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狼氏掌执鞭以趋辟。王出入则八人夹道,公则六人,侯伯则四人,子男则二人。趋辟,趋而辟行人,若今卒辟车之为也。孔子曰:“富而可求,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言士之贱也。趋辟,七须反,下婢亦反,又音避,刘薄易反,徐扶亦反。注“趋辟”、“辟行人”同。卒,子忽反,下“衍卒”同。辟车,必亦反,又婢亦反。

[疏]“条狼”至“二人”

释曰:按《序言》“条狼氏,下士六人,胥六人,徒六十人”。今云天子八人,少二人矣,盖取胥徒中兼充也。

凡誓,执鞭以趋於前,且命之。誓仆右曰杀,誓驭曰车轘,誓大夫曰敢不关,鞭五百,誓师曰三百,誓邦之大史曰杀,誓小史曰墨。前,谓所誓众之行前也。有司读誓辞,则大言其刑以警所誓也。誓者,谓出军及将祭祀时也。出军之誓,誓左右及驭,则《书》之《甘誓》备矣。《郊特牲》说祭祀之誓曰:“卜之日,王立于泽,亲听誓命,受教谏之义也。”车轘,谓车裂也。师,乐师也。大史、小史,主礼事者。郑司农云:“誓大夫曰敢不关,谓不关於君也。” 玄谓大夫自受命以出,则其馀事莫不复请。轘,户串反,一音环。大,音泰,注同。行,户刚反。警,京领反。复请,刘上音服,下音情。

[疏]“凡誓”至“曰墨”

释曰:誓自有大官,若《月令》田猎,司徒北面以誓之。誓时此条狼氏则为之大言,使众闻知,故云“且命之”。“誓仆右”者,仆,大仆,与王同车,故《大仆职》云“军旅赞王鼓”,注云:“佐击其馀面。” 通右与驭及王四乘也。右,谓勇力之士,在车右,备非常。誓驭,谓与王驭车者也。

注“前谓”至“复请”

释曰:云“谓出军及将祭祀时也”者,若且命以上,军旅祭祀,同有此事。仆右四乘,校军旅时。师与大史小史,皆据祭祀时。大夫敢不关,亦据祭祀须关君,是以郑引《甘誓》证军旅、引《郊特牲》证祭祀也。云“《甘誓》备矣”者,按《甘誓》云:“左不攻于左,汝不恭命,右不攻于右,汝不恭命,驭非其马之正,汝不恭命。用命赏于祖,弗用命戮于社,予则孥戮汝。”是其备也。《郊特牲》者,王将祭之时,故云:“卜之日,王立于泽”,谓在泽宫也。泽宫者,择士可与祭者之宫,亲自听有司誓命,此是受教谏之义也。云“车轘谓车裂也”者,《春秋左氏传》云“轘观起於四境”是也。师知是乐师者,以其下有大史、小史,皆掌礼,礼乐相埒,故知师是乐师。大师瞽人之长也。郑司农云“誓大夫曰敢不关,谓不关於君也”,此先郑义未足,故后郑增成之。“玄谓大夫自受命以出,则其馀事莫不复请”,言此者,欲见受命出征,梱外之事,将军裁之,不须复请,除此以外,其无不复请,皆须请於君,乃得行事。是以襄公十九年秋七月辛卯,齐侯环卒,晋士匄帅师侵齐,至穀,闻齐侯卒,乃还。《公羊传》曰:“还者何?善辞也。何善尔?大其不伐丧也。此受命乎君而伐齐,则何大乎其不伐丧?大夫以君命出,进退在大夫也。”是其不复请君之事也。若《穀梁》,大夫虽在外,犹当复请于君,不敢专,故曰:“还者,事未毕之辞也。受命而诛生,死无所加其怒,不伐丧,善之也。善之则何为未毕也?君不尸小事,臣不专大名,善则称君,过则称已,则民作让矣。士匄外专君命,故非之也。然则为士匄者宜奈何?宜墠帷而归命乎介。”是其虽在外不得专命之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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