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要追溯到稍远一点的年代。一八六七年初我开始成为作家。这一年的头一个月,我自旧金山来到了纽约。不久后,我在旧金山所认识的,曾经任《新闻公报》记者,后来任《加利福尼亚人》编辑的查尔斯··韦布建议我出一本小品文集。我的名声还没有大到能出这样的书的程度,不过我倒是很喜欢这个主意,我很兴奋,非常愿意试一试,只要有哪位勤勉的人愿意帮我收集小品文。我自己不愿意干这个,因为一开始来到这个世界起,我就缺乏勤勉这个应有的品性。(也许说是 “当时便应有的”更合适,尽管对此大部分权威人士都有不同意见。)

韦布说,在大西洋沿岸各州我都有些名望。但是我非常了解,这些名望是非常有限的。就那仅有的一点,也不过是因为《跳蛙》这篇故事而已。阿蒂默斯· 沃德在一八六五年或是一八六六年旅行演讲的途中路经加利福尼亚州时,在旧金山,我将《跳蛙》的故事给他讲了一下。他要我记下来,交给他的出版商,也就是那个纽约的卡尔顿,以便能够将这些内容塞到一本小书当中去。那本书阿蒂默斯是准备用来出版的,还需要加入一些东西,以便增加点分量,使它能和定价相称。

文章被及时寄到了卡尔顿,不过他认为不怎么样,不愿意将它加进书里,因为那样只会突然多花些排字的费用。不过他并没有把它扔进字纸篓里,而是送到了亨利·克拉普那里,而克拉普却让它为快要倒闭的刊物《星期六新闻》送了葬。《跳蛙》被发表在了该报的末一期,成为了葬礼中最为愉快的小品文,美国以及英国的报纸立刻对它加以转载。文章自然赢得了非常广的名声,直到我谈到的那个时候,还非常有名气——不过我明白,被称道的只有青蛙,不包括我。我还是个没有名气的人物。

韦布将整理小品文的任务承担了下来。他将这项任务完成后交给了我,我将它拿到了卡尔顿的公司。在那里,我找到了一个办事员,他将身体俯在柜台上,热心地问我想要什么。不过,当他发现我来是卖书,而不是买书的时候,他的热度立刻就降低了六十度,我上颚上的旧金牙则冷缩掉了四分之三英寸,牙齿也掉出来了。我非常恭敬地要求同卡尔顿先生讲话。他冷冷地说,卡尔顿先生在他的私人办公室里。接下来,阻挠,留难的事都跟着来了,不过隔了一阵,我便勉强通过了界线,进到了至圣所。啊,至今我还记得自己是怎样对付过来的!韦布替我同卡尔顿约定了要见一面,否则的话,我还是无法越过那个界线。卡尔顿站起身来,很冲地问道:

“啊,有什么能够效劳的吗?”

我提醒他,自己是按照约定送书来出版的。他便开始非常自大地不断自我吹嘘,简直将自己吹成了二三流的天神。接下来,他那如滔滔江水一般的自我陶醉便开始往下直冲,前后共持续了两三分钟之久,我被这股水流冲得睁不开眼睛,看不清他的身影。尽管都是些空话,也只有是空话,不过来得还是非常密集,将整个天空都弄得黑沉沉的。最后,他气派地一挥右手,指着整个房间说:

“书嘛……你看这些书架!每个架子都被等待出版的书堆满了。我还要书吗?请原谅,我不再需要了,再见。”

二十一年后,我才得以再次见到卡尔顿。当时我同家里人在卢塞恩的施魏策尔霍夫。他过来看我,同我友好地握了握手,没有进行什么客套,直接就说开了:

“我这一辈子都是个无名之辈,但是我还是有一些荣誉令我有资格不朽的——也就是说:我曾经拒绝了你的书,就因为这一点,我成为了十九世纪的头号蠢驴,没有什么人能同我竞争。”

这已经是非常真诚的道歉了。我也按照他的样子对他讲了同样的话。还说,这不过是推迟了很久的一次报复,不过对于我来说,可说是比任何能够设想到的来得都更甜蜜一些。过去的二十一年中,每年我都曾在幻想中几次将他杀死,并且方式一次比一次残酷。不过,目前我的怒气平息了,缓和了,我高兴了,甚至是兴高采烈了,从此以后,我要将他当作是真正的、有价值的朋友,并且肯定不会再杀死他。

当年,我将我的遭遇报告给了韦布。他果断地说,世界上全部的卡尔顿们也无法阻挠这本书的出版。如果他要亲自将这本书出版,那么版税是百分之三十。他这么做了。他将它的封面印成蓝底金字的样式,使它成了一本非常好看的小书。我记得是他给书取了书名叫做:《卡拉维拉斯县著名的跳蛙和其他小品文》,定价为一元二角五分。书是他制版并且印刷的,也是他在一家承印零星印件的印刷厂进行装订,并且通过美国新闻公司发行的。

