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幼儿园的科学管理,提高保育和教育质量,我们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的精神及有关幼儿园教师资格和职责的规定,借鉴现代教育理论和评价思想,结合本区幼儿园实际,探索对幼儿教师半日活动“保教水平”进行评价的新思路,形成了三方面的重心转移。

第一个转移,对教师保教水平的评价,不仅要看教师如何教,更要看幼儿的发展。

第二个转移,不仅要看教师设计、组织活动的技能,更要看教师教育行为中体现出来的教育思想、教育观念。

第三个转移,不仅要看专业基本功的水平,更要看新教育技能的形成和运用。

实践证明:这三方面“评价”的重心转移,能比较客观地考察幼儿园教师的保教水平,促进幼儿园的保教质量问题《幼儿园工作规程》的要求靠拢。

一、重视幼儿的发展

评价工作是一个综合分析的过程。过去,我们在评价教师保教水平时,往往较重视教师如何教,而忽视幼儿是否得到发展。评价保教活动时,偏重考察内容、形式、方法,教师把一节课上得漂漂亮亮,把半日活动搞得丰富多彩,往往就可以获得较好的评价,活动结束了,评价的过程也就结束了。这容易使教师单纯重“教”,为活动而活动,追求表面上的热闹、新颖,至于幼儿通过活动有多大收获,似乎只是其次的问题,好像课上漂亮了,活动搞精彩了,幼儿自然就会有进步。这种评价易造成“教”与“学”的脱节。所以,我们在评价教师保教水平时,最重要的一点是看幼儿通过活动是否真正得益。在具体评价过程中,要注意下面三点:

1.要面向全体幼儿。看全体幼儿是否在各自不同的水平上得到最大限度的发展。教师不能只满足于少数幼儿的积极参与和尽兴表现,应对全体幼儿的发展情况,做到心中有数,注重创设与教育相适应的环境,为每个幼儿的参与和表现提供充分的机会和条件,做到分层指导,因人施教。

2.要促进幼儿的全面发展。喜欢某一方面或长于某一科目的教师,在组织活动时,相应内容的比重就大,造成幼儿在这方面的进步特快,而其它方面的发展滞缓,这不符合“全面和谐发展”的要求。保教活动的目标,不仅不能“整齐划一”,还切忌“单一”,要指向情感、认知、态度和行为等方面的发展。

3.要看保教效果。全体幼儿的发展和幼儿的全面发展是长期日积月累的结果,因此,对活动的评价要注重即时效果和长期效果的结合,即一个活动的目标达成度和幼儿在活动过程中反映出来的习惯、情意、能力等方面的发展状况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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