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标要求

《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2011年版)》在“课程目标”的“总目标”中明确提出“通过义务教育阶段的数学学习,学生能获得适应社会生活和进一步发展所必需的数学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基本思想、基本活动经验”并对总目标从知识技能、数学思考、问题解决和情感态度四个方面进行具体阐述。在“数学思考”中再次明确提出“学会独立思考,体会数学的基本思想和思维方式”。

教材分析

本单元教材第一次安排了简单的集合思想的教学。集合思想是数学中最基本的思想,虽然学生在计数和计算的学习中,已经接触过集合思想,但学生在低年级接触的集合思想更多是一一对应的思想,对于两个集合间的运算,尤其是交集的体会并不多。学生在早期学习数学时就已经开始运用集合的思想方法。如:分类的思想与方法,再如:一年级时接触过这样题:“有一列小朋友,从前数明明排第5,从后数明明排第3,这一列有几人?”对于“重复的人数要减去”,学生是有经验的,能够列式解答。集合数学思想方法不仅有着广泛的应用,而且是今后进一步学习数学的基础。这一数学思想的引入为培养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提供了良好的素材。在今后的学习经常运用到维恩图表示关系,如:三角形的分类、各种四边形关系等。都是让学生在体会运用上解决实际问题,为今后学习奠定基础。

本单元共有9个用集合思想方法解决的题目(含例题、“做一做”、练习题),涉及学生在生活(比赛人数、水果品种、参观人数等)和学习(按要求填数、写成语等)中经常遇到的问题:求两个集合的并集或交集的元素个数。让学生通过观察、操作、猜测、推理与交流等活动,初步感受数学思想方法的奇妙与作用,受到数学思维的训练,逐步形成有序地、严密地思考问题的意识,同时使他们逐步形成探索数学问题的兴趣与欲望,发现、欣赏数学美的意识。教材中体现以下几点:

1.重视学生的已有基础,唤起学生学习的“兴趣点”,自主探索与接受学习有机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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