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调教学“三维目标”

这次课标修订在如何让核心价值观渗透到语文教学中,下了很大工夫。比如课程的定位,这次修订比较明确说明:“语文课程是一门学习语言文字运用的综合性、实践性课程。义务教育阶段的语文课程,应当使学生初步学会运用祖国语言文字进行交流沟通,吸收古今中外优秀文化,提高思想文化修养,促进自身精神成长。”这样,就把工具性与人文性统一起来了。

关于语文知识的问题,也是有些争论的。现在老师们受制于应试教育,很注重做题,注重讲授和操练所谓系统性的语法修辞知识,这并不利于学生自主学习,发展个性,而且容易让学生对语文产生厌烦。课程标准特别强调要摆脱对语法修辞等概念定义的死板记忆,必要的语文知识的学习可以保留,办法是随文学习,不必刻意追求系统性。这次修订将原来的附录《语法修辞知识要点》内容扩充了,增加了关于汉字、拼音、阅读、写作、文学等方面的知识,不过并没有完全采纳将语文知识“细化、系列化”的建议,因为过分细化和系列化,有可能使课程标准显得繁琐,并对教师造成束缚。

还有,就是“三个维度”问题。过去,语文课程基本目标曾经是“语文知识”,后来则突出“语文能力”,关注点集中于语言文字运用的技术层面。新课标则要求关注学生的全面素质,为语文课程标准的目标系统建立了“三个维度”的模型,即包括:知识和能力,过程和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知识、能力,是语文课程目标系统中十分重要的一部分,但不是全部,语文课程需要结合本学科的特点和内容,促进学生整体素质的发展。

新课标强调教学的“三维目标”,但不是每一堂课都落实三维,情感、态度、价值观等,是长期、隐性的目标,语文教育要靠熏陶,不可能在每一节课内全部 “落实”三维。一节课的教学目标必须相对集中,不可能完成太多目标。要特别注重引导阅读。阅读能力是一种综合能力,理解、感觉、体验、察悟,包括语感,主要靠大量阅读中去“涵泳”,逐步习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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