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蒙特伊高中,毕业班16至18岁的年轻人对我们的到访有了较充分的准备。女校长已经获得了有关家长的同意(因为要征求他们的意见),并对学生们说:“你们将讨论离婚问题。”但因为没有告知学生“这组人将来了解你们的看法”,他们以为我们将给他们上一堂法律课,然后让他们稍微作一下发言。女校长事先提醒我们说:“你们知道,这些孩子还没有足够的词汇进行自我表达。”尽管他们的词汇不够多,但无拘无束,当听到是我们在了解情况时,他们不到10分钟就明白了,每个人都很开放地谈了自己的情况。对于这所高中的学生来说,离婚的物质条件很可怕。在我们见到的15名学生中,只有1名和父亲生活在一起,父亲取得了监护权,很负责地照顾他。至于其他孩子,他们的父亲都走了,要么在他们小时候,要么在他们已经长大或者家里有了四五个孩子时,父亲丢下身无分文的母亲扬长而去,也不给后者寄抚养费。母亲试图提出抗诉让他付钱,但这位不负责的父亲就此消失了。蒙日龙中学的学生情况则不同,他们主要来自中产阶级、干部或小资产阶级家庭:15年来未曾工作的母亲在离婚后不得不找工作,但他们没有遭遇物质困境,也能去度假。他们的痛苦主要来自情感问题,并且比蒙特伊的学生有更多的焦虑。蒙日龙和蒙特伊的情况一样,15名学生中只有1名学生的父亲拥有监护权并很负责地照看孩子。

对于两所学校的学生,除了两个负责照顾孩子的父亲,他们的父母从未和他们谈论过两人离婚的事,离婚前后都没有谈过。

在蒙日龙中学,一个女孩子来找我们。她和离婚问题毫无关系,但她母亲在她很小的时候就死了,父亲再婚。她以为我们能告诉她可以用什么权利去对付继母。她自以为属于离异家庭的孩子,因为父亲再婚并且她与继母不和。实际上,对这些孩子来说,离婚的意思就是与父母一方不和或者只与父母一方合得来,而与父母自身的责任毫无关系,与法律也只是勉强有关。

我们这个小组中的心理学家问蒙特伊的孩子们:“那么你们将来毕业之后会做什么呢?你们会进大学技术学院学习吗?”于是他们都相互看看,笑着说: “是的,可能会这样,但我们对此并不感兴趣。我们想做的是在从这里毕业后就开始工作。”他们读的是职业预备课程,希望能够过1至2年从学校毕业后开始就业。

对蒙日龙的孩子们来说,他们的将来还很遥远:与伴侣过同居生活,不结婚。没有一个蒙日龙中学的学生说自己将来要结婚。他们似乎觉得人们和他们谈将来的计划有些过分。他们像12岁的孩子,而他们实际上和蒙特伊的学生一样大:16到18岁。根据他们的想法,应该做的是和伴侣共度相爱的时光,然后在彼此忍受不了时分手。“那么你们想要孩子吗?”“是啊,或许吧。”“有了孩子怎么办呢?”女孩子们回答说:“当然我要抚养我自己的孩子。”“那你的男友呢?”“他活该!”男孩子说:“我肯定要抚养我的孩子。”“那么,如果你和一个女孩子有了孩子,但不再爱她了,你怎么办呢?会为孩子考虑吗?”“啊,是的……至于这个,或许应该先结婚才能离婚……可这还很遥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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