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过敏

食物过敏与食物不适是两回事。食物不适指的是某种食物不适合你,可能也不适合于很多人;食物过敏具有明显的特异性,较少发生。生活中大多数的食物过敏经过检查证明仍然是一般的食物不适,或者是由于母亲和孩子过于挑剔。

过敏是身体对于异体蛋白或化学物质的反应,属于保护性机制。过敏可产生一系列的症状,轻微的有头痛、轻度的皮疹、消化不良;严重时出现剧烈呕吐、口腔、舌、面和眼的水肿,广泛性红斑或腹泻(患病儿童的症状尤为严重)。孩子第一次遇到过敏原时,只表现出轻微的反应,但是再次遇到过敏原时,过敏反应会非常剧烈。

我们今天特别重视食物过敏反应,因为人们认为它与孩子的行为紊乱有着密切的关系,但结果却证明很多情况并不是这样。唯一能证明食物过敏与行为问题有关系的是,如果不让孩子吃某种食物,孩子的行为出现极大的变化。如果把原来(不良)的食物重新给孩子,孩子的行为又恢复到原来的样子,这就是上述观点的唯一证据。这种自己证明自己是没有意义的,必须同时证明很多过敏性的食物有同样的现象。

在极少数的情况下,我们可以找到这样的例子,当然我们还很难区分出孩子表现出的“征象”是由于撤消某些食物,还是由于来自于家长、亲友、医生或者护士的过度关照。在某些情况,很可能是属于这种情况,不良的行为实质上是孩子对关心、抚爱的一种乞求方式,如果孩子能够得到满足,孩子的行为很快就会有所改观。父母不能采取置之不理的态度,在没有改变饮食之前,首先应该改变一下自己。

我在这里反复强调这件事的目的是,很多情况下父母严重地剥夺孩子的正常饮食,剥夺了孩子的营养需要。父母不能够自己认为某种食物能引起孩子的过敏,于是不让孩子吃这种食物。如果有怀疑,你必须首先找儿科过敏专家,让他们做出明确的诊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