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解]

《马蹄》以篇首二字名篇。

本篇宗旨与《骈拇》相近,重在发挥任性无为的政治理想。先以马为喻,马在自然界饥食渴饮,奔跑跳跃,表现其真性,可是经过善于治马的伯乐之手,给马烙上印记,带上络头和嚼环,拘系在马厩里,用鞭子驱使它们服役,强迫马服从人的意志,从而破坏了马之真性。陶工之治泥土,木工之治木料,为政者之治理天下,都是对所治对象自然本性的破坏。善于治理天下者,应当无为而治,任天下人自行生息而不加干预。“至德之世”就是人与社会,人与卤然浑然一体,无有区分,人们无知无欲,按自然天性自由自在地生活。造出并推行仁义礼乐,破坏人的素朴本性,这是圣人的罪过。只有把这些人为的伽索去掉,才能使人恢复本性,达到“至德之世”的理想社会。庄子这种政治理想,包含对当时统治阶级残酷政治压迫和经济剥削的消极反抗和对自由美好生活的向往;但其否定一切社会进步和文明成果,主张回到人兽不分的混沌时代,则是消极的,落后的。

马,蹄可以践霜雪,毛可以御风寒,龇草饮水(1),翘足而陆(2),此马之真性也。虽有义台路寝(3),无所用之。及至伯乐(4),曰:“我善治马 (5)。”烧之,剔之,刻之、雒之(6),连之以羁..(7),编之以皂栈(8),马之死者十二三矣;饥之、渴之、驰之、骤之、整之、齐之(9),前有橛饰之患(10),而后有鞭策之威(11),而马之死者己过半矣。陶者曰:“我善治埴(12),圆者中规(13),民方者中矩(14)。”匠人曰:“我善治木,曲者中钩(15),直者应绳(16)。”夫埴木之性岂欲中规矩钩绳哉?然且世世称之,曰“伯乐善治马而陶匠善治埴木”,此亦治天下者之过也(17)。

[注释]

(1)龇:吃、啃。

(2)翘(qiáO):举起。陆:跳跃。翘足而陆,形容马儿欢蹦跳跃的神态。

(3)义台:即仪台,为君主贵族行礼仪的高台。路寝:正寝,为古代君主接见臣下,处理政事的宫室。君主有六处宫室,一为正寝,其余五处为燕寝,为休息宴乐之处。义台、路寝对人来说是极为高贵壮丽之处,却不适于马性,对马毫无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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