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农村幼儿在音乐活动中成长

前言:

“音乐”与“幼儿”几乎是同步的语汇,喜欢音乐可以说是孩子的天性,成人也经常运用音乐来抚慰婴幼儿。陈鹤琴先生说:“音乐的真正价值,在于我们和音乐接触。可由节奏的美,使肉体和精神共鸣共感,而表现节奏的行动;由和声的美,使人感到调和统一,而养成调和性;再由旋律的美,使人感到永久的统一,而养成统一性,因此,我们要凭着音乐的生气和兴味,渗透到儿童生活里面去,使儿童无论在工作,游戏或劳动的时候,都能有意志统一,行动合拍,精神愉快的表现,使儿童无论在工作,游戏或劳动的时候,都能有意志统一,行动合拍,精神愉快的表现,使儿童生活音乐化。”

音乐可以陶冶人的性格和情感,可以鼓舞人的进取精神,幼儿的音乐能力除受遗传因素外,环境、教育也起着重要的作用。所以我们应该为幼儿创设良好的音乐环境,培养幼儿对音乐的兴趣,从而发展幼儿对音乐的创造能力。

一、问题的提出

幼儿园音乐活动是教师对幼儿进行音乐活动能力培养的一种载体,在活动中音乐通过特有的方式进行各种能力的培养是其他领域所无法替代的,音乐教学活动是教师创造启发性地“教”与幼儿创造想象地“学”的互动过程,也是幼儿与幼儿之间,幼儿与环境之间的互动结果。

在农村幼儿音乐活动能力的前期调查中发现,目前农村幼儿园音乐教育的现状存在着许多不足,且当前的幼儿音乐教育未能有效地发挥其应有的功能。如:

(1)对音乐教育的本质目的缺乏清晰的全面认识,轻视欣赏、创造、表现力的培养。常把音乐活动作为演出活动的辅助手段,即使意识到了音乐活动的重要,但目标含糊,操作性不强,以致在实践中又落到技能技巧的训练和培养上。一般认为幼儿园的孩子喜欢活泼好动,喜欢跳跳唱唱,每学期计划中有唱歌及舞蹈的内容就行了,唱歌就是让幼儿齐唱,跳舞也是让幼儿机械地跟着教师模仿,节奏乐活动就是幼儿集体机械训练,欣赏活动中也都是教师枯燥讲解,教师只靠一个预先确定的标准来评价幼儿,把眼光盯在短期内让幼儿掌握知识,追求短期效应。

(2)在教学方法上,过于形式地让幼儿在这儿唱得轻一点或重一点,在那儿快一点或慢一点,致使幼儿使终不能很好地感受到力度、速度、音色及其他音乐表现手段的表情作用,更谈不到他们自己运用这些音乐表现手段去创作音乐、想象作品;在教学中的提问方面,往往局限在所提的问题本身就已包含着答案,或者提可能只有一种答案的问题;在幼儿创造方面,有时往往以成人的标准来衡量幼儿的音乐创造想象成果,忽视了幼儿在能力水平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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