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时期,由于农业、手工业和商业的发展,以及编制历法、开凿大运河和大规模城市建设等实际需要,数学在前代成就的基础上继续向前发展。这一时期,见于记载的数学著作已明显增多,如《隋书·经籍志》著录有27 种,宋初编纂的《新唐书·艺文志》著录有35种。数学教育制度的确立、李淳风等对于十部算经的整理和注释、王孝通《缉古算经》关于三次方程的工作、二次内插法的创立、实用算术的发展和计算技术的革新,以及数学知识的普及、中外数学交流的扩大等等,在中国古代数学史上都具有重要意义。

数学教育

据历史记载,早在西周时期“数”作为“六艺”之一,成为贵族子弟必修的一门课程,在一定程度上受到统治阶级的重视。当时还有世代相传掌管天文历法和通晓数学的所谓“畴人”。但是数学知识的延续和发展,主要依靠私授家传。如著名数学家祖冲之就称得上是数学世家。隋唐时期,在数学教育方面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在国子监内设立算学馆,并相应地在科学考试中设有明算科。如隋朝国子寺设立“算学”,置有博士二人,助教二人,招收学生八十人,进行数学教育。唐沿隋制,国子监亦设置“算学”,但其设于何时则有两种说法。一说为贞观二年(628),“是岁大收天下儒士……其书算各置博士学生,以备众艺”

唐代算学馆由算学博士“掌教文武八品以下及庶人之子为生者”,共招收学生三十人,分为两组,学制均为七年。学习内容主要是十部算经,其中一组十五人学习《九章算术》、《海岛算经》、《孙子算经》、《五曹算经》、《张丘建算经》、《夏侯阳算经》、《周髀算经》和《五经算术》,另一组十五人学习《缀术》和《缉古算经》。按当时规定,《孙子》和《五曹》共限习一年,《九章》和《海岛》共三年,《张丘建》和《夏侯阳》各一年,《周髀》和《五经算》共一年,《缀术》四年,《缉古》三年,此外还要兼习《数术记遗》和《三等数》。

与此相应科举取士还设置了明算科,考试内容主要从十部算经中选题,考试合格者可分配从九品以下的官职。然而,终唐之世数百年间,封建统治者对于数学教育兴废无常,算学馆有时设置有时停办,隶属关系也常有改变,有时属于国子监,有时又属于秘书局或太史局,如显庆元年(656)设算学馆,仅过两年多,于显庆三年(658),因算学等“事唯小道,各擅专门,有乖故实,并令省废”,取消了算学馆,并把算学博士以下人员转属太史局。龙朔二年(662)又重设算学馆,而学生人数减为十人,翌年再使“算学隶秘书局”。此后,“算学”仍时有兴废,大约在晚唐时,明算科考试也被取消了。这种情况当然对数学发展是不利的。隋唐以后在国子监创设算学馆,进行专业数学教育,科举考试中设立明算科选拔数学人才,这毕竟是我国历史上的创举。但由于封建思想的束缚,重经史轻理工的风气长期盛行,因而数学教育并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例如,在唐代国子监中,有国子、太学、四门、律学、书学、算学六个学馆,其中国子学有学生三百人,太学、四门各有学生五百人,而算学仅有学生三十人,后来又减为十人,并且只招收社会地位不高的人家的子弟。明算科科举及第以及学数学的人又只能得到很低的官职,如国子博士是正五品上,而算学博士却是品位最低的从九品下,算学博士与助教也只能拿到最低的月俸,因此“士族所趋唯明经、进士二科而已”,“明经”和“进士”仍然是多数知识分子追求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