在六月份,我加入了“教友市号”轮的旅行。十一月我回来的时候,在华盛顿收到了伊莱沙·布利斯的一封信,他在哈特福德的美国出版公司工作,他在信中要求我写一本记述那次旅行经历的书,付给我百分之五的版税。如果不抽版税的话,就在交稿时酬谢我一万元。我同阿··理查森进行商量,他说,“收版税。”我接受了他的劝告,同布利斯成交了。

我没有钱了,于是便到华盛顿去,看能否在那里挣些钱,以供我写书的时候黄油面包的开销。我遇到了威廉·斯温登,他是历史学家的兄弟。我们共同想出了一个互相支持以对生活进行维持的计划。我们成为如今报界非常流行的辛迪加之父以及创始人。我们成为这个星球上首家报纸辛迪加的开山鼻祖。规模不大,但从未试过的新事业经常是这样的。我们的名单上共有十二家报刊,全都是无名且又穷的周报,这些报刊又都分散在偏远落后的地区。如果这些小报能够有个驻华盛顿的通讯员,那则非常值得骄傲。对于我们来说,能被别人这样看待已经不错了。这十二家中的每家每周都会受到来自我们那里的两封通讯,每封通讯一块钱。我们两个,每人每周写一封信,再复写六次,寄给这些施主。这样我们每周就可以得到二十四块钱,用以维持生活。对于我们那贫贱的住处来说,这些钱也就够了。

斯温登是我所认识的人中最为亲爱和可爱的一个了。我们在一起生活得非常幸福,也非常心满意足。无论是从天性或是从教养来讲,斯温登都很高尚。从天性和教养来讲,他是个绅士。他特别有教养,还具有高尚的情操。从内心到谈吐,他都是一个非常纯粹的人。他是苏格兰人,是长老会教友,是老式且又正统的长老会教友。对于宗教,他真诚热爱,皈依宗教令他感觉心里踏实。他没有丝毫恶习,除非队与苏格兰威士忌的喜爱。我并不认为这是恶习,因为他是苏格兰人,而对于苏格兰人来讲,苏格兰威士忌就像牛奶之于人类那样是无害的。对于斯温登来说,那是德行,只是在经济上不划算罢了。如果不是我们需要照顾酒壶的话,每周二十四块钱,可真是阔气了。我们总是为了这个酒壶变得很拮据,只要我们收入中的一笔到迟了,就会引发一些麻烦。

我还记得有一次钱不够用的情景。当时我们需要三块钱,而且天黑之前就要用。现在我记不起当时我们是如何急需这笔钱的,只记得我们必须要有这笔钱不可。斯温登让我出去搞钱。他说自己也要出去,看看能不能找到什么办法。对于我们会搞到钱这一点他丝毫没有怀疑。不过我心里清楚,那不过是他的宗教信仰在产生作用。我自己可没有这种信心。我丝毫也不知道该到哪里去弄这么些硬邦邦的钱。我按照自己的想法说了。我想,他在私底下一定在为我的信念过于薄弱而害羞。他要我不要着急,他用简单、坚定、不加怀疑的口气说,“上帝会给的。”在我看来,他充分相信上帝是会给的。但是拿我来说,如果他也有过我的经历——不过,暂且不管这个吧。经过他的一番劝说,他那坚定的信念也影响了我,我们出门的时候,也几乎对上帝确实会给深信不疑了。

我在街上逛了有一个钟头,一边逛一边在考虑怎样才能设法弄到这笔钱,可是却实在是想不出办法来。到了后来,我逛进了那个时候的一家名叫埃比特大厦的新旅馆的大厅里,在那儿坐了下来。过了一会儿,一只狗闯了进来,慢吞吞地。它停了下来,向我张望,那眼神似乎在说,“你可友好吗?”我用眼睛回答它说,我很友好。他摇摇尾巴,向我表示感谢,一边靠近来,用下巴靠着我膝盖,将棕色的眼睛抬起来,惹人怜爱地望着我的脸。它非常可爱,像个姑娘那样美,它身上披着绸和绒的外套。我敲了敲它那棕褐色的光滑的脑袋,摸了摸它那下垂的耳朵,就像我们是一对情人似的那样。不一会儿我们那一带的英雄,迈尔斯准将逛了进来。他一身蓝制服,戴着金肩章,神气十足,每个人都用敬佩的眼光盯着他看。他见到了狗,便收住了脚步。他的眼神一闪,便透露出了他对这种动物那份发自心底的喜欢。然后,他走上前来,拍了拍狗,对我说道,

“它真好——非常稀罕,你愿意卖吗?”

