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0月29日电 随着社会的发展,老年人再婚已越来越得到各方的理解和支持。然而,当大家都在为老来有伴的父母或亲人高兴和祝福时,又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日渐引起了人们的关注:老年人再婚失败率非常高。

在老年人研究领域里,对老人再婚,则流行着“十对再婚离八九”、“短平快”(恋爱时间短、感情平淡、离得快)的说法。据不完全统计,现在,10个再婚的老人中就有6个以上

离婚。上世纪八十年代末起老人再婚潮中组成的家庭,到现在大半以上已经解体;诉诸司法体系的老人离婚案里,90%%是再婚离婚。

哈市现有113万老年人,其中30%%左右失去了伴侣。哈市婚姻登记部门的数字表明,哈市60岁以上的老年人办理婚姻登记的人数很少。对此有关部门的人士表示,虽然老年人办理登记的人数不多,但是以同居方式“再婚”的老年人并不在少数,而且多以失败而告终。

在重阳节来临之际,记者在走访中了解到,在畸高的离婚率背后,老年再婚隐藏着一言难尽的无奈与酸涩。

为了房子把七旬老人打出门

尽管现在大多数的子女转变了对老人再婚的态度,不像过去那样一味地反对甚至蛮横地干涉,但同意是同意,涉及到老人的财产时,儿女们还是很担心。

74岁的许大爷与70岁的张大娘是十年前走到一起的,但过了十年后,许大爷却在去年被张大娘的儿女打出了家门。原因很简单,就是因为张大娘的儿女担心将来自家的房子会落到许大爷手里。1995年,老伴已去世多年的许大爷由于生活无人照料,提出想找一个老伴。儿女们同意了父亲再婚,但提出了要求:再婚可以,老人现在居住的房子应该先过户给儿子,存折由女儿保管,否则只能找一个伴儿同居,而不能办理婚姻登记。

后经人介绍,许大爷与早年丧偶的张大娘相识。张大娘有一儿三女,独自住着老伴留下的一处一室半房子。经过一段时间相处,两个人决定生活在一起。许大爷把自己的房子和存折按照儿女们的意思办妥后,住进了张大娘的家。张大娘的儿女们知道了许大爷的情况后,不断地找上门来闹,无奈之下,二老搬到了朋友借给他们的一个3平方米的小煤棚子里。虽然生活清苦,但二位老人互敬互谅,相依相伴,过得很幸福。2005年5月,张大娘的儿女又找上门来,坚持要母亲把房子过户到儿女的名下,张大娘不同意,他们就动手把许大爷打得遍体鳞伤撵出了门。最后,身上青一块紫一块的许大爷含着眼泪与张大娘办理了离婚手续。

我生病他却不肯拿住院费

“我是去年重阳节时与老李走到一起的,过了快一年,我现在实在是在那个家待不下去了。”63岁的杨阿姨是个快言快语的人,一见面就说起了自己再婚的遭遇。

杨阿姨与前夫是同一个单位的工人,老伴去世后,她一个人生活,两个女儿和一个儿子都已成家单过。一次,一个人在家的杨阿姨犯了心脏病,后经邻居帮忙送到了医院。杨阿姨说,就是这一次经历让本已不打算再找的她产生了再婚的念头,她觉得人老了身边得有个人,不然自己生病连个拿水拿药、通风报信的人都没有。2005年6月,杨阿姨经人介绍认识了70岁、原在工厂做领导工作的吴大爷。吴大爷的儿女也都已成家,自己住着一处公产房。经过四个月的相处,二人办了五桌酒席,算是举行了婚礼,可是并没有进行婚姻登记,因为杨阿姨怕登记后,自己的私产房以后会被吴大爷分去。

“开始时我们住在他家,由于是一楼,地下室锅炉噪音很大,没几天我的心脏病就犯了。那天他送我到医院时,大夫检查后说情况很危险,坚持要我住院,让交1500元的押金。可是他却死活不肯让我住院,更不肯拿钱出来,后来还是我自己交了押金。这件事已经让我很寒心了,没想到回家后,他又对我说‘你回自己家吧,你现在病了,我也无能为力’,真是让我伤透了心。”杨阿姨说,“另外,他自己每个月有五百多元的退休金,我有二百多元的退休金,还有三百多元租房子的钱。他每天只给我5元钱让我买菜,如果我想买些想吃的水果或是其他东西就只能自己添钱,每月我的退休金花得光光的,可他还嫌我拿出的钱不够多。这些我都忍了,最让我受不了的是,半夜我犯病时他不是装睡就是拿着报纸去厨房看几个小时,对床上的我不闻不问。我再婚就是想找个能互相照顾的人,没想到却找了一大堆烦恼。”

杨阿姨摇着头说,自己也不知道这日子能过到什么时候,现在也不知道该怎么办,过下去实在是太累太生气了,不过又怕亲戚朋友和儿女们笑话。她说自己打算去弟弟家待几天,实在是不想回那个家了。

婚后才发现不是一路人

2000年,王女士55岁,比自己小一岁的老伴因病去世。王女士的小儿子在广州工作,2002年,和她生活在一个城市的大儿子全家也移民到国外去了。儿女们放心不下妈妈,都希望王女士能再找一个伴。别人介绍的见了六七个,有退休干部、工厂厂长、学校老师,王女士最后相中的是一个普通的退休工人吴先生。

