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原始舞蹈遗存极为丰富,大致可分为三种类型,这三种类型又多是交织在一起的。

原始舞蹈形式的遗存——中国原始舞蹈遗存中有狩猎、游牧、战争及爱情等内容,表演中有原始性模拟动作,队形简单,全村落参加表演,无音乐伴奏,以人声呼喊歌唱或敲击竹木为节奏,舞者合着呼喊、歌声、音响跳舞。如达斡尔族“鲁日格勒”,鄂温克族的“跳虎”,纳西族的“哦热热”,土家族“毛谷斯”等。羌族的“ 铠甲舞”,景颇族的“刀舞”“盾牌舞”,则属于远古战争舞蹈的遗存。这些原始舞蹈形式经加工升华,融入现代生活感情,接受现代文化影响,提高表演水平,成为了民族风格浓郁的现代舞台节目。如《阿罕白》《铠甲舞》《出征舞》《摆手舞》包括《毛谷斯舞》等。

原始观念在舞蹈中的遗存——原始观念在舞蹈中遗存的原因很多,火崇拜是因火的使用改变了原始人的蒙昧,促进了社会的发展,虽是遥远的过去,但一些民族对火仍抱有特殊的感情,喜欢围着篝火跳舞。如独龙族的“剽牛舞”,鄂温克族的“篝火舞”以及其他围火而舞的形式;图腾崇拜、自然崇拜也是极久远的过去,但图腾崇拜的标志,神话传说的象征物,以及熟悉的原始舞蹈形式,因能引起人们美的享受而在舞蹈中遗存;对祖先,对曾为本民族造福、有功的先辈,人们总是崇敬与怀念,这是彝族、傈僳族、白族的“打歌”要在“本主庙”前进行的原因;景颇族、仡佬族、傈僳族、羌族、怒族的丧事舞蹈活动,同是灵魂崇拜、祖先崇拜观念在舞蹈中的遗存。有些民族舞蹈虽无明显的原始崇拜现象,并已具有较强的艺术性,如塔吉克族舞蹈中的鹰和朝鲜族舞蹈中鹤的形象等,但也与原始观念形成的民族心理有关。

原始舞蹈遗存向风俗性舞蹈过渡——现代民族形成后,原始氏族部落流传过的原始舞蹈遗存会不断得到新的发展,逐渐过渡为至今流传的风俗性民间舞蹈形式。如鄂伦春族民间流传的“熊变人”故事,他们的“黑熊搏斗舞”既有原始形式的、又有原始观念的遗存,而且己向自娱性舞蹈过渡。此外,景颇族的“目脑纵歌”、土家族的“摆手舞”、汉族的“傩舞”、多个民族的“师公舞”等都属此类舞蹈形式。这类舞蹈的特点是:或保存有原始遗义,或保存某些原始动作及服装、道具,但又广泛吸收其他舞蹈动作或表现手法,并且己有音乐伴奏乃至使用外来的乐器。

中国原始舞蹈遗存的特点——中国原始舞蹈遗存的特点,还表现在多是跨民族、跨地区的舞蹈形式。中国自秦汉以来,由于各民族间在政治、经济、文化上交往密切,以及各民族不断迁徙等原因形成了各民族又杂居、又聚居、互相交错居住的状况。这种居住状况使得各民族间在语言系属、宗教信仰、以及风俗习惯等方面均有跨民族、跨地域的共同特点。而且这些特点多存在于同一类型的舞蹈之中。在中国民间舞蹈文化的传承过程中,原始舞蹈遗存这种能够延统几千年,跨越六七个省区、十几个民族,而且仍具有社会功能的文化现象,很值得深思,也给我们带来极为有益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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