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牛去北极百一十五度,千六百九十五里二十一步千四百六十一分步之八百一十九。
术曰:置外衡去北极枢二十三万八千里,除璇玑万一千五百里。其不除者,二十二万六千五百里以为实。以内衡一度数千九百五十四里二百四十七步千四百六十一分步之九百三十三以为法,实如法,得一度。不满法,求里步。约之,合三百得一以为实。以千四百六十一分为法,得一里。不满法者,三之,如法得百步。不满法者,又上十之,如法得一步。不满法者,以法命之。次,放此。
娄与角去北极九十一度,六百一十里二百六十四步千四百六十一分步之千二百九十六。
术曰:置中衡去北极枢十七万八千五百里以为实,以内衡一度数为法,实如法得一度。不满法者,求里步。不满法者,以法命之。
东井去北极六十六度,千四百八十一里百五十五步千四百六十一分步之千二百四十五。
术曰:置内衡去北极枢十一万九千里,加璇玑万一千五百里,得十三万五百里以为实。以内衡一度数为法,实如法得一度。不满法者,求里步。不满法者,以法命之。
凡八节二十四气,气损益九寸九分六分分之一。冬至晷长一丈三尺五寸,夏至晷长一尺六寸,问次节损益寸数长短各几何?
冬至晷长丈三尺五寸。
小寒丈二尺五寸。
大寒丈一尺五寸一分。
立春丈五寸二分。
雨水九尺五寸三分。
启蛰八尺五寸四分。
春分七尺五寸五分。
清明六尺五寸五分。
谷雨五尺五寸六分。
立夏四尺五寸七分。
小满三尺五寸八分。
芒种二尺五寸九分。
夏至一尺六寸。
小暑二尺五寸九分。
大暑三尺五寸八分。
立秋四尺五寸七分。
处暑五尺五寸六分。
白露六尺五寸五分。
秋分七尺五寸五分。
寒露八尺五寸四分。
霜降九尺五寸三分。
立冬丈五寸二分。
小雪丈一尺五寸一分。
大雪丈二尺五寸。
凡为八节二十四气,气损益九寸九分,六分分之一。冬至夏至为损益之始。
术曰:置冬至晷,以夏至晷减之,余为实。以十二为法,实如法得一寸。不满法者,十之,以法除之,得一分。不满法者,以法命之。
月后天十三度十九分度之七。
术曰:置章月二百三十五,以章岁十九除之,加日行一度,得十三度十九分度之七。此月一日行之数,即后天之度及分。
小岁,月不及,故舍三百五十四度万七千八百六十分度之六千六百一十二。
术曰:置小岁三百五十四日九百四十分日之三百四十八,以月后天十三度十九分度之七乘之为实,又以度分母乘日分母为法,实如法,得积后天四千七百三十七度万七千八百六十分度之六千六百一十二。以周天三百六十五度万七千八百六十分度之四千四百六十五除之,其不足除者,三百五十四度万七千八百六十分度之六千六百一十二。此月不及,故舍之分度数。他皆放此。
大岁,月不及,故舍十八度万七千八百六十分度之万一千六百二十八。
术曰:置大岁三百八十三日九百四十分日之八百四十七,以月后天十三度十九分度之七乘之为实,又以度分母乘日分母为法,实如法,得积后天五千一百三十二度万七千八百六十分度之二千六百九十八。以周天除之,其不足除者,此月不及,故舍之分度数。
经岁,月不及,故舍百三十四度万七千八百六十分度之万一百五。
术曰:置经岁三百六十五日九百四十分日之二百三十五。以月后天十三度十九分度之七乘之为实,又以度分母乘日分母为法,实如法,得积后天四千八百八十二度万七千八百六十分度之万四千五百七十。以周天除之,其不足除者,此月不及,故舍之分度数。
小月,不及,故舍二十二度万七千八百六十分度之七千七百五十五。
术曰:置小月二十九日,以月后天十三度十九分度之七乘之为实,又以度分母乘日分母为法,实如法,得积后天三百八十七度万七千八百六十分度之万二千二百二十。以周天分除之,其不足除者,此月不及,故舍之分度数。
大月,不及,故舍三十五度万七千八百六十分度之万四千三百三十五。
术曰:置大月三十日,以月后天十三度十九分度之七乘之,为实,又以度分母乘日分母为法,实如法,得积后天四百一度万七千八百六十分度之九百四十。以周天除之,其不足除者,此月不及,故舍之分度数。
经月,不及,故舍二十九度万七千八百六十分度之九千四百八十一。
术曰:置经月二十九日九百四十分日之四百九十九,以月后天十三度十九分度之七乘之为实,又以度分母乘日分母为法,实如法,得积后天三百九十四度万七千八百六十分度之万三千九百四十六。以周天除之,其不足除者,此月不及,故舍之分度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