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谓学习观?简而易之就是如何看待学习。如何理解学习一词呢?关于学习之定义,众说纷纭,现代教育心理学中关于学习的共识是:学习是与环境相互作用而发生的;学习必须要引起相对稳定的变化,这种变化即包括内部的,也包括外部的。只要是具备了这些特征的现象就是学习。这是一个广义的学习观,它指出学习过程中包含显性因素和隐性因素。显性因素包括环境及教育对学习的作用;隐性因素主要是学习者对学习的兴趣,形成学习的习惯等多方面,这两种因素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长期以来,一提到幼儿的学习,许多教师、家长立刻想到的是认字、算数、阅读、做作业等与学习关系密切的活动,甚至在幼儿教育迅速发展的今天,仍有人认为“读书”是上学、学习的代名词,所谓的游戏性学习活动不是学习,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学习,有的幼儿园称之为非正规学习活动。这种惟学业学习至上,轻视其他学习对象、学习内容和学习方式的狭隘学习观,在“应试教育”体系中得到验证并不断推广,因此更出现了幼儿园从小班开始认字、写字、算数的“超前”现象,有的幼儿园还采取小学的考试制度用以测查幼儿的学习效果;家庭中也出现了不顾幼儿兴趣把幼儿的生活时间安排得满满当当,双休日、晚上都要参加兴趣班,要不就把家教请进家里,幼儿会念儿歌、古诗,会写字就得奖励,否则就挨骂……在呼唤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今天,如此狭义的学习观不仅有害于儿童的个性发展,也阻碍了社会的进步,孩子根本无从谈快乐的童年!

那么,幼儿的学习到底应该是怎样的呢?

一、从现代儿童学习观看。

现代儿童学习观认为,儿童的学习应该是主动的发现性学习而不是被动的接受性学习,是生活体系而不是学科体系。教育的基本原则是使儿童身心获得自由(主动)、全面、和谐的发展,因此,学习活动应以儿童为主体,选择适合于幼儿身心发展特点的、源于幼儿生活的教育内容,而不是单一的课堂教学活动。作为教育工作者,不仅要了解儿童学习的意义,同时更要了解儿童是如何学习的。因为只有扎根于幼儿的现实生活世界,才能把握到幼儿的真正需要和真实的儿童世界,充分发挥幼儿的主体性作用,并且这也是在实际工作中非常受幼儿欢迎的教育方式。

新颁布的《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以下简称新《纲要》)作为幼儿园教育的指南,中心思想是将保障幼儿的学习权利,为其创造学习的机会和条件放在首位。《纲要》认为:幼儿的学习能在一日生活的任何时刻展开,能在各种活动中、特别是游戏活动中大量产生和有效进行;自由、自发活动对学习有重要的价值。如幼儿排队完成散步时能学习遵守纪律,按规则活动,可以观察事物,感受自然带给生活的乐趣;幼儿洗手时可以练习基本的生活技能,感知水和生活的关系,了解流动的水;幼儿在替换衣服时不仅发展生活能力,还会与同伴互相帮助,练习数扣子,发展小肌肉动作;在开放性游戏活动时,通过自己选择游戏方式,可以培养幼儿的自主性,大胆参与活动的能力,并且促进了幼儿交往能力的发展。

认真阅读《纲要》,我们不难看出其蕴含的广义而正确的学习观。如总则的“以游戏为基本活动”

;各领域中的“能从生活和游戏中感受事物的数量关系并体验到数学的重要和有趣。”(科学领域)“幼儿与成人、同伴之间的共同生活、交往、探索、游戏等,是其社会学习的重要途径。”(社会领域)“接触周围环境和生活中美好的人、事、物,丰富感性经验的审美情趣。”(艺术领域)“善于发现幼儿感兴趣的事物、游戏和偶发事件所隐含的教育价值。”(组织与实施)等等。作为幼儿教师,必须承认幼儿学习的多样性、等价性、开放性,这对于开展幼儿教育工作是有意义的。

二、从幼儿的学习方式来看

在过去的经验中,我们能感受到教育拘于统一的模式,分科教学更是把幼儿的学习活动四分五裂,把课堂活动作为儿童学习的主要方式,似乎只有通过类似的学习才能使幼儿掌握知识。在幼儿心理,他们对单一的“上课”形式不但没有什么兴趣,甚至感到厌烦了,特别在幼儿情绪不好的时候,他们更是无法坐在那接受教师强迫性的教学。在幼儿的眼中,学习不仅是坐在课堂中,他们更热衷于在自然中的学习活动,外出观察四季的变化、幼儿园里外的新鲜事物、捉草地上的蚱蜢和蜗牛,在游泳池愉快地玩水都是他们心中最佳的学习方式。在户外,幼儿乐意去观察、去探索,大胆说出自己的感受,敢于表达自己不同的见解,性格也较以前开朗许多,因为他们感受到了真实的自然,真实的生活,也表现出了真实的自我,在这个时候,孩子才是真正的孩子。

