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舞蹈的表现特征之一:形神兼备

形神论是中国古典美学中的一个核心命题。在我国古典画论中,一般来说,“形”是对象的外部特征;“神”是指对象的神采。舞蹈艺术与绘画有它们的共同之处,即都要通过人物可视的外部形象的塑造来表达人物的精神面貌,都要运用线条、形体、色彩来反映生活和表现人物的思想感情。只不过绘画是用画面上的色、体、形来表现生活的运动现象;而舞蹈却用人体动的画面、线条和节奏有机地连接起来,构成维妙维肖的艺术形象。它动作幅度大,运动速度高,瞬息万变,特别是舞蹈家通过表现对象的神情,使舞蹈的意境得到更深刻的开拓,从而使舞蹈造型能给人们以更多的想象,触动人们的情思。

这就是“形、神”在舞蹈艺术中所产生的艺术魅力。《霓裳羽衣舞》是中国古典舞蹈艺术进入鼎盛时期的标志。人们形容它“飘然转旋云雪轻,嫣然纵送游龙惊,小垂手后柳无力,斜曳裾时六欲生”,“繁音急节十二遍,跳珠撼玉何铿铮”(白居易《霓裳羽衣歌》)。藉此描写,我们足以感觉到舞蹈中变化万千的身法导致的开合、扬抑、急缓、强弱等。对比《霓裳羽衣舞》以其舒扬、闪凝、蓄发、断续等舞蹈手段的有机结合,突出了中国舞蹈至今仍恪守的雍容大度、精确严谨、清晰明丽的风格。

80年代初,由北京舞蹈学院李正—和唐满城教授创建了古典舞“身韵”课(即训练身法与陶冶神韵的方法统称为“身韵”),“形、神、劲、律”是身韵的基本动作要素。“形”是指外在动作,包含姿态及基本动作连接的运动线路;“神”是神韵心意,是起主导支配作用的部分;“劲”就是力,包含着轻重、缓急、强弱、长短、刚柔等关系的艺术处理;“律”也就是动作本身的运动规律。这四大动作要素的关系是经过“劲”与“律”达到形神兼备、内外结合,这不仅是动作的技术法则,也是它具有独特风格的内在原因。身韵强调神韵,强调内心情感。在形与神的关系中,把神放在了首位,“以神领形,以形传神”。正是这些意念情感造化了身韵的“韵”。可以说,没了韵,就没了中国古典舞,没了深邃的内心情感的宣泄,也就失去了中国古典舞最重要的光彩。例如,丁洁表演的《木兰归》接近尾声时,用了肩臂、胸、腰上的断碎闪接式的动作,似乎不合乎古典舞传统中的曲而畅、圆而顺的要求,但她的内心感觉仍然是遨游于“拧倾曲圆”的体验中,所以并不给人唐突之感。她所创造的是真正有形有神的古典舞境界。

从《宝莲灯》、《小刀会》问世起,到第二届中国舞蹈桃李杯赛中的古典舞《斩经堂》、《木兰归》,除了舞蹈家善于通过表情动作在整个画面所描绘的对象,给人以美的享受外,还刻意追求形寄于舞、舞表于情、形神兼备,使情舞交融。所蕴含的神韵,往往是默契无间,好似国画中的水墨线,保持着墨断神不断的韵味感。如舞剧《鱼美人》中的蛇舞,舞蹈家陈爱莲巧妙地运用蛇形线条、蛇的波动运动方式作为舞蹈形象性的基础,利用自身美的身段线条、动作的节奏和韵律,维妙维肖,逼真地模拟和塑造了一个虚伪妖媚、阴险狡猾的美女蛇的性格。证明神领形,形有神的重要作用。严格地说,一个舞蹈家如果只在外形上下功夫,而不重内在的神韵,不从情入手,从风格上去立意,那么到头来就会连构图、造型也将缺乏真正动人的美,而且恐怕连形内之味、弦内之音也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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