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谓学习观?简而易之就是如何看待学习。如何理解学习一词呢?关于学习之定义,众说纷纭,现代教育心理学中关于学习的共识是:学习是与环境相互作用而发生的;学习必须要引起相对稳定的变化,这种变化即包括内部的,也包括外部的。只要是具备了这些特征的现象就是学习。这是一个广义的学习观,它指出学习过程中包含显性因素和隐性因素。显性因素包括环境及教育对学习的作用;隐性因素主要是学习者对学习的兴趣,形成学习的习惯等多方面,这两种因素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长期以来,一提到幼儿的学习,许多教师、家长立刻想到的是认字、算数、阅读、做作业等与学习关系密切的活动,甚至在幼儿教育迅速发展的今天,仍有人认为“读书”是上学、学习的代名词,所谓的游戏性学习活动不是学习,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学习,有的幼儿园称之为非正规学习活动。这种惟学业学习至上,轻视其他学习对象、学习内容和学习方式的狭隘学习观,在“应试教育”体系中得到验证并不断推广,因此更出现了幼儿园从小班开始认字、写字、算数的“超前”现象,有的幼儿园还采取小学的考试制度用以测查幼儿的学习效果;家庭中也出现了不顾幼儿兴趣把幼儿的生活时间安排得满满当当,双休日、晚上都要参加兴趣班,要不就把家教请进家里,幼儿会念儿歌、古诗,会写字就得奖励,否则就挨骂……在呼唤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今天,如此狭义的学习观不仅有害于儿童的个性发展,也阻碍了社会的进步,孩子根本无从谈快乐的童年!

那么,幼儿的学习到底应该是怎样的呢?

一、从现代儿童学习观看。

现代儿童学习观认为,儿童的学习应该是主动的发现性学习而不是被动的接受性学习,是生活体系而不是学科体系。教育的基本原则是使儿童身心获得自由(主动)、全面、和谐的发展,因此,学习活动应以儿童为主体,选择适合于幼儿身心发展特点的、源于幼儿生活的教育内容,而不是单一的课堂教学活动。作为教育工作者,不仅要了解儿童学习的意义,同时更要了解儿童是如何学习的。因为只有扎根于幼儿的现实生活世界,才能把握到幼儿的真正需要和真实的儿童世界,充分发挥幼儿的主体性作用,并且这也是在实际工作中非常受幼儿欢迎的教育方式。

新颁布的《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以下简称新《纲要》)作为幼儿园教育的指南,中心思想是将保障幼儿的学习权利,为其创造学习的机会和条件放在首位。《纲要》认为:幼儿的学习能在一日生活的任何时刻展开,能在各种活动中、特别是游戏活动中大量产生和有效进行;自由、自发活动对学习有重要的价值。如幼儿排队完成散步时能学习遵守纪律,按规则活动,可以观察事物,感受自然带给生活的乐趣;幼儿洗手时可以练习基本的生活技能,感知水和生活的关系,了解流动的水;幼儿在替换衣服时不仅发展生活能力,还会与同伴互相帮助,练习数扣子,发展小肌肉动作;在开放性游戏活动时,通过自己选择游戏方式,可以培养幼儿的自主性,大胆参与活动的能力,并且促进了幼儿交往能力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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