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孩子的“告状”问题,相信每一位幼儿教师都很有感触。在幼儿园里,“告状”是一种司空见惯的现象,孩子们的告状声不绝于耳,不断充斥着老师们的耳膜,似乎“告状”是孩子们的一项特长。初为人师时,我对孩子的告状总是抱以制止的态度,但孩子们的“告状”现象并没有因此而减少。后来我发现,处理孩子的“告状”本身就是一个教育过程,是一个很好的教育契机,正如《纲要》中所说的“善于发现幼儿感兴趣的事物、游戏和偶发事件中所隐含的教育价值,把握时机,积极引导”,它有利于促进孩子认知、情感、意识、行为等方面的发展,能让孩子学会独立解决问题。况且我也发现,有时孩子们的“告状”就像一场场“及时雨”,对老师的工作大有帮助,所以不能对孩子的告状简单地予以制止。

孩子们的“告状”内容真是五花八门、各式各样。我总结了一下,大体可分为四类:一类是告小朋友侵犯了自己或别人;一类是告小朋友在做老师禁止做的事情等;还有一类是由于自己的某个观点与小朋友不同而引起的告状;最后一类不大像告状,可以说是向老师“报告”消息,比如说小朋友身体不舒服等等。

我认为有些“告状”是有必要的,而有些“告状”则可以让孩子们将其消灭在萌芽中。我们应针对孩子们在交往过程中经常出现的一些问题予以教育,让他们掌握与人交往的技巧,学会自己解决问题,从而减少不必要的“告状”。

一、教师要了解孩子“告状”背后的故事。

孩子告状时,老师不能只听他的一面之词而武断地处理事情。教师只有了解事情的“真相”,才能解决问题,才能让孩子学会辨别是非。记得有一次,我班的宇航向我告状说浩然拿着他的贴画不给他了。当时,我看了浩然一眼,他正在哭呢。我问浩然:“怎么回事呀?”他说:“老师,宇航愿意给我的,现在我把它丢了,他非让我赔。”我又问了宇航,果然如此。我对宇航说:“你把贴画送给了浩然,你再要回不是说话不算数吗?本来,浩然可以和你一块玩贴画的,但现在贴画已丢了,他也很伤心,你愿意看着自己的好朋友伤心吗?”听了我的一番话,宇航有些不好意思了,他对浩然说:“我不要了,我们一起玩吧!”两个好朋友又重归于好了。我庆幸自己弄清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否则一句“浩然你怎么拿宇航的贴画,快还给他!”就会无济于事,两个孩子的“战争”怕是要继续啦!还有一次户外活动时,一鸣跑过来跟我说:“老师,鹏飞打我的头。”我问鹏飞:“你打一鸣了吗?”鹏飞向我解释:“我没打她,她骗人!”一鸣却坚持说鹏飞打了她。这时旁边的小朋友说:“我们看见了,鹏飞没打一鸣。”经过我的询问,我得知鹏飞确实没打一鸣,他只不过是看到一鸣戴了一个漂亮的头花去摸了一下而已,而一鸣却认为鹏飞是在打她。可见,了解孩子“告状”背后的故事是非常有必要的,否则处理事情就是盲目的,等于做无用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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