些弯路,例如,把“解决简单实际问题的能力”等同于“解答应用题的能力”,用程式化的解题训练代替生动的实际应用,等等。数学能力培养方面的教学目标,,将朝着有利于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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