我特别感动。因为这正中我下怀,斯温登的预言应验了。

我说,“愿意。”

将军说:“你出价多少?”

“三块钱。”

将军非常诧异。他说:“三块钱?就要三块?这只狗可不是一般的狗。至少需要五十块钱才能买下的。如果换做我,一百块钱也不会卖的。我怕你对这只狗的好处不了解。如果你愿意,价钱可以再考虑一下,我不想做对不起你的事。”

可是,如果他认识我的话,就一定会明白,我无所谓对不起他,正像他无所谓对不起我那样。我仍像刚才那样安详地说:

“不,就三块钱。这就是它的价钱。”

“好的,既然你坚持这样做。”将军说着,给了我三块钱,然后牵着狗上了楼就不见了。

差不多过了十分钟后,一个表情文雅的中年绅士走了过来,并朝四下里张望,还在桌子下边以及各个角落里寻找。我对他说:“你是在找狗吧?”

他本来看起来很烦恼,现在便立刻高兴起来了。他回答说:“是啊——你见到了?”

“是的,”我回答说。“一分钟之前还在这里的。我见它跟着一位绅士离开了。我想,如果你让我找的话,我可以替你找到他。”

我还从来没有见过哪个人是如此感激涕零的。他说他想让我找一找,说这话时,他的声调里满含了感激之情。我说,我非常乐意干,不过既然要花费我的一点儿时间,就需要他付点儿钱,还请他不要见怪。他说自己非常乐意——并且一再强调“非常乐意”这句话——还问我想要多少。

我说:“三块钱。”

他异常诧异,说:“天啊,这真得算不了什么!我会给你十块,我特别愿意。”

不过我说:“不,我开的价钱是三块。”我不容分辩,就朝楼上走去。因为斯温登说过,上帝是会给我这个数目的。在我看来,如果自己拿的钱比上帝所允许的多一分钱那便是对神明的亵渎。

我走过了旅馆办事员的窗口,问到了将军的房间号码。我找到了他的房间,只见将军正在抚弄他的狗,显出非常高兴的样子。我说:“十分抱歉,我要将狗要回来。”

他似乎很诧异。说:“要回?为什么呀,这是我的狗,你已经将它卖给我了。还是你出的价嘛。”

我说:“是的。没错——不过现在我必须要回它,因为那个人又想要它了。”

“那个人是谁?”

“狗的主人。这只狗的主人不是我。”

将军比刚才更为诧异了,一时间竟然说不出话来。然后他说:“你是说,你卖了别人的狗——而且是在明明知情的情况下?”

“是的,我知道这只狗不是我的。”

“那你为什么要卖?”

我说:“是啊,你的这个问题可真奇怪。因为你要我才卖的。你要求买这只狗,这是你不能否认的。而我并不急于卖——甚至连想都没有想到过要卖——不过在我看来,如果这能为你提供方便的话……”

他将我的话打断了,说:“为我提供方便?这可真是我从来都没有听说过的最特别的‘方便’——将不属于你的狗卖了出去,这念头——”

我将他的话打断,说:“这样的辩论没有任何意思。你自己也说过,这条狗可能会值一百块钱。而我只要你三块,这难道还不公道么?你愿意多给些钱,这你知道。而我只要了三块,这你是不能否认的。”

“哦,这又有什么关系呢!问题的核心是狗不归你所有……难道这你还不明白吗?你似乎认为,尽管这不是你的财产,但是只要你便宜地卖出,就没有什么不合适的了。那么现在……”

我说:“请你不要再辩论了。你不能不承认这个事实,价钱是完全公道的,完全合理的——既然狗不归我所有——这么辩也不过是白费口舌。我得将它要回,因为人家想要它。我没有余地进行选择,这你还不清楚吗?设身处地地想一想吧。如果你把一只不归你所有的狗卖了,如果你……”

“哦,”他说,“别用那白痴般的理论将我的脑袋弄得稀里糊涂的啦!拿去,让我清闲一会儿。”

就这样,我将三块钱还给了他,牵着狗下了楼,将它交给了主人。为了这点麻烦,收下了三块钱。

我走开了,感到心安理得,因为我做得光明正大。我卖狗得到的三块钱是决不肯花的,因为那并不真正属于我。不过,将这条狗还给原主所得到的那三块钱,则是我该得的,因为那是我挣来的。如果没有我的话,那个人就非常有可能根本不能要回这条狗哩。我至今还信守着当年的那套原则。我向来是诚实做人的。我知道自己是绝对不会变成另外一个样子的。就像我一开始所说的——我永远都不肯使用靠可疑的方式得到的钱。

嗯,这是个故事,其中有些内容是真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