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应网友将最大公因数和最小公倍数提早到第二单元教学的建议,今天我教学了最大公因数。

【对教材编排顺序改动的个人思考】

教材将公因数、最大公因数与约分编为一节,将公倍数、最小公倍数与通分编为一节。这样的调整,是为了分散教学的难点,充分利用学生已有知识的迁移,降低学习的难度。[引自于《教参》]

但这两部分知识与第二单元因数、倍数的联系密切。提早教学,能够帮助学生进一步巩固因数和倍数的概念。在找因数的过程中,能够强化2、3、5的倍数特征。刚掌握的分解质因数也能在新知的学习中体会到其应用价值。

这种改动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呢?我想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全校五年级仅我一人改变了教材顺序,这样正好与其他班级进行一次横向比较,看看这样的改动到底给学生带来了怎样的变化?

【对教材例1改动的个人思考】

教材例1创设了用整块方砖铺地的问题情境,是想通过求方砖的边长及其最大值,抽象出公因数、最大公因数的概念。这样,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引出概念,增加了感知事实的效果,同时使抽象的概念变得非常具体、直观,学生摸得着,看的见。[引自于《教参》]

但在教学前测中,我发现没有校外培优经历的学生完全无法将此题与因数建立起联系。尝试拼摆需要准备大量教具(边长是2、3、4、5厘米的正方形纸片若干),且花费的时间也不少。怎样才能在一节课内完成概念及方法的教学呢?对,直奔主题。在复习完找因数以后,我直接请学生观察这两个数的因数中有什么相同点,从而引出“公因数”。通过找其中最大的公因数,顺利地引出“最大公因数”。概念的教学由学生观察得出,学生很快就理解了。

难道例1就删掉了吗?不是。这样与生活联系密切的习题是教材的精华,应该充分利用。我准备将它放在第二课时,通过此类练习,使学生感受到数学学习的价值,以此来激发他们的学习热情。

【对练习的一点想法】

81页做一做中有这样两组题:第一组:“4和 8”、“16和32”;第二组:“1和7”、“8和9”。题目要求学生找出它们的最大公因数后,还要说一说你发现了什么?《教参》中说明,第一组题应该发现“两个数成倍数关系时,它们的最大公因数就是两个数中较小的那个数”;第二组题应该发现“他们的公因数只有1,所以它们的最大公因数都是1”。

我觉得第一组的发现对提高学生找最大公因数的速度而言很有价值,而第二组则只能作为一种特殊情况向学生介绍,对速度的提高意义并不大。以往老教材,学生是在先学习了“互质数”的概念以后再来探索特殊情况的简便求法。有了互质数的学习,他们可以不用短除法,直接快速求出最大公因数。可是,现在学生还不了解互质数,也无法快速判断出两个数是否只有公因数 1。这样的发现是建立在已经找出数据的所有因数后,才通过观察得出的。因此,在找最大公因数时,此类情况只能作为一种特例来教。

建议:在教学完这一特例后,顺水推舟请学生阅读 83页的“你知道吗”,向学生补充介绍有关互质数的概念。因为我是提早教学的这部分内容,害怕“互质数”与“质数”的概念混淆,影响第二单元的教学效果。因此对于这一页的“你知道吗”暂时没讲。准备到第四单元教学时,再向学生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