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纲要》中明确指出:幼儿园应培养孩子爱护动植物、关心周围环境,亲近大自然,珍惜自然资源的美好情感,具有初步的环保意识。但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却经常可以看到幼儿乱扔垃圾、破坏草坪、随便摘花等与环保教育相悖的举动,环保教育成了一种形式教育、口头教育。对于学龄前的幼儿来说,环保教育并不意味着我们要让他们知道“白色污染”、“酸雨”、“可怕的沙尘暴”、“ 水土流失洪涝灾害”等等这些复杂难懂的学术名词,而应该从幼儿身边存在的环境问题入手,让幼儿从感性的认识和自身生活中积极、轻松、自然的接受教育,使他们在自己的亲身体验中萌发环保意识,从而转化成自觉的环保行为。

一、幼儿园生态环境教育的理论基础

作为幼教工作者,开展生态环境教育必须全面了解生态环境,了解儿童,应以儿童生态学作为开展幼儿生态环境教育的理论基础。

儿童生态学是一门交叉学科,它借助于生态学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将儿童放置于其生存与发展的真实社会环境之中进行研究,它认为:儿童的行为及其状态与其背景是一个密不可分的整体,儿童的发展是“不断成长的有机体与其所处的不断变化着的环境之间的逐步的相互适应”。应从儿童的生态出发来研究如何开展全面的生态环境教育,构建幼儿生态环境教育的课程、目标、原则及方法。

二、生态环境教育的目标

幼儿生态环境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自然生态、社会生态和幼儿心理生态。幼儿生态环境教育应使幼儿在自然、社会、心理三个方面达到和谐统一。在知识方面,使幼儿初步了解生态环境中的各种因素及其相互制约性,自然、人与社会三者的平衡性,人类生存对环境的依赖性;了解人口、资源、能源和污染等问题,培养幼儿初步的环境意识,能关注环境问题。在态度方面,让幼儿学会正确处理人际关系,具有自信品质,对同伴热情友好,与父母相处融洽,激发幼儿对周围环境的兴趣。萌发幼儿尊重自然的美好情感,使幼儿形成爱护生活环境的良好意愿和行为习惯。

三、生态环境教育的内容及要求

内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1)向幼儿传授粗浅的生态环境知识,帮助幼儿获得人类与环境、动植物与环境的基本知识,如人对自然的依赖性,幼儿不可能离开家,没有伙伴、没有朋友而独立生活。帮助幼儿获取与环境相关的一些常识,如生态平衡,资源、能源危机,人口危机等。(2)培养幼儿正确对待周围环境的意识,了解人与环境的相互制约性。(3)培养幼儿简单的生态环境道德行为习惯。(4)激发幼儿热爱、珍视生态环境的美好情感。

要求主要包括三个方面:(1)为幼儿创设良好的教育环境。幼儿主要通过直接感知、直接经验来学习,教育环境对其有很大的影响。良好的教育环境可以对幼儿进行积极的感化和熏陶,潜移默化地作用于幼儿。在直接的环境中,幼儿将获得深刻的教育印象。(2 )教育内容要从幼儿生活经验出发,给予其粗浅而非精深的知识。如可以给幼儿讲解有关“温室效应”的知识,科技发明如冰箱等对人类的影响,但对于幼儿不易理解的概念不要强行灌输。(3)为幼儿提供正面积极的范例。幼儿喜欢摹仿但分不清正误,生态环境教育也不宜过多地介绍污染、阴暗的事实,尽量用正面的范例去激发幼儿积极美好的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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