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数学课程标准》的总体框架

《数学课程标准》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前言。对数学课程的性质、价值与功能做了定性的描述,阐述了课程改革的基本理念,并对课程标准的设计思路做了详细的说明。

第二部分课程目标。明确了数学学科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方面的课程总体目标和学段目标;学段分为三个基本学段:第一学段指一至三年级;第二学段指四至六年级;第三学段指七至九年级,把过程与方法作为课程目标之一,是“标准”的突出特点。其中,数学思考、解决问题是“过程与方法”目标维度在数学课程目标上的具体体现。

第三部分内容标准。阐述学生在不同阶段应实现的具体学习目标。对于学生的学习结果,用尽可能清晰的、便于理解及可操作的行为动词从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方面进行描述。如对于知识的了解,内容标准没有仅仅停留在简单地“了解”一词对有关知识内容进行描述,而是以“说出”、“识别”、“辨认”等操作性较强的动词来进一步刻画“了解”的具体含义。

课程标准中的目标主要是按结果性目标和体验性来描述的。结果性目标主要用于对“知识与技能”目标领域的刻画,而体验性目标则主要用于反映“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目标领域的要求。

由于课程标准最终要检验的是学生是否达到了预期的学习结果,而不是教师有没有完成某一任务或是否达到了某一目标,因此,“内容标准”的陈述是以学生为出发点的,目标的行为主体是学生,而不是教师。

第四部分课程实施建议。考虑到课程实施的各个环节,课程标准提供了教学的建议、教材编写建议、评价建议、课程资源开发与利用建议等。各项建议力图体现本次课程改革的基本理念,为改善教学行为、变革学习方式,提高教材编写质量,体现评价的发展功能提供指导。

此外,课程标准中的“内容标准”和“实施建议”均提供了典型案例,便于使用者(教师、教材编写人员、教育管理者等)准确理解课程标准,切实感受到课程标准的理念及其设计思想,为具体实施课程标准提供可资借鉴的案例,从而尽可能关减少课程标准在实施课程标准在实施过程中的落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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