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园长在教师专业发展中的多重角色 

幼儿园是幼儿教师专业发展的主要场所,园长对教师专业发展这项管理工作的认识与落实程度,直接影响着教师专业发展的进程与质量。分析园长在教师专业发展中的多重角色,有助于园长认清其在教师专业发展中的责任,扮演好各种角色,努力在学园里为教师专业发展营造一种支持性的外部环境。 

一、园长应该是幼儿教师专业发展过程中的保障者 

保障教师专业发展,应该说是园长在幼儿教师专业发展过程中的首要角色。幼儿教师的专业发展,在客观上是需要园长在行政管理上提供必要而有效的各种保障措施。离开园长在行政上的强有力的支持,会大大地影响教师在其专业发展进程中的积极性和有效性。笔者认为,园长作为教师专业发展过程中的保障者,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维护教师专业发展的权益。幼儿教师专业发展是社会发展和教师自身发展的需要,更是《教师法》赋予教师的基本权利之一。作为园长应自觉地尽自己的所能去维护教师专业发展的权益,积极创造各种有利的条件去满足不同发展层次教师的专业发展的需要,切实为教师专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比如,积极为教师专业发展提供充足的物质支持和丰富的信息支持,如提供丰富的图书等阅读参考资料;办公用品和各种教具或制作教具的材料应有较好的保证;班生数的规模要有适当的控制;要接通互联网等等。俗话道,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充足的物质与信息资源,无疑是有利于教师更好地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施展他们的抱负,加速他们专业发展的进程的。其次是制订并逐步完善有利于教师专业发展的各种有效可行的激励措施,为教师的专业搭建发展的平台。如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积极支持教师外出学习进修,或接受更高学历的教育;邀请专家来园为教师开展园本培训,或直接与专家开展合作研究,充分发挥“专家引领”的作用,大幅度地提高学园教师的专业水平。二是尊重教师专业活动的权利。如果说前者是一种“物质保障”,后者则是一种“精神保障”。所谓的尊重教师专业活动的权利,一言蔽之,就是在专业事务活动中,应尊重那些在专业上有造诣,或者说在专业上有积极思考的教师的“话语权”。笔者认为,在专业事务活动中,园长应学会尊重、重视与采纳那些在专业上真正“术有专攻”的教师的意见或建议。如果园长真正能对教师专业活动的权利给予充分的尊重,肯定会大大地激励幼儿教师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的。但在现实中,相当部分的园长会自认自己是“教师的教师”,于是不管是对新手教师,还是对熟手教师,抑或是能手教师,园长都会对他们的业务进行一番指导。而事实上,各自专业方向不同———教师的专业是“业务”,而园长的专业是“管理”。除了少数园长属于管理与业务“双肩挑”的“专家型”园长外,绝大多数的园长要在业务上担当起“教师的教师”的使命,尤其是要担当起“熟手或能手教师的教师”,是不太现实的。如果园长不能正视这一事实,总以为自己的专业水平了得,这不仅会误导幼儿园业务的发展方向,更会挫伤那些有真才实学的教师的专业进取心。 

下一页
阅读全文