我国教育家陈鹤琴先生在“活教育”理论中指出,在“活教育”的教学方法中有一个基本的原则,就是“做中教、做中学、做中求进步。”他强调教学中应注重儿童直接经验的掌握,教师应积极地鼓励儿童去实践,去获得直接经验。他认为儿童形成直接经验的过程,就是他们思维能力提高的过程,也是他们“自动研究”的精神形成的过程。在当今社会,我们正是需要这样具有创新精神,勇于探索的人才。

做为幼儿教育工作者,将如何在实际工作中促进幼儿的全面发展呢?

教师应对幼儿的潜能充满信任感,在学习的过程中真诚地关注幼儿,设身处地地了解幼儿;教师是幼儿的资源提供者,其本身就是一种丰富的教育资源;教师应尊重幼儿,为他提供能够最大限度地作出个人选择的学习环境。

首先,教师要改变教育观念,尊重、理解幼儿。

教育者的教育观念决定着幼儿的学习是如何进行的。如果教育者对儿童学习的认识和理解的片面性和狭隘性,那么在对待儿童的学习问题上,自然而然就会出现严重违背儿童学习特点和规律的要求和做法。因此,教师只有转变学习观,才能对幼儿新的学习的产生保持高度的敏感;才能“善于发现幼儿感兴趣的事物、游戏和偶发事件中所隐含的教育价值,把握时机,积极引导”;才能真正认识幼儿游戏的价值,保证“每天有适当的自主选择和自主活动时间”,让幼儿展开多元化的个性化的学习;才能深入研究和发现幼儿学习的特点和规律,更深刻地认识和保障幼儿学习的权利,创造更多的适合幼儿的高质量的学习机会和条件,实现更有效的“教”和“学”,变“我要教”为“孩子要学”,让幼儿在活动中主动地发现问题,产生活动的欲望,培养爱学习的持久兴趣,让学习活动在丰

富幼儿知识的同时,也积极地影响他们的观念和看待世界的方法。

对幼儿来说,尊重幼儿意味着对他们的信任,对他们的鼓励和对他们人文关怀。信任是一种教育力量,也是一种动力,它可以增强幼儿的自信心,鼓励他们克服困难,积极要求上进。尊重幼儿就是让幼儿对自己充满信心,相信自己有能力做出正确的选择和判断。尊重幼儿就是不把成人的要求强加于幼儿,每天的活动并不是教师强加于幼儿的,而是鼓励幼儿发表自己的意见与看法,让幼儿成为活动的主人,培养幼儿有自己的见解,将幼儿看作是一个独立的个体,一个内在的生命力,一个精神,一个灵魂,相信他们可以做得到。

其次,教师要关注幼儿、关注幼儿的需求,让其主动地学习。

新《纲要》第三部分强调:教师要成为幼儿学习活动的支持者、合作者、引导者,要“关注幼儿在活动中的表现与反应,敏感地察觉他们的需要,及时以适当的方式应答,形成合作探究式的师幼互动。”以前的教育是由教师选定内容,设置好活动的各个环节,“填鸭式”地灌输给幼儿,不管幼儿是否对教育内容感兴趣。千篇一律的方式方法忽略了幼儿的真正感受,严重影响了幼儿的学习兴趣,限制了幼儿想象、创造力的发展。在新《纲要》中明确了应将幼儿教育与幼儿生活紧密联系,教育要利用生活,强调要通过生活进行。比如:“密切结合幼儿的生活进行安全、营养和保健教育”;“科学教育应密切联系幼儿的实际生活进行”;“体验与教师、同伴共同生活的乐趣……”教育内容、教育活动生活化,是《纲要》的一个基本理念,远离幼儿生活的教育内容绝不可能促进幼儿的发展,让幼儿主动地学习,充分的发挥主体性。

幼儿天生好动,什么都希望尝试一下,他们去模仿,在模仿中学习、成长;他们喜欢观察身边的事物,全然不顾成人眼中的脏乱;他们愿意去操作,通过自己的操作去了解事物……幼儿的特点决定了他们的可塑性,所以他们容易接受新鲜事物,接受教育。因此,教师要保护好幼儿的好奇心和求知欲,激发幼儿广泛的学习兴趣,要不断扩大幼儿的生活空间和活动范围,创造条件让幼儿运用自己的感官和双手,去获得丰富的知识经验。在这一过程中,教师要以赞许的目光鼓励他们,增强幼儿的自信心和探索未知世界奥秘的兴趣,培养幼儿自动研究的精神,充分发挥其主体性。幼儿在做事的过程中,不断加深对事物的认识,获得成功的体验,事情越做兴趣就越浓,能力也就越强。正如陈鹤琴先生说的“儿童能够直接去学习,去研究,结果收获当然要比只靠书本的大得多。”

