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八四七年我爸爸去世的时候,灾难发生了——这种事情通常都是如此——正好在我们开始走运时开始发生。经过了若干年穷困的折磨,我们刚开始要好过一些。那个折磨是由一个叫做艾拉·斯托特的人的欺骗行为坑害造成的。我爸爸借了几千块钱给他——在当时当地,这几千块钱可算是一笔不小的财产啊!那是我爸爸刚成功当选为地方法院的书记员。虽然这个成功不大,但对我们来说,关系重大,并且可以看出他是多么受人尊重——对他的这种尊重遍及前线。大家都认为,只要他活着,这个庄严的职位就只能是他的了。二月底,他到县政府所在地巴尔米拉宣誓就职。在回家的路上,他骑马走了十二英里,还遇到了一场雨雪,等回到家时差不多都冻僵了。接着他便得了胸膜炎,三月二十四日便逝世了。

这样,我们才出现的辉煌的好运气便被夺走了,我们又一次深陷入了穷困之中。这种事往往都是如此。克莱门斯家开始再一次穷困潦倒了。

我爸爸去世后,有两三年,奥里昂没回汉尼巴尔,而是一直留在圣路易。他是个靠工资生活的排字工人。他用这个工资来赡养妈妈和比小我两岁的弟弟亨利。我的姐姐帕梅拉用带几个学钢琴的学生所挣得的钱,来给家里一点补贴。就这样,我们对付过着艰苦的日子。在家里,我算不上负担,因为爸爸死后,我就停了学,被去汉尼巴尔的《信使报》报馆里做印刷学徒工。报馆的编辑和老板阿门特先生给我同其他学徒一样的待遇——换句话说,也就是供吃、供穿,但是不给钱。衣服每年两套,但是其中一套却经常无法实现,而另一套只要阿门特先生的旧衣服还可以穿就不会去买的。我的身材只有阿门特的一半,所以,穿上他的衬衫我感到很不舒服,就好像生活在马戏团的帐篷中一般。他的裤子,我要提到耳朵边才行。

除我之外还有两个学徒。其中一个叫做韦尔斯·麦考密克,他十七八岁的样子,是个巨人。对于他来说,阿门特先生的衣服非常合身,就像蜡烛模子搭配蜡烛那样——也就是说,他憋在衣服里面,尤其是在夏天。他整天莽莽撞撞、欢天喜地。同时又很了不起。他是个可爱的伙伴,不讲究什么原则。开头,我们三个学徒还必须要同老黑奴厨子和她那个漂亮又很有规矩的黑白混血女儿一块儿在厨房里吃饭。韦尔斯为了自己高兴——通常情况下他从不为了让别人高兴去做什么事——他总是没有止境、费尽心机地公然向那个混血姑娘调情,令她非常痛苦,她的老妈妈担心得要命。她总是说,“啊,韦尔斯少爷,可不可以规矩点!”其实这就是一种默许,受到了这样的鼓励,韦尔斯自然又假装殷勤地干得更欢了。拉尔夫和我倒感觉这真是好玩极了。说实在的,老妈妈的痛苦只是装出来的。她非常清楚,按照蓄奴社会所固有的风俗习惯,只要韦尔斯高兴,他完全有同这个姑娘调情的权利。但是这个姑娘倒是真的很痛苦。她生性优雅,将韦尔斯放肆的求爱全部当成真的了。

厨房桌子上那些吃的东西的花样很少,而且不管怎么说也都是不够吃的。因此,我们这些学徒,便经常自己找生活下去的路子——我们几乎每晚都会爬入新发现的秘密入口,进入地窖去偷山芋、洋葱之类的东西,再将它们拿到我们晚上所睡的印刷间去。我们将食物放到炉子上煮熟,美美地吃了一顿。韦尔斯有一个非常了不起的煮山芋的秘诀,并且这个秘诀是他自己发明的。自从和韦尔斯相识以来,像他那种煮山芋的方法,我还只见过一次。那是一八九一年年底,我受德国皇帝威廉二世的命令参加一次私人宴会。当山芋被端上桌子时,我感到非常诧异,以致于特别冒失。

无意间便犯下了不可原谅的罪过——也就是说,由于我对山芋大为赞赏,所以没有等到他先尝一尝,便开始向我边上的皇帝陛下发表了一通议论。在我看来,他是很真诚地要做出一副既不诧异也不生气的样子,事实上他明明已经很生气了。那些在场的,半打左右的大人物也是一样。他们都吓呆了,谁都不敢出声。这种可怕的沉默大约持续了有半分钟左右。要不是皇帝陛下自己打破了它,这沉默自然会一直继续下去,直到现在,因为其他任何人都不敢将这个僵局打破。当时正是傍晚的六点半钟,直到将近半夜的时候,这场霜冻般的冰冷气氛才彻底融化掉了,或是说是被啤酒的洪流冲刷掉了。

