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新课程标准的颁布和实施,给我们带来了全新的教育教学理念。特别是在课堂教学方面,提倡目标的多元性、方法的灵活性和形式的多样性,强调课堂应该是开放的、生成性的课堂。目前,新课程改革在各地如火如荼地进行,这是时代发展的必然。作为新时代的语文教师,我们的出路何在呢?笔者认为,以下几点值得探讨。

一、教师应转变教学理念

语文教师要尽快转变传统的教学理念,确立适应新课程改革的教学理念。新《课程标准》将“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确立为高中语文课程目标的基本理念。新修订的中学语文新课程标准指出:“语文课程应致力于学生语文素养的形成与发展。语文素养是学生学好其他课程的基础,也是学生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的基础 ……在语文学习过程中,要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感情、社会主义道德品质,使学生逐步形成积极的人生态度和正确的价值观,提高学生的文化品位和审美情趣。”在传统教学中,教师处于至高无上的权威地位,学生无条件地接受教师的一切灌输,师生之间显然是不平等的。新课程体系要求建立平等和谐的新型师生关系,教师只是师生交往“平等中的首席”。对教师而言,交往意味着上课不只是传授知识,教师的角色将由权威者变成合作者,由知识传授者变成学生发展的促进者。对教学而言,交往意味着对话,意味着参与,它不仅是一种教学活动方式,更是师生之间的一种教育情境和精神氛围。对学生而言,交往意味着主体性的凸现,个性的张扬。

二、要确定学生的主体地位

在组织教学活动时,教师应改变学生的学习方式,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地位。《新课程标准》确定了“人文教育”的目标,它倡导教学以人为本,以学生为主体,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让每个学生都成长起来。以往的教学总是在自觉或不自觉中实施以教师为中心的角色,学生的主体地位和主动地位都得不到体现。而只有实现以学生为中心的主体地位,才能促进学生的素质发展,提高学生学习的能力。传统教学中教师是课堂的中心,教师牵着学生走,学生围绕教师转。长此以往,学生习惯被动地学习,学习的主动性也渐渐丧失。这种以教师“讲”为中心的教学,是不利于学生的潜能开发和身心发展的。比如常见的语文阅读教学,教师过多的讲解、分析和说明,常使学生感到枯燥乏味,从而丧失了学习的积极性。新课程倡导教师在教学中应重视学生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学生的能动作用,强调学法与教法在教学过程中的最优结合,营造学生主体发展的环境,让所有学生共同参与研究、讨论,全面发展。课堂上对于问题的设置,应当针对不同的学生,有层次地设置不同的难易程度的问题,让所有学生都能参与到课堂讨论中来。

三、要肯定教师的主导作用

当然,确定学生的主体地位并不是否定教师的主导作用。我们主张自主探究,合作学习,“讨论”这一方式基本上成了课堂的主体,但是,有的东西需要讨论,有的东西不需要讨论。特别是新授课上一些难点重点的东西,即使学生讨论也是无法解决的,这就需要教师做深入细致而又生动的讲解。钱梦龙先生曾经提出过“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训练为主线”的教育思想。我们固然要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但决不能理解为教师就可以完全不讲了。教师的“讲”,重在研习思路的梳理和阅读方法的点拨,与学生的自主阅读和自主写作相结合,使学生能够举一反三、触类旁通、掌握方法、养成习惯、终生受益。因而教师适当的讲解、恰当的点拨是必不可少的,也是包括讨论等其他教学形式所无法取代的。中学语文教学既要强调自主学习,确定学生的主体地位,又不能忽视接受性学习,否定教师的主导作用。教师在教学中应起到“导”与“拨”的作用。

四、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

科学家富兰克林说过:“一个人停止了创新的思想,便是停止了生命”。中学阶段是培养学生创造性思维能力的最佳时期。因此,应把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和体验性能力寓于语文教学中。创造性思维具有新颖性和独创性。要激励学生发表独特首创的见解,促进创新思维的培养。如在教授《沁园春·长沙》和《再别康桥》时,可让学生听音乐欣赏图片,然后通过几个意象闭目想象再创造,把自己还原到作者当时的情景,去感受体会作者当时的心情,真正把握意境。

总之,语文教学要立足于培养、熏陶美好的情感、情操,塑造完美的个性品质,帮助学生形成良好的思维方式,发展可持续终身学习的能力等。在课程改革的新形势下,中学语文教师能做到以上几点,就会收到较好的教学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