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时候,我给我的兄弟亨利也在“宾夕法尼亚”号上谋了个职位,当然这个职位并不怎么能赚钱,只是多少还有些发展前途。他就是那种所谓的“蹩脚” 伙计。“蹩脚”伙计挣不了多少薪水,不过却有可能得到升迁。也可能马上变成三等伙计或者二等伙计,然后再升为一等伙计——换句话说,就是事务长。成为事务长是亨利在担任了三个月左右的蹩脚伙计后开始拥有的梦想。我们的船在圣路易港内停靠。船只在圣路易和新奥尔良港内停靠的两三天内,领港和舵手都无事可做。不过,那些蹩脚伙计们却在清早就得干活,夜晚还要点着松明火把继续干。亨利和我,都没有薪水,所以身无分文,当船在码头停泊的时候,我们晚上便到姐夫莫菲特先生家借宿。我们的饭是在船上吃的。不,事实上应该说是我借住在姐夫家里,而不是亨利。他是在九点到十一点的前半夜呆在家里,在那之后便到船上去,为自己的早班做好准备。

我做梦的那个晚上,他是十一点钟动身的。还照老规矩,跟家里人握了手,说了声再见。我要顺便提一下,用握手来表示再见,不仅是这家人家,也是这个地区的习惯——甚至能够说是密苏里州的习惯。到目前为止,我还没有见过我们克莱门斯家的人吻过别人——只有一次例外。在汉尼巴尔家里,我爸爸病危的时候,他搂着我姐姐的脖子,将她拉过来,吻着她说,“让我死吧。”这我记得非常清楚。我还记得爸爸说了这些话后,紧接着喉咙里便发出了呼噜呼噜的声音。这些话也便成了他的临终遗言了。按照我们家的习惯,人们总是在位于二楼的起居室说再见。从这间屋子下楼后,亨利便没有再做出什么其他的礼节性表示。不过这一次,我妈妈陪他到了楼梯口,又一次说了声再见。我认为,肯定是亨利神情中的某些东西感动了她,她在他下楼的时候一直站在楼梯口。当他走到门口时,先迟疑了一下,接着又爬上了楼梯,和妈妈再一次握了握手。

我在早晨醒来之前,一直在做梦,那梦境非常逼真,就像是真的一样,把我给蒙了好长一段时间,认为那确实就是真的。我在梦中见到了亨利的尸体。尸体被放在一具金属棺材里面。在他身上穿的是一套我的衣服,胸前摆着一大束鲜花,那束花除了中间是一朵红玫瑰外,周围都是白玫瑰花。棺材被搁在两张椅子上。我将衣服穿好,朝门口走去,想进去看一下,不过我改了主意。因为我怕在那儿遇见妈妈会很难过。我想,不如等一会儿,在心理上为即将到来的考验做些准备。房子位于洛卡斯特街,穿过第十三条街再走一点儿路就到了。我穿过第十四条街,走到那个街区一半的时候,突然想到这件事其实一点儿都不真实——只不过是一个梦罢了。迄今为止,我还记得当时那种一刹那间的欢乐与欣慰。我还记得当时自己仍然疑疑惑惑的,还是怕这一切是真的。我几乎是小跑着回到了家的,两、三级一跳,便上了楼,冲入了起居室。到那儿之后才又高兴起来,因为在那儿并没有什么棺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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