相识三个月后,他们结合了。可是一结婚,问题就来了。平时,家用物品的采买以及做饭、刷碗吴先生全包了,但是他的卫生标准很低,碗碟洗不干净,抹布油腻腻的。最让王女士受不了的是,揉面的盆,吴先生从来不洗,这次用完了,下次还接着用,没过多久,面盆内形成了厚厚的面痂。王女士偷偷地把面盆洗了,吴先生还跟她吵了一架,一副受了侮辱的样子。王女士嫌吴先生不爱洗澡,不久两人就分屋就寝。吴先生的房间也脏乱得下不去脚,王女士几乎不进去。

吴先生在外人面前很随和,形象也不错,因此两人在别人看起来还算和谐。但是在家里,王女士和他很少谈心。看电视也成了两人之间的大问题,王女士喜欢看电视剧,吴先生却说电视剧“一看就是瞎编的”。吴先生喜欢看京剧,只要他把着遥控器,电视永远定格在戏曲频道。

2005年7月,王女士平静地与吴先生办理了离婚手续。

贴补儿女照顾儿孙伤了爱人

许多老人本来生活得很美满幸福,却因为在经济上贴补各自儿女和照顾儿孙分道扬镳了。

李女士今年60岁,她与67岁的张先生都是退休教师,二人共同生活了五年,日子平静而幸福。2005年,李女士下岗的大女儿离婚了,孩子归女方,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谁知,孩子的爸爸离婚后就不见了踪影,李女士的大女儿根本无力照顾孩子。于是,李女士把女儿和外孙子接到家中,每个月从自己的退休金中拿出一部分来贴补女儿的生活,还帮她照看两个月大的外孙子。开始时张先生还没觉得怎样,可是时间一长他对李女士的做法有了想法,渐渐地不再把退休金主动交给李女士,也不再像以前那样往家里买吃的买用的了。不久前,张先生向李女士提出了分手。

而高女士和李先生的分手就更让人感觉可惜。二人的退休工资都有一千多元,平时节余下来的钱,二老就一起出去旅游,生活本来非常幸福安乐,没想到却因为教育下一代的方法出现了分歧,二人最终分开了。高女士上小学三年级的小外孙女学习不太好,她就总帮着孩子做作业,李先生觉得她这样的做法对孩子没有好处。说过几次后,高女士不高兴地说:“她好不好跟你有什么关系?”一句话伤了李先生的心,也断送了一段好姻缘。

总想找个跟原来老伴一样的人

在找对象方面有自己一套理论的陈大爷今年68岁,退休教师。由于去世的老伴目不识丁,陈大爷希望找对象能找个文化高一点的。在婚介所认识了一个退休女医生并交往了几个月后,陈大爷还是选择了分手:“我冷眼观察她一阵子,做家务、照顾人方面,比我老伴差得太远了。将来肯定照顾不好我。”

金大爷今年70岁,副厅级,每月退休金1500元,他把去世老伴的照片拿到婚介所,让工作人员就按照这样的给他找。婚介所给他介绍过几个女朋友,可交往后都没成功。金大爷说:“我眼前总晃着去世的老伴的身影,总想再找个她那样苗条小巧、脾气温柔的人,可是看了不少,都没感觉。”

“三不变”原则回避再婚风险

25日上午,记者来到了哈尔滨市老龄委下属的家庭服务站。据服务站工作人员董老师和赵老师介绍,财产处理问题是许多老年人再婚的障碍,他们这里现在已经开办了老年人再婚见证工作,准备再婚的老年人可以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前财产归属和婚后生活规则约定书》,明晰双方财产归属以及婚后的权利义务。“目前我们为许多再婚的老年人进行了婚前约定见证,他们的婚姻都非常幸福稳定。”董老师介绍说,这种婚前约定见证书本着“三不变”的原则:第一是“双方婚前财产所有权不变”,即再婚前财产属于谁,再婚后仍然属于谁。第二是“双方婚前财产继承权不变”,谁的婚前财产由谁的子女继承。第三是“双方亲子关系不变”,子女仍要赡养自己的父母,而可以不赡养父母再婚后的老伴。这个“三不变”原则可以令老人们免去后顾之忧,帮助老人回避再婚的风险。

老年人再婚更应“门当户对”

目前,老人再婚已经由单一形式走向多元化形式。据了解,哈市已有登记再婚、同居再婚、走婚再婚、代际再婚的形式。如果单纯从婚姻的角度看待老人再婚,往往不能理解老人再婚的本质。老人再婚的本质不在于“婚”,而在于“养”。

据家庭服务站的工作人员介绍,在与老人们接触的过程中他们发现,和青年人谈恋爱一样,两个老年人在婚前的了解阶段,会刻意隐藏自己性格和习惯中不好的一面,直到结婚后才会表现出全貌。两个年轻人磨合一段时间就习惯了,而老年人却很难做到。在所有再婚老人中,有65~70%属于丧偶再婚,许多老年人再婚后往往不自觉地把先后两个配偶加以比较,在生活上都希望得到对方的照顾,但如果单方面地索取,必然会导致对方的心理失衡。所以,再婚老人及时地调整好自己的心理很重要。

家庭服务站的工作人员建议,老年人“再婚”应比年轻人更讲究“门当户对”:两个人财产相当、子女相当、文化水平相当,走到一起是出于感情需要,而没有功利色彩,这样的婚姻不仅稳妥,也能得到儿女们的尊重。对老人而言,再婚后感情上相濡以沫、生活上相互照顾、情趣相投,才能算是真正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