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如幼儿直系亲属患有肝炎等传染病时,应向园内领导汇报,并暂缓入园,经检查确无感染,方可入园。

4. 入园时务必将幼儿接种育苗卡送至园医务室。

5. 幼儿如有过敏史、抽史及其他病史需与医生讲清,作好记录;如隐瞒病史,造成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6. 发现疾病及时治疗,痊愈后经保健医生允许方可入园。

7. 如幼儿来园前发现身体不适,(如在家中已经发热、呕吐、绞痛,服过药,以及经医院治疗须服用药)均应在晨检时与本班老师详细介绍情况,说明幼儿的病情,服药情况和服药要求。

8. 幼儿入园时发现身体不舒服时,应根据保健医要求,或由家长带往医院治疗,或留园观察。留园观察时,家长应主动打电话与园方取得联系,及时了解孩子的身体状况。

9. 如发生下列情况,均不能入园:幼儿发热在37度以上、缝针、骨折未愈、哮喘发作期,均不能入园。

10. 凡患传染病的幼儿,一律按市防疫站儿保所规定进行隔离,期满后由医院证明方可入园。

11. 家长在发现孩子得了传染病(如菌痢、腮腺炎、肝炎、湿疹、红眼病等病情)应立即与本园联系,便于作好全园的预防隔离工作。

12. 为保证孩子健康,请不要自带食物来园,以免造成食物中毒。

六、安全管理注意事项:安全管理是确保幼儿健康的重要环节,也是幼儿人生安全的重要保证,请家长配合本园作好以下工作

1. 幼儿来园时应穿便于运动与走路的鞋子,不能穿拖鞋或者套鞋。

2. 女孩子头上不宜佩带各种发卡。

3. 幼儿来园前家长应注意查看幼儿的口袋,如发现有危险物品(如小刀、药片、铁钉、小颗粒物等)应立即取出,并及时对孩子进行教育。

4. 协助教师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养成良好习惯,不要将小颗粒物等放入口中、鼻腔、耳朵内。

5. 协助教师教育幼儿户外集体活动时不要单独活动,离开集体和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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