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证这些地震孤儿得到持续妥善照顾,各级政府制定了多项长期性的措施。从去年12月起,民政部与国寿慈善基金会合作,对每个地震孤儿每个月发放爱心助养金600元,此举将一直持续到其年满十八岁或被收养为止。成都市则将收养地震孤儿后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纳入低保,并要求地方各级政府坚持在节假日上门慰问救助。

此外,公共服务重建项目中的15所敬老院也将在今年12月全部完工,这将进一步完善成都市的公共服务体系,除集中供养地震孤老孤残外,还能适应全市孤寡老人的集中供养需求。

据统计,成都地震“三孤”人员共92人,其中有57名孤儿。成都市采取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相结合的办法,以自愿为原则,动员“三孤”人员入住福利院、敬老院,由国家供养;对不愿意集中供养的孤老孤残,由其亲属承担赡养义务;对不愿集中供养的孤儿,按照亲属优先的原则,由有监护能力的亲属依法承担监护责任。

目前,全市57名孤儿中仅有1名在成都市儿童福利院生活,另有7名随班前往福建、山东等援建省市学习生活,其余49名均在当地由亲属监护照顾。由于监护人大多不愿送养,来自全国各地的收养请求均被谢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