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伯拉罕·林肯 ( Abraham Lincoln ,1809年2月12日—1865年4月15日) 美国第 16 任总统。

所属政党:共和党

1809年2月12日,林肯出生在肯塔基州哈丁县一个清贫的农民家庭,父母是英国移民的后裔。

1816年,林肯全家迁至印第安纳州西南部,开荒种地为生。9岁的时候,林肯的母亲去世了。一年后,父亲与一位寡妇结婚。继母慈祥勤劳,对待前妻的子女如同己出。林肯也敬爱后母,一家人生活得和睦幸福。由于家境贫穷,林肯受教育的程度不高。为了维持家计,少年时的林肯当过俄亥俄河上的摆渡工、种植园的工人、店员和木工。

18岁那年,身材高大的林肯为一个船主所雇佣,与人同乘一条平底驳船顺俄亥俄河而下,航行千里到达奥尔良。这是他第一次来到一个有4万人口的城市。旅途中,林肯亲眼看到了黑人奴隶遭受的非人待遇。他对伙伴说:“等到我有机会来打击奴隶制度的时候,我一定要彻底粉碎它!”1830年,林肯家再次搬迁,来到了美国中部伊利诺斯州的柯尔斯县。

在这里,林肯开始独立生活,并于1832年应征入伍。林肯当兵的时间很短,退伍后,当地居民推选热心公务活动的林肯为州议员候选人,但是他的初次竞选没有成功。

在25岁以前,林肯没有固定的职业,四处谋生。成年后,他成为一名当地土地测绘员,因精通测量和计算,常被人们请去解决地界纠纷。在艰苦的劳作之余,林肯始终是一个热爱读书的青年,他夜读的灯火总要闪烁到很晚很晚。在青年时代,林肯通读了莎士比亚的全部著作,读了《美国历史》,还读了许多历史和文学书籍。他通过自学使自己成为一个博学而充满智慧的人。

1834年8月,25岁的林肯当选为州议员开始了自己的政治生涯同时管理乡间邮政所,也从事土地测量,并在友人的帮助下钻研法律。几年后,他成为一名律师。]

1839年,林肯认识了一位议员的女儿玛丽·托德。她当时21岁,受过良好的教育,美丽而活泼,他们于1842年11月结婚,以后生育了4个儿子。积累了州议员的经验之后,1847年,林肯作为辉格党的代表,参加了国会议员的竞选,获得了成功,第一次来到首都华盛顿。在此前后,关于奴隶制度的争论,成了美国政治生活中的大事。在这场争论中,林肯逐渐成为反对蓄奴主义者。他认为奴隶制度最终应归于消灭,首先应该在首都华盛顿取消奴隶制。代表南方种植园主利益的蓄奴主义者则疯狂地反对林肯。

1850年,美国的奴隶主势力大增,林肯退出国会,继续当律师。1854年,南部奴隶主派人进入新并入美国的堪萨斯,用武力强制推行奴隶制,引起了堪萨斯内战。这一年,共和党成立,林肯加入,并在1856年参加了共和党的副总统候选人竞选,没有成功。1858年6月16日,在同道格拉斯竞选时发表了题为《家庭纠纷》的著名演说。他说:“‘分裂之家不能持久’。(出自《圣经·新约》“马太福音”──编者注)我相信我们的政府不能永远忍受一半奴役一半自由的状况。我不期望联邦解散,我不期望房子崩溃,但我的确期望它停止分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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