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课标明确指出,学生要“对写话有兴趣”,要“乐于书面表达,增强习作的自信心”,要“愿意将自己的习作读给人听,与他人分享习作的快乐”。兴趣是作文最重要的内驱力,我国老一辈语文教育家,对于激发学生的写作兴趣和动机,有过大量精彩的论述。例如,认为作文“最好是令学生自己出题目”,教师命题的首要条件便是“要能引起学生的兴味”。主张对学生作文的内容和形式不加限制,顺乎自然,让学生写自己平时喜欢写的东西,这样,学生当然会乐于写。那么,如何搞好作文教学呢?笔者认为要作到下面几点:

一、降低难度,多加鼓励

新课标明确在阶段目标部分,第一阶段称为“写话”,第二、三阶段称为“习作”,到第四阶段才称为“写作”,这无非是为了体现降低义务教育阶段写作的难度而已。古人有一种很好的写作理念,认为写作应该从写“放胆文”起步,逐渐过渡到写“小心文”,即在学习协作的初始阶段,不强调种种规矩,而是让孩子放胆去写,就象初学步的婴儿,首先要让他有自己走路不要人扶的勇气,这时候走路的规矩技巧对他来说毫无用处。我在教一个班的语文时,发现他们的作文水平很差,第一次作文便给他们打了满分,他们对作文一下就有了兴趣,过了半学期,学生的作文水平就有了很大的进步。其次我们在批改学生作文时,应尽量肯定他们的优点,用委婉的话指出不足之处,绝不能求全责备,吹毛求疵。在作文中,有些学生的习作并不见佳,但在用词、组句、书写等方面总有一点是值得学习和借鉴的,我们应多给予赞美,激发其创作的兴趣。否则,教师若是把学生作文评得一无是处,这不仅挫伤了他们的自尊心,而且打击了他们的写作兴趣,以为写作是件“高不可攀”的事,难以“登堂入室”。

二、观察生活,自由表达

过去,我们在教学中,对作文提出了选择表达方式、安排详略、条理清楚等技术性要求,在初学写作时过分强调这些写作规范,反而冲淡了有创意的表达这一根本性的要求。新标准贯彻了这样的思想:只有为学生提供了广阔的写作空间,减少对写作的束缚,才能实现写作的个性化,使学生表达出自己的主观感受。“多角度地观察生活,发现生活的丰富多采,捕捉事物的特征,力求有创意的表达”(第四学段)。不少学生作文脱离实际,生编硬套,字词不够废话凑,像挤牙膏似的想一句写一句。如何改变这种现象呢?我们先来看峻青的《海滨仲夏夜》一段中的描写:“夕阳落山不久,西方的天空,还燃烧着一片橘红色的晚霞。大海也被这霞光染成了红色……”这段文字确确实实是描写海上的晚霞,绝非别处,只有在海上。作者抓住了海滨夏夜的特色,用“橘红色”来形容晚霞,用“染成了红色”写海水的色彩,用“燃烧”一词生动地描绘了晚霞的情态。为什么峻青能把海滨夏夜的景写得如此逼真形象呢?是因为作者以生活为写作素材,通过细致入微的观察、感受和思考,才把这一景色写活了。所以,在作文教学中,我们应鼓励学生全景式的扫描生活,用自己的眼,以自己的心去理解、感受生活,挖掘生活中最熟悉的,最能打动心灵的宝藏,写真人真事,抒真情实感,克服“假、大、空”的毛病。“必须寻到源头,方有清甘的水喝。”这“源头”就是我们的五彩缤纷的生活,让生活成为学生自己真正的创作源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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