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源

“织女”、“牵牛”二词见诸文字,最早出现于《诗经》中的《大东》篇。诗中的织女、牵牛只是天上两个星座的名称,它们之间并没有什么关系。

到了东汉时期,无名氏创作的《古诗十九首》中,有一首《迢迢牵牛星》,从中可以看出,牵牛、织女已是一对相互倾慕的恋人,不过诗中还没有认定他们是夫妻。在文字记载中,最早称牛郎、织女为夫妇的,应是南北朝时期梁代的萧统编纂的《文选》,其中有一篇《洛神赋》的注释中说:“牵牛为夫、织女为妇,织女牵牛之星各处河鼓之旁,七月七日乃得一会。”这时“牛郎织女”的故事和七夕相会的情节,已经初具规模了,由天上的两颗星宿,发展成为夫妻。但在古人的想像中,天上的夫妇和人间的夫妇基本上是一样的,因此,故事中还没有什么悲剧色彩。至于为什么牵牛、织女要在“七月七日乃得一会”呢?原文未交代。据后世推测,可能一方面是每年七月夜间的星辰在天空最为明亮,牵牛、织女二星相距较近;另一方面,七月七日是当时民间风俗“乞巧”的日子,而劳动人民都把织女当作劳动能手,因此能在“十日之内,织娟百匹”,便向她“乞巧”。于是,人们就把牛郎织女故事和民间习俗揉合到一起了。随着时间的流逝,这个故事在继续丰富和发展。

在《荆楚岁时记》中有这样一段记载:“天河之东有织女,天帝之子也,年年织杼劳役,织成云锦天衣。天帝哀其独处,许配河西牵牛郎,嫁后遂废织衽。天帝怒,责令归河东,唯每年七月七日夜一会。”牛郎织女的故事发展到此,就起了较大的变化。由于牛郎织女婚后贪图享乐,“废织衽”,因而激怒了天帝,受到惩罚。这便给故事带来了悲剧气氛。

牛郎织女及“七夕”传说源于天象星宿之说。早在西周,《诗经·小雅·大东》中,就有对“牛郎”、“织女”的记载。这里,对织女、牵牛二星仅是作为自然星辰形象引出一种隐喻式的联想,并无任何故事情节。此时,它们只作为一种文化因子,开始进入文学这个大系统之中。正是这种“因子”,为这个传说的生成准备了潜在的文化条件。王逸《楚辞章句》卷十七《守志》:“举天罼兮掩邪,彀天弧兮射奸。”表述了牛郎织女合婚之说。

东汉应劭编撰的《风俗通义》,其中有一段记载:织女七夕当渡河,使鹊为桥,相传七日鹊首无故髡,因为梁以渡织女故也。它表明,在当时,不仅牵牛、织女为夫妻之说已被普遍认可,而且他们每年以喜鹊为桥,七夕相会的情节,也在民间广为流传,并融入风俗之中。

东汉崔宴《四民月令》“七月七日,河鼓(牵牛星之天文学名称),织女二星神当会。”由以上诸材料可以看出,人们逐步为牛郎织女这两个相距甚远的星辰附会了爱情故事。《古诗十九首》首选透露出了这一信息,这里的牵牛、织女二星已具人物形象,织女终日思念牵牛,渴望相见,而又“盈盈一水间,脉脉不得语”。从此开始被编织为一幕恩爱夫妻受着隔绝之苦的爱情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