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年级小学生“告状”现象非常普遍。单纯地要求“不许告状”是不可取的。老师必须了解低年级学生“告状”背后真正的心理需求。通过心理学的学习和实际观察分析,我认为小学生“告状”行为投射了以下几种心理:求助心理、妒忌心理、报复心理、表现心理。

一、求助心理

例如,下课时,一个学生打不开水壶,哭了。另外一个学生就跑来说:“老师,老师,她哭了。”显然这是学生的求助信号。活动时,学生爱玩球,可有的学生只顾自己玩,其他小朋友就会叫老师:“老师,他霸着球不让我们玩。”有时候,学生意外受伤,其他学生跑来告诉老师,神情紧张,甚至夸大其词。其实学生的意思是:老师,你快来帮我们解决。这时,老师应马上予以帮助,把分析、解决问题的方法告诉学生。爱“告状”的孩子也可能是胆小的孩子,受到了委屈,要找一个能帮他说话的人来保护自己,他的“告状”是对冒犯他的同学的一种反抗。这时,老师应该关注并了解实际情况,帮助这个孩子学会正确面对与同学的纠纷,化解与同学的矛盾。再如,两个学生同时来向老师“告状”,一个说:“他打我!”另一个说:“他先骂我的。”他们的意思是让老师评判谁对谁错。这时,老师不应简单地说谁是谁非,要调查实际情况,再耐心教育他们。低年级小学生理解能力和独立应变能力较差,有些班干部为了树立权威,只好把老师作为靠山;有的班干部认为自己是老师的代言人,对犯错误同学乱加指责,把“我去告诉老师”挂在嘴边,这样极容易引起犯错误学生的反感。对这样的班干部,老师要积极帮助他们调整心态,掌握工作方法,以自己的行动树立威信。

二、妒忌心理

妒忌是由于他人的成绩、荣誉或条件优于自己而在内心产生的不愉快情感,以及由此所导致的相应行为。

妒忌心理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小学低年级学生年龄小、认识水平低是最主要的。另外,家长和老师错误的教育观念以及教育方法会引发妒忌心理。例如,把学生的“升降进退”与其他同学相比,使学生感到其他同学对自己是一种威胁。另外,一部分学生因在学校不再能享受“小皇帝”的地位,便产生不悦、自惭、怨恨、恼怒,甚至带有破坏性的负感情。他们一旦发现经常受表扬的同学或和自己竞争的同学犯了小错误,就会迫不及待地去报告老师。还有的孩子认为老师偏心眼,为了让老师注意自己,就去告诉老师别人的不足,来衬托自己好的表现,以便确立自己在老师和同学心目中的地位。

老师要在平时的教育活动中,公正平等地对待每一位学生,引导学生全面评价自己,既看到自己的长处,又看到自己的不足。如果发现学生存在妒忌心理,老师可以用委婉的语言提醒他们,帮助他们走出妒忌阴影。要告诉学生不甘落后固然是使人进步的动力,但“事事在人前,样样不服输”却是不可能的,一个人不可能“在一切方面超越一切人”。一个人既要不服输,又要服输。服输是为了更好地向别人学习,其目的也是为了促使自己进步。要鼓励学生用积极的心态去关心集体、关心同学,与同学和谐相处,鼓励学生之间开展友好、良性的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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