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的妇女在用药时要慎重,应考虑到药物对婴儿的影响。乳母用药后,药物一般都能进入乳汁,但其含量很少超过母亲摄入量的1%~2%,一般不致于给婴儿带来危害。但某些药物在乳汁中的排泄量较大,母亲服用时应考虑对哺乳婴儿的危害,避免滥用。

1.抗生素及磺胺类:红霉素静脉滴注时,乳汁浓度较血清浓度高4~5倍。林可霉素也与红霉素类似,在使用后可引起婴儿过敏反应和产生耐药。乳母应用卡那霉素和异烟肼后,可导致婴儿中毒,宜禁用。磺胺类通过乳汁可使婴儿发生溶血性贫血及新生儿黄疸。

2. 中枢神经系统抑制药:癫痫病乳母每日服用苯妥英钠和苯巴比妥可使婴儿出现高铁血红蛋白症,全身淤斑,嗜睡和虚脱。服用安定可使新生儿体重下降和发生高胆红素血症;服用眠尔通可导致新生儿中毒,哺乳妇女应避免长期服用。

3. 其他:抗甲状腺药、抗凝剂、放射性药物、麦角制剂、锂、抗癌药、汞剂等哺乳期应禁用。类固醇类激素、避孕药、利尿剂、抗组胺药(如息斯敏、扑尔敏等)、水杨酸盐(如阿司匹林)长期应用对婴儿有害。吗啡等成瘾性镇痛药,婴儿呼吸中枢对其非常敏感,应考虑禁用。乳母吸烟过多,可造成婴儿烟碱中毒,饮酒过量造成婴儿嗜睡,请哺乳期的妇女用药时引起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