像我前面所提到的那样,阿门特先生是非常吝啬的,他总是将钱抠得很紧。没过多久,我们这些学徒们得到准许,得以从地下室上到底楼,坐到家里的桌子上,同一位名叫佩特·麦克默里的工匠一块儿吃。这个时候阿门特先生的理财之道还和过去相同。阿门特太太刚过门儿。她等了大半辈子,直到不久前才登上了这个高贵的位置。按照美国人的说法,她这个妇女举止得体,因为她不是把糖钵子交到我们手里,而是自己亲自为我们的咖啡加糖。但她只是做个样子出来,并不是真正要把咖啡搞甜。她似乎是将一大调羹装得慢慢的红糖放在每个杯子里的。不过韦尔斯对我说,她是哄人的。他说,她总是先将调羹放到咖啡里浸一浸,以便让糖能够粘到上面,然后让调羹底朝上,再将糖从钵子里舀出来,这样似乎就是满满一调羹了,而实际上调羹上面粘着的糖只有薄薄一层。我看也是这样,不过想要掌握这套本领,难度倒是挺大。所以我又想,事实可能不是这样,这只是韦尔斯在撒谎。

我说过,韦尔斯非常莽撞,事实上他也是这样。这个年轻人精神饱满,充满欢乐,似乎老有用不完的劲。在我看来,这个大小孩为了能让自己获得五分钟的欢乐,是任何事都做得出来的。没有人知道他下一次闯祸会是在哪里。什么都不在乎成为他性格中最光彩照人的特点。似乎对他来说,生活中根本就没有什么严肃的,值得他崇敬的事。

有一次,一种当时流行得很广泛的叫做坎贝里特斯的新教派的创始人自肯塔基来到了我们村。这件事引发了很大的哄动。那些方圆数英里之内的农民家的男女老少都纷纷赶车或者步行来到了村子里,目的就是一睹赫赫有名的亚历山大·坎贝尔的风采,听他讲讲道。当他要在教堂里布道时,却有很多人不禁大失所望,因为没有哪个教堂能容得下所有那些聆听的人。为了能够让所有人都可以听到,他就改到了广场上进行露天布道。这也是我今生第一次意识到,当这个星球上的人口聚拢起来时,真是多得吓人啊。

为了他这次布道,他事先专门讲它写了下来。那些坎贝里特斯教派的信徒们都希望精义可以印出来,好让进行保存,反复阅读,牢记在心。所以,他们募集了十六块钱。在当时,这已经是很大的一笔钱了。而为了这一笔钱,阿门特先生承印了五百份布道时的讲稿,还给它加了个黄封面。即便它只有十六页,只是个十二开的小册子。但在我们报馆里,这便已经是件大事了。在我们眼里,这就是一本书,而我们这些工人的地位也提升为印刷书籍的人了。并且,过去从来都没有像十六块这么大的一笔现金一次就进入了我们报馆。人们不会愿意为了报纸或是广告付现钱,他们只是为织物、咖啡、糖、胡桃水、橡树木、南瓜、洋葱、大头菜和西瓜 ——付现钱是非常稀罕的,遇到那些付现钱的人的时候,我们就会认为他出了什么问题。

我们将这个伟大的著作逐页排起来——每八页排成一版——照着印刷工操作手册所说的,我们把它们表面上无规律但实际上很正确地摆放在拼版石台上。这一版是在一个星期四印出来的。然后我们再排其余的八页,将它排成一版,并打出了个校样,由韦尔斯进行校对。他立刻呆住了,因为他遇见了难题。那是个星期六,快到中午的时候。时间真是很不凑巧。下午我们放假,约好要出去钓鱼。而正在这个时候,韦尔斯却遇见了难题。他将问题指给我们看。在被排得非常紧的一页上,他漏掉了两个字,而下面的两三页上又无法空出一行来。天啊,这该怎么办呢?为了塞进这两个被漏掉的字而将所有各页都重排一次?显然除此之外没有其他办法了。但这要花一个钟头。最后还得将校订稿拿给大牧师看。如果他看过校订稿后还发现有什么错误,我们就还需要改正。看来,没有半个下午,我们是不能脱身了。

后来韦尔斯想出了一个好主意。在漏字的那一行写有耶稣·基督(Jesus Christ)的名字,按照法文方式,韦尔斯将其缩写成J·C·这样的话,漏掉的字是排进去了,但是,这句原本特别庄严的句子也便失去了它百分之九十九的庄严味道。我们将校订稿送出去了等着。但我们并没有打算久等。这种情况下,我们原本打算在校订稿被送回来前就出门钓鱼,但是动作得不太迅速。伟大的亚历山大·坎贝尔立刻就出现在了长六十英尺的排字房的一端。他的面容令这块地方整个儿都处在阴影的笼罩之下。他大步地走到了我们这头。他的话很简要,但也很严厉,句句切中要害。他将韦尔斯训了一顿,说:“以后,你这一辈子都再也不要缩写救世主的名字了。要写全称。”为了进行强调,他说了好几遍才离开。

那个年代里,那个地区的人进行咒骂的时候,自有他们对救世主的名字进行强调的方法。韦尔斯那个无可救药的脑袋想到了这一着。这令他高兴了那么一会儿。他甚至认为这种乐趣比钓鱼以及游泳还要珍贵。这样,他便不辞辛劳,重新排了那三页东西,以便对工作进行改进,并且在有意无意地依照那个伟大布道者的训诫再加以改进。他将冒犯人的J·C扩大成了Jesus·H·Christ(耶稣··基督)。他知道这样做的话会闯大祸,事实上也的确如此。但他可不是能够克制住自己的人。他做事必须遵循自己性格的法则。我已经不记得他受到了什么惩罚,不过他才不会在乎呢。反正自己已经痛快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