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0月9日一天之中,长春市、吉林市各发生两起因食用豆角导致的集体性食物中毒事件。专家提醒,豆角食用安全问题,应引起相关部门和消费者的高度重视。

10月9日15时50分,吉林市船营区第四小学多名学生在午餐后出现恶心、呕吐等中毒症状,85名学生被送到医院进行观察治疗,经查明事件是由学生食用豆角所致。

就在同一天,在吉林市和长春市又先后发生3起集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吉林市丰满区航盛鸿宇电子有限公司的多名员工在午餐中食用豆角出现恶心呕吐症状,长春市南关区平泉路小学28名学生和长春市粮食中专6名学生也于午餐后出现中毒症状,中毒原因均为食用未熟豆角

有关专家指出,生豆角中含有植物凝集素等致病因子,只有在高温状态下这些致病因子才可以分解。而秋季后上市的豆角多为大棚中的豆角,阳光照射不足因素影响,豆角中的致病因子含量更高,因而进入秋季后豆角中毒事件处于高发态势,应引起有关部门和消费者的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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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名学生饭后呕吐未熟豆角又惹祸端

2005年09月16日 来源:新文化报

本报讯(记者 庆华) 吉林省劳动技术学校26名学生,在14日吃完晚饭后,相继出现恶心、呕吐症状。卫生监督部门初步认定,这些学生都是因为吃了未熟的豆角发生食物中毒。

据该学校办公室李主任介绍,一批学生觉得学校好长时间不做豆角了,就提出让食堂做。于是食堂在14日晚做了豆角丝炒肉,当晚只有26名学生吃了这道菜,饭后不久,他们先后出现恶心、呕吐和头疼的症状,学校立刻把他们送往吉林省前卫医院救治。当晚,26名学生症状得到缓解,相继返校,昨日一早已经可以正常上课。目前,卫生监督所正在对采集的采样进行化验,以进一步证实中毒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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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熟豆角,小学生中毒

2005-9-10

本报延吉讯(东亚记者 辛枚) 昨日,记者获悉, 发生在8月26日的延吉市梨花小学部分学生食物中毒事故原因现已查明。经延吉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调查,此次事故确定为:因食用未熟透豆角引起的中毒事故。

8月26日中午,延吉市梨花小学有1241名学生食用了延吉市新苗食品厂供应的盒饭,食物为土豆炒豆角、炒鱿鱼丝、豆皮咸菜、米饭。食用盒饭后,部分学生先后出现恶心、呕吐现象。下午3时30分许,这部分学生被送往医院救治。8月26日至29日,共有245名学生被送到医院。其中,食物中毒的有41人。目前,延吉市卫生局对延吉市新苗食品厂实施行政处罚,延吉市教育局对梨花小学校长张玉梅、校医刘羚轩处以行政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