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课程标准》指出:语文课程必须积极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审视传统的小语教学,那种面面俱到、串讲串问、惟恐学生学不懂,以教师为中心的做法,显然已不能适应《语文课程标准》的精神。笔者认为:小语教学应以学生为主体,以促进学生自能学习、自主发展为宗旨,以探究发现为手段,以教师引导下的学生自读自悟为主,让学生在语言实践中理解、积累和运用语言。总之,就是在教学中大力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从而促使学生的语文素养得以形成与发展。

一、“熟读深思子自明”——还给学生自主选择的权利

现代教育理论认为:学生始终是教育过程的主动参与者,而不是被动接受者。尊重学生的自主学习愿望,就要尽可能地在学习上给学生自主选择的权利。因此,在语文教学中要让学生充分地读书。课堂上教师有意识地创造氛围促使学生主动地、专注地、饶有兴趣地读,促使学生在读中积极开展思维和情感活动,加深对所学内容有所感悟和思考,从而受到情感熏陶,获得思想启迪,享受审美乐趣。

如教学《夕照》一文时,可放手让学生自由阅读,边读边想,把自己认为写得最精彩的地方划下来,并说说精彩在什么地方。然后,通过朗读把自己的理解和体会表达出来,如喜欢画画的就可以把这种景象以画面的形式表现出来。这样,学生在课堂上主动地进行读、品、评、赏、画,学习的劲头高涨。他们各抒己见,把认为最精彩的理由说得头头是道;思维活跃,把夕照的迷人景象画得栩栩如生。

再如我在执教研究课《麻雀》一文时,由于有不少老师听课,所以课前我精心设计教学步骤,准备引领学生阅读、理解课文,可是在教学途中,一位同学向我提出:陈老师,我觉得老麻雀真是太伟大了!您能不能让我们自由组合来演一演这个故事。这真是将我一军,若放手让他们表演,一定完不成本课时的教学任务,引来听课老师的非议;若不让他们表演,又觉得遏制了学生的才能。咋办呢?“一切为了孩子”这一教育的根本宗旨回响在我耳旁。于是我对这位同学说:“可以,我和后面听课的老师希望能领略到你们精彩的表演!”一时间,课不像课了,同学们在教室里忙得个不亦乐乎:有的三五成群围在一起编排,有的干脆手舞足蹈演起来了……大约8分钟后,一场场虽不算精彩但却形象逼真的动作及恰到好处的语言表达,赢得了听课老师的热烈掌声。下课铃响了,预先的设计只完成了一半,这堂既“糟糕”又“成功”的课给我留下了很大的思维空间:假若不尊重学生的意愿,按自己事先设计的教学方案会出现这样的课堂亮点吗?课堂还会如此充满生命活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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