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道德行为幼儿符合一定道德标准的行为表现。道德行为反映了幼儿道德认识和道德情感的效果水平,是道德教育的最终目的。道德观念正确与否,必须从行动中做出判断。幼儿的道德行为常常有言行脱节、易反复的特点,幼儿的道德行为是在日常生活教育过程中逐渐形成和培养起来的。幼儿的道德行为发展与自我意识和内抑制发展水平相联系,和幼儿的道德认识、道德情感、道德意志紧密相关。

中国学前儿童的道德行为的发展大体可以分为4个阶段:①前道德时期或适应性社会行为发展期。一岁半以前的婴幼儿可以说是尚处于零道德规范时期。一方面,他们还不可能有道德认识,也不可能有意地做出任何道德行为。另一方面,婴儿与照料者已产生了相当牢固、亲密的感情联系,虽然这时他们还不能用言语作交流,但在日常生活习惯的培养中,开始接触到照料者伴有感情色彩的“行”或“不行”等的行为评价。这个阶段儿童主要需要生活上有规律的照料与爱的满足,开始适应社会现实。然而,“第一次”的经验对孩子的行为发展十分重要。②萌芽性道德行为发展期。1.5-3岁的孩子的好、坏的概念正从模糊向逐步明确发展。有的孩子说“爸爸坏”、“妈妈好”,就因为爸爸今天打了他或妈妈今天买了糖。他们多数渴望得到“好孩子”的赞扬,但并不知道“好”的具体标准。两岁后的幼儿,以“好”与“坏”这两极性的道德标准引出合乎要求的某些行动,儿童通过尝试、观察与询问已能掌握一些具体、简单的行为规则,但道德评价仅仅着眼于自身的具体经验。③情境性道德行为发展期。3—4岁的幼儿,随着交往范围的扩大和认知和语言能力的提高,规则意志和判断能力有所发展,但是道德认识带有很大的片面性、表面性、具体性,道德评价只是成人要求的复述,带有明显的“道德实在论”的特点。这时,幼儿的道德情感很易受情境的暗示,因而道德行为往往受当时刺激所制约,带有偶发性、情境性、不稳定性,是自觉性较弱的行为。这个阶段的特点是,幼儿存在较强的自我中心状态,他们的认识属于缺失性的、未成熟的认知,处处着眼于个体的自我基本需要是否得到了满足。他们好动好奇,又缺乏社会经验和技能,过失行为也特别多,强烈的情感冲动和模仿影响常使他们言行违反规则。④服从性道德行为发展期。5—6岁幼儿的道德思维,开始从“只要我喜欢就可以”进人到“父母、老师说可以,才可以”或“得到集体允许才可以”的境界,并初步形成概括、稳定的规则意识,开始建立“打人不文明,会伤害别人”等的具体道德观念。他们已能适应幼儿园的集体生活,并初步理解别人会有不同的需要与意见,对道德规范能进行一些简单的概括,“好”与“坏”的评价标准逐渐观念化、明确化、复杂化。但情绪不稳定,自我控制和自我评价的能力有限,道德行为在很大程度上受在场的权威人物和人际关系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