再次,教师应为幼儿学习创造适合的环境、气氛。

新《纲要》第三部分中提出“环境是重要的教育资源,应通过环境的创设和利用,有效地促进幼儿的发展。”“教师的态度和管理方式应有助于形成安全、温馨的心理环境;言行举止应成为幼儿学习的良好榜样。”环境是课程设计与实施的要素,一方面表现为由环境生成课程。课程主题不是凭而来的,它来自幼儿与环境的互动中,如果环境中的某种要素成为幼儿谈话的热点,细心的教师就会引导幼儿一起讨论,以商定否要将这一主题发展为方案。另一方面表现为由课程创设环境。因为方案活动发

生在某种特定的环境中,需要某种特定环境的支持,而且环境创设得是否合理将会影响到方案活动的进行。

在瑞吉欧教育工作者眼中,环境是幼儿园的“第三位教师”。环境如同教师一般,对幼儿的认知具有激发性,使幼儿处于积极的探究状态,在各种尝试中使用材料、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获得对周围世界的认识。陈鹤琴先生认为,教师在布置幼稚园时应注意遵循几个基本原则。首先,“环境的布置要通过儿童的大脑和双手”。在布置教室环境时,“不要教师自己来做,让学生们自己来设计,自己来布置,这才格外有意思,也才更有教育意义”。其次,“环境的布置要常常变化”。这样,儿童才能得到教育。再者,环境布置的“高度应以儿童的视线为标准”。当然,自然环境对幼儿也是非常重要的。陈鹤琴先生的“活教育”是把“大自然、大社会做出发点,让学生直接向大自然、大社会去学习”。在幼儿眼中,上课是学习,玩沙玩水、捉蚂蚁、看蜗牛也是学习,甚至和小草说话也是一种学习,往往幼儿对自然的东西更加感兴趣,在户外学习比在室内学习容易得多。

最后,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做到家园共育。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也是孩子的终生教师,家长榜样式的教育深深影响着孩子的成长,我们不应该忽视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应明白“家庭是幼儿园重要的合作伙伴”,要多渠道地利用家长效应,想方设法地使家庭教育发挥其最大的作用。就目前大部分的家庭教育方式看,许多孩子是为了父母而学习,为了达到父母所期望的目标而学习,家长是否能正确的认识和理解幼儿的学习非常重要,这不仅有利于培养幼儿对学习的兴趣,养成正确的学习态度和习惯,引导幼儿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更重要地是使幼儿获得全面、协调地发展。因此,幼儿教育工作者不仅要从自身树立正确的学习观,还要加强与家长的联系、沟通,使家长同样树立正确的学习观。

教师要帮助家长了解孩子心里所想,知道孩子真正需求的是什么;了解幼儿园的工作,理解幼儿教育的真正目的是什么;更要让家长看到在新的教育观念的指导下,幼儿获得了与以往不同的发展,甚至是有过之而无不及。这些可以通过我们幼儿教师向家长进行宣传,邀请家长参加有关幼儿教育的讲座、讨论活动,邀请家长到幼儿园进行实地观摩,利用家长会请一些家长介绍自己的教育经验等多种形式,让家长真正感受在新的教育方式下,幼儿获得的快乐与发展。如请家长配合收集一些教学需要的资料,带幼儿到户外去感受自然、城市的变化,帮助幼儿了解相关的知识,让幼儿把资料、知识带到幼儿园来告诉大家,孩子间的互相学习使他们增长了更多的知识,增强了自信心,也减轻了教师的一些教学负担。又如让家长参与班级的一些活动,如共同观察小动物的生长过程,评选幼儿的绘画作品,参与环境布置等,在亲子活动中感受幼儿园教育的浓厚氛围,了解教师工作的意义,与教师进行沟通,顺便可以学习一些教育的方法。

但要注意的是,教师不能过分依赖家长的教育与配合,总认为家长应该随时随地地协助班级开展工作,我们应适时适当地向家长提出一些有利于孩子发展方面的教育要求,并随时向家长反馈幼儿的发

展现状,“应本着尊重、平等、合作的原则,争取家长的理解、支持和主动参与,并积极支持、帮助家长提高教育能力”,(新《纲要》第三部分)让家长感受到我们教师的真诚,感到自己责任的重要,对孩子学习、发展有多大的影响,家长自然而然就会重视孩子的学习问题。

总之,树立正确的学习观,不仅是社会发展对幼儿教育工作者的要求,同时也符合幼儿的发展需求,我们必须要让幼儿学会生活、学会学习,终身学习。

参考文献:

[1]李季湄:《对中的几个基本观点的理解》,《学前教育研究》,2001(6)。

[2]张博:《论儿童的学习方式》,《学前教育研究》,2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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