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标”的百年变迁

其实“课程标准”不是新概念。早在1912年,南京临时政府教育部就颁布过《普通教育临时课程标准》,民国时期一直沿用“课程标准”这个概念。新中国建立初期,也还是叫“课程标准”,当时有“小学各科和中学个别科目的课程标准(草案)”。到 1952年,才改为“语文教学大纲”。当时这是为了向苏联教育模式看齐。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的语文教学大纲并不涉及教学理念,只规定每一学期甚至每一课应当传授哪些语文知识,教学内容偏难、偏深、偏窄。教学大纲比较具体,每一教学环节要求是“刚性”的,老师只能照此办理,很少选择性。

1996年教育部就义务教育状况组织进行9省区的大型调查,发现原有教学大纲要求过高,教学内容存在繁、难、偏、深、旧、窄的情况,大多数学生不能达到大纲规定的要求。与世界上一些国家的中小学比较,我国中小学教学内容较深,但面较窄。以往通过大纲对各科教学的内容、要求都做了统一的硬性的规定,缺乏弹性和选择性。这种现状导致学生学业负担过重,不利于全面发展。当时就决定要实施课程改革,首先为义务教育制定全国统一的课程标准。

课标的制定,试图改变过去那种比较偏狭的教学状况,着眼于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于是这些年一个词叫得很响亮:素质教育。前后比较一下可以看到,过去教学大纲以及大纲所规定的各个教学环节,所关注的中心是知识和技能;课标与课改关注的中心则是学生的整体素质发展,而不仅仅是知识技能。

大多数人并不否认改革的必要,但要真正推进新课程,从自己做起,又感到非常艰难,从小学到高中,越往上走,难度就更大。课改十年了,一些地区和学校我行我素,仍是老一套。最让人揪心的是学生的学业负担减不下来,甚至比十年前加重了。当然,课改以来也有另一种趋向,就是把课标片面理解为颠覆性的,不顾实际条件,一味追求课改的形式与声势。强调语文课的人文性,就不敢再提工具性,两者被生硬地割裂开来,语文课上成了思想教育课,掏空了语文;强调学生为主体,就死板规定老师不能多讲,课堂教学追求无边的讨论,一堂课下来没有多少“干货”。“花架子”并不可能提升教学质量,反而把新课程“名声”给败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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